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技術服務合同(2)
定向技術服務合同范文3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礦井瓦斯等級鑒定 項目進行的專項技術服 務,并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jīng)過平等協(xié)商,在真實、充分地 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達成 如下協(xié)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nèi)容如下:
1關規(guī)定,需要對鄭煤集團國瑞公司所屬礦井進行瓦斯等級鑒定,以便掌握礦井的瓦斯等級狀況,合理安排礦井相關技術工作,確保礦井安全高效生產(chǎn)。
2煤裝[2011]162號)有關要求,對 礦井進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滿足公司要求。
3.技術服務的方式:
第二條 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技術服務地點:;
2.技術服務期限:
3.技術服務進度:
4.技術服務質(zhì)量期限要求: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 下列工作條件和協(xié)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1)測定開始之日至結(jié)束之日全礦井的原煤產(chǎn)量、平均日產(chǎn)量、工作天數(shù);
(2)采煤及掘進工作面?zhèn)€數(shù),以及基本情況(生產(chǎn)天數(shù)、產(chǎn)量);
(3)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歷年鑒定等級匯總表;
(4)礦井采掘工程平面圖(電子版);
(5)礦井通風系統(tǒng)圖(電子版);
(6)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鑒定測點布置示意圖(電子版);
(7)煤層自燃傾向性和煤塵爆炸危險性鑒定報告(復印件);
(8)礦井通風機性能測定報告;
(9)礦井通風阻力測定報告;
(10)檢測所用儀器儀表檢驗合格證書;
(11)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鑒定當月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檢查日報表、測風報表;
(12)本年度礦井煤與瓦斯突出卡片資料(突出礦井)。
(13)礦井基本情況表。
2.提供工作條件: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服務費總額為:
2.技術服務費由甲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2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民主中路支行
地址: 焦作市民主中路 賬號: 301101040001846
第五條 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 行驗收:
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鑒定報告。
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辦法》(安監(jiān)總煤裝[2011]162號)標準驗收。
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
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第六條 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 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雙方 (甲、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雙)方所有。
第七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八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lián)系人,乙方指定項目聯(lián)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一方變更項目聯(lián)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雙方確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爭議,應協(xié)商、調(diào)解解決。 協(xié)商、調(diào)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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