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產品代理合同(2)
網絡產品代理合同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xié)議的有關規(guī)定監(jiān)督、檢查乙方的協(xié)議執(zhí)行情況,并在一定時間內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進度和市場行為,并有權決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資格,乙方試運營3個月,合格者將正式頒發(fā)授權書。
4、甲方負責向乙方或其客戶提供技術支持,協(xié)助乙方做好宣傳、銷售、培訓和售后服務工作。
5、甲方對產品進行不斷的升級,保證其產品的先進完善性,并提供給乙方及其客戶。
6、對于乙方提供的關于產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認可后將對產品進行升級,無償進行更改并提供升級產品給乙方及其客戶。
7、甲方若對產品代理價進行更改,須提前半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獲得甲方的銷售培訓及電話技術支持。
2、配合甲方跨地區(qū)性或全國銷售宣傳活動,努力開拓市場。
3、乙方有義務遵守有關的商業(yè)秘密,并以書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書面或電子信件匯報當地的市場動態(tài)及其行銷計劃和策略。
4、乙方在媒體上刊登的代理產品價格和實際銷售價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統(tǒng)一市場零售價。如有證據證明乙方違反甲方的限價規(guī)定(如低價銷售現象)并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代理授權,并取消其區(qū)域代理資格。
5、乙方對所售產品客戶必須建立完整的客戶服務檔案,甲方須對客戶進行備案保存。
6、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網絡銷售代理的名義但不能以獨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義進行宣傳及商業(yè)活動。
第四條 產品價格、保證金及預付款、財務結算
1、產品的價格詳見附件。
2、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按照甲方網站上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證金50000元人民幣,并預付不低于20000元人民幣的登錄費。
3、保證金及預付款的使用、管理遵照相關規(guī)定,如未有違反相關規(guī)定,保證金在本協(xié)議終止后全額退還給乙方。
4、結算
A、乙方代理登錄VIGER虛擬CD(產品名稱),須在乙方預付登錄費足夠支付的前提下,由乙方在確認付款后開通,同時甲方將從乙方預付登錄費中自動扣除乙方開通登錄費用,每月20日甲乙
雙方應對上月1日至本月30日登錄開通的數量及清單進行核對,并由甲方給乙方開據相應登錄款項的發(fā)票。
B、甲方為乙方每月開據的發(fā)票金額為:上月20日至當月20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20%代理登錄費的金額。
C、當乙方未能按A的規(guī)定全額支付開通登錄費時,甲方核實后有權取消對應網絡代理銷售的服務,同時保留法律追索權。由此帶來的與客戶之間的法律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D、本協(xié)議到期或者雙方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協(xié)議執(zhí)行,乙方已支付預付款,在扣除應付款項后仍有余款時,甲方在協(xié)議終止后30日內將余款退還乙方。
第五條 協(xié)議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為201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在協(xié)議執(zhí)行期間如果雙方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解決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七條 附則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協(xié)議書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傳真復印件有效。
甲方蓋章:濟南VIGER科技生物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若怡網絡慈善銷售團隊 代表(簽字):王濤 代表(簽字):李若怡
2010年12月1日 2010年12月1日
濟南VIGER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網絡產品銷售代理合同 代理價格90元/套
甲方:濟南VIGER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qū)長廣路300號產學研基地A區(qū)5層
郵編:250000
乙方:若怡網絡慈善銷售團隊
地址:陜西省渭南市朝陽大街西段28號
郵編:714000
代理價格:90元/套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成為VIGER男性性能力鍛煉法(甲方產品名稱)銷售代理商事宜達 成以下協(xié)議。
第一條 代理原則
1、甲方授權乙方為網絡男性鍛煉法虛擬CD的銷售代理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產品的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3、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填寫《濟南VIGER科技生物有限公司代理商申請登記表》如登記表中內 容變更,乙方應在七天內書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以對甲方的工作做出評價和投訴,具體事宜請與甲方聯(lián)系。
5、乙方代理的市場區(qū)域為網絡銷售。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產品價格的制定權及發(fā)布權。
2、甲方負責產品的廣告宣傳工作。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xié)議的有關規(guī)定監(jiān)督、檢查乙方的協(xié)議執(zhí)行情況,并在一定時間內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進度和市場行為,并有權決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資格,乙方試運營3個月,合格者將正式頒發(fā)授權書。
4、甲方負責向乙方或其客戶提供技術支持,協(xié)助乙方做好宣傳、銷售、培訓和售后服務工作。
5、甲方對產品進行不斷的升級,保證其產品的先進完善性,并提供給乙方及其客戶。
6、對于乙方提供的關于產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認可后將對產品進行升級,無償進行更改并提供升級產品給乙方及其客戶。
7、甲方若對產品代理價進行更改,須提前半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獲得甲方的銷售培訓及電話技術支持。
2、配合甲方跨地區(qū)性或全國銷售宣傳活動,努力開拓市場。
3、乙方有義務遵守有關的商業(yè)秘密,并以書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書面或電子信件匯報當地的市場動態(tài)及其行銷計劃和策略。
4、乙方在媒體上刊登的代理產品價格和實際銷售價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統(tǒng)一市場零售價。如有證據證明乙方違反甲方的限價規(guī)定(如低價銷售現象)并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代理授權,并取消其區(qū)域代理資格。
5、乙方對所售產品客戶必須建立完整的客戶服務檔案,甲方須對客戶進行備案保存。
6、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網絡銷售代理的名義但不能以獨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義進行宣傳及商業(yè)活動。
第四條 產品價格、保證金及預付款、財務結算
1、產品的價格詳見附件。
2、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按照甲方網站上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證金50000元人民幣,并預付不低于20000元人民幣的登錄費。
3、保證金及預付款的使用、管理遵照相關規(guī)定,如未有違反相關規(guī)定,保證金在本協(xié)議終止后全額退還給乙方。
4、結算
A、乙方代理登錄VIGER虛擬CD(產品名稱),須在乙方預付登錄費足夠支付的前提下,由乙方在確認付款后開通,同時甲方將從乙方預付登錄費中自動扣除乙方開通登錄費用,每月20日甲乙雙方應對上月1日至本月30日登錄開通的數量及清單進行核對,并由甲方給乙方開據相應登錄款項的發(fā)票。
B、甲方為乙方每月開據的發(fā)票金額為:上月20日至當月20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20%代理登錄費的金額。
C、當乙方未能按A的規(guī)定全額支付開通登錄費時,甲方核實后有權取消對應網絡代理銷售的服務,同時保留法律追索權。由此帶來的與客戶之間的法律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D、本協(xié)議到期或者雙方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協(xié)議執(zhí)行,乙方已支付預付款,在扣除應付款項后仍有余款時,甲方在協(xié)議終止后30日內將余款退還乙方。
第五條 協(xié)議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為201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在協(xié)議執(zhí)行期間如果雙方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解決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七條 附則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協(xié)議書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傳真復印件有效。
甲方蓋章:濟南VIGER科技生物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若怡網絡慈善銷售團隊 代表(簽字):王濤 代表(簽字):李若怡
2010年12月1日 2010年12月1日
濟南VIGER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網絡產品銷售代理合同 代理價格90元/套
甲方:濟南VIGER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qū)長廣路300號產學研基地A區(qū)5層
郵編:250000
乙方:若怡網絡慈善銷售團隊
地址:陜西省渭南市朝陽大街西段28號
郵編:714000
網絡產品代理合同范文三
甲方:武漢康樂靈農業(yè)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第二條:甲乙雙方在自愿互惠、優(yōu)化組合雙方資源、提高經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的基礎上,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發(fā)展的經營環(huán)境。
第三條: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甲、乙雙方始終是完全獨立的民事主體,為各自的行為完全獨立承擔責任,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雇用、承包等關系,為各自的行為完全承擔責任,甲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資格團體,乙方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獨立民事責任的自然人。代理經銷商資格授予
第一條:乙方通過對甲方的經營理念、管理模式、產品情況等諸方面參觀考察并 且認同,同時結合自身條件和當地消費市場的狀況向甲方申請代理“康樂靈”靈芝及靈芝深加工的系列產品。
第二條:甲方授權乙方為 省(自治區(qū) ) 地區(qū) (市、州)__________縣(市、區(qū)) 級經銷商,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在非代理區(qū)域設立銷售網點。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甲方研發(fā)的靈芝新產品,無相關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相關企業(yè)質量標準來生產,并不斷完善提高。
第二條:甲方為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在保質期內,非人為產品變質的,甲方有免費為乙方調換的義務。
第三條:甲方按合同的要求,為乙方配備等價值的產品,首批產品的配選,原則上指導乙方,并對乙方提出合理的經營意見,降低雙方物流成本.
第四條:甲方保證乙方產品的正常供應,乙方進貨,應提前一周書面告知甲方(市場部),經甲方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市場部)做出配貨安排,并由市場部電話通知乙方配貨情況,以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不受人為因素的影響。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新產品,商業(yè)資訊,服務制度,培訓資料,形象標識,知識產權,企業(yè)資質,法律文書等等,以保證乙方的合法經營不受人為因素影響。
第六條:甲方對乙方申請區(qū)域保護的代理商康樂靈的品牌使用權,產品商標的使用權,包裝及VIS形象識別系統(tǒng),區(qū)域保護性經營權力,公司相關產品的贈予等等權利的保護,均由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作為對甲方的品牌權利保護,以保證公司整體運營的安全性。
第七條:甲方收取乙方的相關費用,還包括乙方享有甲方的售后服務與靈芝專業(yè)知識培訓服務,配套電視、網絡、報刊宣傳服務,以及相關的廣告資料、畫冊、POP吊旗、易拉寶、授權銅牌、營銷服務、服裝的贈予等等。為規(guī)避乙方的風險,甲方亦同時配送乙方合同附件規(guī)定的其它服務給乙方,均以首批進貨價值量的形式來加強合作者雙方的責任心,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甲方可根據市場原料漲跌,及時合理的調整產品價格(見合同附件)。
第九條:甲方應對乙方嚴格實行區(qū)域保護政策,按照乙方所提交的申請進行區(qū)域限額發(fā)展。
第十條:甲方將根據市場情況,會不斷的開發(fā)新的產品,以適應市場的變化,故乙方進貨,防止積壓產品,造成產品過期變質,甲方對乙方產品的調換,按收貨日期 的 天為換貨期限故乙方應合理進貨和及時調換產品,避免產品積壓現象的發(fā)生。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乙方應認同甲方的營銷模式及經營理念,及時向甲方反饋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以便使甲方更好的完善服務體系和經營導向,提升“康樂靈靈芝”品牌形象。
第二條:乙方應經營“康樂靈靈芝”系列產品,自覺維護“康樂靈靈芝”品牌形象。
第三條:乙方對甲方開發(fā)的新產品有優(yōu)先經營的權利。
第四條: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其指定地點發(fā)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到達地點以物流通行情況
為準)
第五條:乙方應積極努力開發(fā)當地市場,逐步進貨,降低雙方的物流成本,以合理利用資源,避免盲目性,三個月未正常進貨的和人為脫離總部的,即被視為自動放棄代理權。
第六條:乙方在選擇經營區(qū)域時,須向甲方提供真實詳細資料,不得在經營區(qū)域以外進行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乙方在當地銷售甲方產品,有經常調查當地市場情況并積極向甲方反饋的義務,并對用戶的產品使用知識有指導的義務。
第八條:乙方在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過程中,需嚴格按照產品說明和客戶的身體需求指導客戶選購和服用,以期達到最佳效果。
第九條: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經營不善或因違法經營導致停業(yè)且無書面通知甲方的,將視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該代理商的區(qū)域代理權
第十條:乙方在經營銷售過程中,必須恪守商道,誠信為本,守法經營,搞好售后服務工作,積極維護公司的品牌形象.雙方供貨、換貨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 元,甲方向乙方提供等市值產品(詳見附件)后,即為 級代理商,后續(xù)合作享受相關獎返待遇:后續(xù)累計進貨價值元返元,直至返完首批貨款為止。
笫二條:產品調換,乙方進貨,甲方將按照相應級別的代理價(詳見附件)為乙方供貨,其不影響甲方
第二次銷售的產品,在約定時間內,均可等價調換,其物流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甲方每次發(fā)貨前將發(fā)貨清單置于產品包裝箱內,乙方憑發(fā)貨清單驗貨,如有異議,應在收貨后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明確劃分三方的責任,逾期視該批貨物乙方妥善接受完畢。
合同違約責任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自覺遵守本合同,在合約規(guī)定的期限內,任何一方違背合同之規(guī)定,必須承擔違約責任,該違約責任應包括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支付違約金按合同簽訂金額50%給予對方經濟賠償。
第二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否則可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管轄法院:武漢市洪山區(qū)人民法院)合同期限、變更、解除
第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備法律效力(合同復印件或傳真件無效)。如乙方續(xù)約,必須在合約期滿前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以便雙方及時辦理續(xù)約手續(xù)。
第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同意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武漢康樂靈農業(yè)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 (蓋章)
電 話:
地 址:武漢市洪山區(qū)南湖大道8號
乙方: (簽字或蓋章)
電話:
地址:
簽約地:武漢市洪山區(qū)南湖大道8 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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