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帶薪休假的天數(shù)是怎么計算
帶薪年休假作為《勞動法》上規(guī)定的法定假期,是每個職工都擁有的,那休假的天數(shù)是怎么計算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法定帶薪休假的天數(shù)是怎么計算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法定帶薪休假的天數(shù)計算
1、累計算
根據(jù)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帶薪年休假。其中,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進一步明確, 年休假天數(shù)根據(jù)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規(guī)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比如北京李先生在甲單位工作了8年,跳到乙單位工作了3年,那么他的累計工作時間就是11年,他在乙單位的年休假天數(shù),就按11年計算。”
2、打折算
(1)對于剛跳槽到新單位的勞動者第一年的年休假天數(shù),《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guī)定,勞動者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的年休假的天數(shù),按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折算后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這一規(guī)定,在保障了勞動者權益的前提下,也兼顧了用人單位的利益。這里的日歷天數(shù),從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計算。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
比如前面提到的李先生在甲單位干滿了8年,是今年8月1日跳到乙單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單位剩余的“日歷天數(shù)”為153天。按累計工作時間算,工作已滿10年,年休假天數(shù)應為10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數(shù)應為153÷365×10天=4.2天。由于0.2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shù)是4天。從在新單位工作的第二年起,李先生在乙單位的休假天數(shù)就按第一種累計算了。
(2)單位跟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了,但是當年的年休假還沒享受到,年休假怎么算?
對此,《辦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按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單位當年已安排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shù)不扣回。
這里確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shù)。
法定帶薪休假申請書范文
單位領導:
根據(jù)《職工帶薪休假條例》規(guī)定,本人符合工作已滿___年不滿___年,年休假___天的條件,申請從__月__日至__月__日休假 ____天,請予批準。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單位領導審查意見:
審查領導簽字:
年 月 日
法定帶薪休假的工齡規(guī)定
原則上,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然而,是不是只要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就享有帶薪年休假呢?就這一問題,應當明確兩點:首先,對于勞務派遣職工,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應當協(xié)商安排被派遣職工年休假,而被派遣職工無工作期間可充抵年休假;對于非全日制職工,到目前為止并不享受帶薪年休假待遇。
由于享受帶薪年休假的資格和相應待遇標準都與職工的工齡掛鉤,所以,明確工齡的計算方法也就顯得十分重要。
(一)享受帶薪年休假的資格: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
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即有資格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帶薪年休假待遇標準:按累計工作時間計算
帶薪年休假的待遇標準按照員工的累積工作時間進行劃分。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此外,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約定的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年休假天數(shù)、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高于法定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約定或者規(guī)定執(zhí)行。
法律作出的只是底線性規(guī)定,并不排除當事人雙方高于該標準的意思自治。由此可見,案例三中的黃某可以根據(jù)合同約定主張享受帶薪年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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