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汽車租賃合同樣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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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汽車租賃合同樣本一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fā)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xù)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于租用期間引發(fā)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xiàn)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yǎng)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用合同規(guī)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shù)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guī),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xié)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用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jù)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guī)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xié)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guī)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xù),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fā)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xù),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guī)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fā)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xù),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guī)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shù)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xù)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xié)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解決不成,由當?shù)胤ㄔ涸V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xié)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xié)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區(qū)、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xié)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后,為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并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fā)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后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qū)里程 普通客戶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為10000元,會員為2000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fā)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fā)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fā)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lián)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xiàn)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qū)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qū)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000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xié)議第二項1、2款的規(guī)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guī)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樣本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
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于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如數(shù)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沖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shù),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于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guī)費繳訖證齊全。由于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fā)生事故時,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qū)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于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fā)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guī)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jiān)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泄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fā)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 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yǎng)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yǎng)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付賠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fā)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shù)毓?、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lián)系。并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xié)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7如需續(xù)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xù)租手續(xù),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xù),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 %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xù)租手續(xù)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或有著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yè)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yè)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guī)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guī)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違約金為____元。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_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在未使用的空白處畫上“╲”或“╳”等符號。
附表 車輛狀況登記表
外 觀: | |
發(fā)動機: | |
內 飾: | |
操 控: | |
其 它: |
深圳汽車租賃合同樣本三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家庭住址:
單位名稱:
聯(lián)系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注: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yǎng)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yè)執(zhí)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guī)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xié)助出租方按規(guī)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yǎng)。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xiàn)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xié)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協(xié)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蛞云渌绞匠袚?,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guī)和公平原則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yè)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xù)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jù)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jù)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shù)膿p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xié)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yǎng)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xù)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xù)租。
2.本合同項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yè)組織、各級消費者協(xié)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簽字:
擔保方簽字:
(或蓋公章)
中介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