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合同模板(2)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合同模板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承包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承包土地上的附著物規(guī)乙方所有;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由乙方自行處理。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所有建材加工生產、包裝生產。
7、本合同在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黑塔村村民(居民)委員會、鳳山鄉(xiāng)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順慶區(qū)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順慶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zhí)一份,發(fā)包方、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合同范文二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有關規(guī)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 ,面積 畝的土地(良田)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yè)生產,承包期限三年(自2013年1月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承包金每年每畝660元整,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1月10日前付清當年租金。
第二條:承包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的權利,并接受發(fā)包方依法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三條:承包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不改變農田現狀。
第四條:承包期內,乙方承包甲方的農田各項政策性補貼歸甲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條:承包期最后一年,乙方不得種植午季作物,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予任何補償。
第六條:承包期滿,乙方應保證承包的土地達到承包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七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鎮(zhèn)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乙方在簽訂合同時繳納保證金壹萬元整,保證金抵交最后一年承包款。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鑒證機關和鎮(zhèn)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執(zhí)一份。
發(fā)包方(甲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乙方)簽字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2013年1月4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合同范文三
轉包方:三道橋鎮(zhèn)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其經營的位于三道橋鎮(zhèn)林場 畝土地的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地塊 塊,名稱 ,坐落在 。
二、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價格為每畝每年 人民幣,總計 人民幣。
四、承包費支付方式為現金一次性支付,時間為雙方簽約合同生效之日起。
五、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土地經營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乙方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必須從事農業(yè)生產(種植業(yè)),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甲方在承包期滿后收回土地經營權。
六、在承包期內,如有國家征用土地或政府占用土地,乙方無償將承包的土地歸還給甲方,所得土地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轉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蓋章):
證明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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