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共享單車的倡議書
共享單車,極大方便了我們的出行,對于解決“最后一公里”出行難題起到了積極作用。我們倡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自覺愛護共享單車。下面由小編來給大家分享愛護共享單車的倡議書,歡迎大家參閱。
愛護共享單車的倡議書1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
隨著經(jīng)濟不斷的發(fā)展,我們的生活越來越便利,共享單車逐步走進了我們的生活,方便了我們的日常出行,但是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時,一些亂停亂放、惡意損壞等不文明現(xiàn)象也影響了市民和文明城市的形象。為進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質(zhì)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廣低碳、環(huán)保、健康的出行方式,在此,我們向市民朋友發(fā)出如下倡議:
一、文明騎行。遵守交通法規(guī),不闖紅燈、不逆行、不在機動車道騎行、不追逐打鬧,堅決摒棄各種不良行為。
二、文明停放。按照規(guī)定有序停放。珍惜自己的文明騎行信用記錄,積極宣傳文明騎行、有序停放的重要意義,用自己的行為帶動身邊的人。
三、愛護車輛。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單車,不亂貼亂畫、不惡意損壞,見到亂停放的共享單車自覺扶起并停放好,及時勸阻、制止破壞共享單車的不良行為,并大膽舉報故意破壞行為。
共享單車,文明同行。讓我們攜起手來,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使用共享單車,同心共鑄文明城市,全心呵護美麗鼓樓!
倡議人:
20_年_月_日
愛護共享單車的倡議書2
市民朋友們:
共享單車進入廈門,讓我們的出行更加便利低碳;國內(nèi)首條空中自行車道的試運行,則為我們的城市增添了亮麗的風景線。但是,在此過程中,也出現(xiàn)了部分騎行者亂停亂放、私自上鎖、破壞共享單車、在空中自行車道違規(guī)隨意停車等問題,影響了城市的環(huán)境形象。
為倡導低碳、綠色、健康的出行方式,提升廈門文明城市形象,我們發(fā)出如下倡議:
一、做文明騎行有序停放的參與者。自覺增強文明騎行意識,從自身做起,遵守各項交通法規(guī),不闖機動車道、不逆行、無自行車道時靠右側(cè)路邊騎行、過街走斑馬線、禮讓行人,堅決摒棄各種不文明的騎行行為。
二、做文明騎行有序停放的傳播者。自行車越騎越遠,文明傳播也要越來越廣。讓我們積極宣傳文明騎行,爭做文明風尚的傳播者和倡導者,用自己的文明行為帶動身邊的人共同遵守文明行為。
三、做文明騎行有序停放的監(jiān)督員。提醒人們要愛護騎行設施,及時勸阻、制止不文明騎行以及肆意違規(guī)停放等行為。
共享單車,文明同行。讓我們攜起手來,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使用共享單車,同心共鑄文明城市。
倡議人:
20_年_月_日
愛護共享單車的倡議書3
共享單車作為共享經(jīng)濟的新興事物,以其便捷、環(huán)保等優(yōu)勢,直接改變了很多人的出行方式,受到廣大用戶青睞,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加入了綠色、環(huán)保的騎行大軍。但是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時,一些不文明現(xiàn)象也隨之出現(xiàn):禁行路段任意騎行、隨意闖紅燈闖機動車道、馬路變成停車場、車身傷痕累累……種.種亂象擾亂了城市秩序,也帶來了安全隱患……
為進一步倡導低碳、環(huán)保、健康的出行方式,進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展現(xiàn)市民文明風采,在此,向全區(qū)廣大師生和家長發(fā)出如下倡議:
一、做文明騎行(停放)的示范者。倡導綠色出行,自覺增強文明意識,從自身做起,從小處著手,從細微做起,帶頭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單車,不亂貼亂畫、不惡意損壞、不將共享單車占為私有。遵守交通法規(guī),堅決摒棄各種不良行為,不闖紅燈、不逆行、不闖機動車道、不追逐打鬧、不亂停放。不要在未滿12周歲前騎車上路。
二、做文明騎行(停放)的傳播者。一個路口的文明,代表了一個城市的文明;一個人的文明,彰顯一個城市的文明。我們要珍惜自己的文明騎行信用記錄,積極宣傳文明騎行、有序停放的重要意義,用自己的行為帶動身邊的人,把文明風尚傳播到城市的每一個角落。
三、做文明騎行(停放)的監(jiān)督者。以實際行動踐行文明,提醒人們愛護公共設施,見到亂停放的共享單車自覺扶起并停放好,及時勸阻、制止破壞共享單車的不良行為,并大膽舉報故意破壞行為。同時,主動提醒那些不符合騎行條件的朋友不要騎行共享單車,以免造成意外傷害。
老師、同學們,家長朋友們,我們的每一分努力,都會讓我們的城市離文明更近;我們的每一分辛苦,都會為我們的城市增光添彩;我們的每一分熱情,都會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識和責任意識。共享單車,更應共享文明。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xiàn)在做起,從自我做起,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安全騎行,文明使用共享單車,同心共鑄文明城市,全心呵護美麗廈門!
倡議人:
20_年_月_日
愛護共享單車的倡議書4
隨著共享單車的風行,單車成了越來越多家長、同學出行的選擇。但是,單車不應成為小學生日常出行的工具,現(xiàn)學校向全體家長和學生倡議:12歲以下的小學生不能騎自行車上路。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據(jù)家長反映,每天騎自行車回校的同學不在少數(shù),更有甚者在沒有大人的陪同下單獨騎車回校。眾所周知,小區(qū)內(nèi),路窄人多車流量大,越來越多的自行車進入小區(qū),不但阻礙交通,輕微的事故也時有發(fā)生。請家長給孩子選擇合適的交通工具,再次強調(diào)未滿12歲的小學生,不能騎自行車上學。
倡議人:
20_年_月_日
愛護共享單車的倡議書5
市民朋友們:
共享單車登陸濟南,極大方便了我們的出行,對于解決“最后一公里”出行難題起到了積極作用。為倡導低碳、環(huán)保、健康的出行方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們倡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自覺愛護共享單車,做文明騎行的參與者、宣傳員、監(jiān)督員。
做文明騎行的參與者。倡導綠色出行,減少交通擁堵,減少尾氣排放。自覺增強文明意識,從自身做起,從小處著手,帶頭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單車,不亂貼亂畫,不損壞遺失,更不能惡意破壞。遵守租車規(guī)定,用后速還,維護車輛整潔、完好。遵守交通法規(guī),堅決摒棄各種不良行為,不闖紅燈、不逆行、不在機動車道騎行、不追逐打鬧、不隨意停放。
做文明騎行的宣傳員。一個路口的文明,代表了一個城市的文明;一個人的文明,彰顯一個城市的文明。我們要珍惜自己的文明騎行信用記錄,積極宣傳文明騎行的重要意義,爭做文明風尚的傳播者和倡導者,用自己的模范行為帶動身邊的人,把文明風尚傳播到城市的每一個角落。
做文明騎行的監(jiān)督員。以實際行動踐行文明,提醒人們要愛護公共設施,及時勸阻、制止破壞共享單車的不良行為。關心公益,大膽舉報故意破壞公共財物行為,積極參與“隨手拍”,通過網(wǎng)絡、報刊等方式曝光共享單車不文明使用行為,維護共享單車正常使用和規(guī)范停放。同時,提醒那些不符合騎行條件的朋友不要騎行共享單車,以免造成意外傷害。
市民朋友們,我們的每一分努力,都會讓我們的城市離文明更近;我們的每一分辛苦,都會為我們的城市增光添彩;我們的每一分熱情,都會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識和責任意識。讓我們行動起來,向建設綠色、開放、幸福、文明的現(xiàn)代泉城邁出堅實的步伐!
倡議人:
20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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