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貸款合同
借款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ㄊ校∈小】h(區(qū))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fā)放?。◣欧N)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 字第 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
│幣 種│ │項 目│ │
├─────┼──────────┴───┴─────────────┤
│種 類│ │
├─────┼────────────────┬───────────┤
│ 金 額 │(大寫) │(小寫) │
├─────┼────────────────┴───────────┤
│用 途│ │
├─────┼────────────────────────────┤
│利 率│ │
├─────┼────────────────────────────┤
│期 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yè)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應向乙方提交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提款手續(xù)后 個營業(yè)日內(nèi)將貸款按約定的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五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nèi)旭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jù)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息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遇國家調(diào)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調(diào)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jù)委托人的要求,調(diào)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從調(diào)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托人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的,應根據(jù)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shù)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xiàn)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fā)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 %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的,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應給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xiàn)本條第2項、第6項的情況時除外。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權催收貸款,并可對逾期貸款加收?。サ睦ⅰ?br/>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解除合同的,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qū)Ψ街Ц哆`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chǎn)經(jīng)營過程中經(jīng)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chǎn)發(fā)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根據(jù)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帳戶中扣收。
7.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或通過調(diào)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和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金融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ㄊ校∈小】h(區(qū))
注:1.如立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 人簽字。
2.如本合同毋需擔保,劃去第七條。
委托貸款借款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金融機構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在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對象發(fā)放委托貸款時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
二、如果借款人是貸款人的開戶單位,簽訂合同時劃去第二條。
三、第三條中的提款計劃和第五條中的還款計劃,分別指分期借款計劃和分期還款計劃。
四、第七條中的擔保合同包括保證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第三條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具體期限。
六、第十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在第十一條中約定。
八、第十四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訂合同單位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