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的意義
國家工作人員必須樹立憲法意識,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的意義,希望大家喜歡!
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的意義
全國人大會于7 月1 日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該決定將于2016 年1 月1 日起施行。這一決定是對中共中央十八屆四中全會有關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的任務的落實。這個決定的頒布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重要意義。
首先,這個決定以立法的形式建立了我國的憲法宣誓制度。這個決定的十項內容可以概括為五個方面。
決定明確了進行憲法宣誓的國家工作人員的范圍,即各級人大及縣級以上各級人大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第一項內容)
決定規(guī)定了統(tǒng)一的誓詞內容,即“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jiān)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第二項內容)
決定規(guī)定了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宣誓儀式的組織者,即全國人大會議主席團、全國人大會委員長會議、國務院及其各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全權代表的憲法宣誓由外交部組織。(第三、四、五、六、七項內容)
決定規(guī)定了宣誓的具體形式。(第八項內容)
決定規(guī)定地方的宣誓的具體組織辦法的制定,即參照本決定制定;還規(guī)定了本決定的施行日期,即自2016 年1月1 日起施行。(第九、十項內容)
其次,憲法宣誓對于維護憲法的根本法地位具有重要意義。憲法是根本法,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zhí)政首先是依憲執(zhí)政,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憲法進行宣誓的制度突出了憲法所具有的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有利于促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增強憲法意識,運用憲法思維、憲法理念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利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內心深處尊重憲法;有利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首先想到憲法,避免出現(xiàn)違反憲法的行為,避免有關機關制定違反憲法的規(guī)范性文件。
第三,憲法宣誓有利于促進憲法的實施。憲法的實施不僅包括根據(jù)憲法制定法律(主要指立法活動)、憲法解釋、憲法監(jiān)督等,還包括憲法宣誓。世界上成文憲法國家大多在憲法里規(guī)定憲法宣誓制度,即使不在憲法里規(guī)定也在實踐中實行憲法宣誓制度。雖然憲法宣誓制度是一個儀式,但它對憲法的宣傳效果不限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且會影響到廣大人民群眾,因為憲法宣誓儀式往往是公開的,我們國家的這個決定也規(guī)定“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憲法宣誓的公開性也有利于人民群眾監(jiān)督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守憲法。這也是憲法實施有別于其他法律實施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其他法律不存在通過進行宣誓來加強其實施的問題。
第四,憲法宣誓有利于增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合法性和嚴肅性。我們以前不太注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就職的具體儀式,甚至有的地方根本就沒有就職儀式,或者我們可以說有點重實體、輕程序。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從什么具體時間享有法定權力、履行法定義務,往往沒有規(guī)定具體的時間。有了憲法宣誓制度以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權力和責任的起始點往往從憲法宣誓之后正式開始。其實,形式也是為內容服務的,憲法宣誓這一形式也是為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這一實質內容服務的。
第五,憲法宣誓有利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理解其就職以后所享有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應當權為民所用。憲法里的一個基本理念就是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jiān)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jiān)督。所以,憲法宣誓制度有利于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認識到手中的權力來自于人民,由人民通過憲法賦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有利于把權力關在籠子里。
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的原因
1、明確以憲法為基礎的法秩序才是公權力的惟一來源
2、通過憲法宣誓確立公職人員對于國家的認同和熱愛
3、提醒公職人員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
4、化公職人員守法的自覺性為道德約束力
5、有利于推動依法治國
6、有利于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特別是憲法意識。
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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