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休假時間是規(guī)定有多久
法定的帶薪年假是每個勞動者的福利,那休假時間是怎么規(guī)定的呢?一般都是能休多久的?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帶薪年休假時間是規(guī)定有多久相關(guān)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帶薪年休假時間有多久
(一)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根據(jù)生產(chǎn)、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采取以下方法:
?、僬鞯寐毠け救送?或根據(jù)職工申請),安排職工在下一個年度休假;
②對當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職工進行工資補償。
帶薪年休假發(fā)生糾紛怎么辦
用人單位不安排員工年休假又不按規(guī)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而發(fā)生糾紛的,員工可以采取兩種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
(一)向所在地的勞動監(jiān)察大隊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如勞動部門要求用人單位限期支付而不支付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有權(quán)要求用人單位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外,還應當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標準向員工加付賠償金。即在這種情況下,員工有權(quán)獲得日平均工資的600%年休假工資報酬及賠償金(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二)員工有權(quán)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帶薪年休假未休工資計算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jīng)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應得工資總額減出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如某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為10天,其前12個月應得平均工資為2000元,加班工資為200元。日工資收入為82.76元,即(2000元-200 元)、21.75天。其應休未休的年休假用人單位應支付年休假工資2482.8元,即82.76元*300%*10天。
猜你喜歡:
帶薪年休假時間是規(guī)定有多久
上一篇:帶薪年休假的享受時間怎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