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買賣合同書3篇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簡易房屋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簡易房屋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歡迎參考閱讀。
個人房屋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1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資源、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 ,土地證號: )的房產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保證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國家有關房地產交易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且不存在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無抵押擔保。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購房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四條、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按過戶要求提供相應過戶資料、證件到房屋交易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
第五條、雙方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手續(xù)中所產生的契稅、印花稅、工本費、過戶費等稅費及費用均由乙方來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六條、房屋產權過戶到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購房款元,大寫 元。產權過戶之時,甲方保證該房產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入網(wǎng)費等。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因合同履行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或訴訟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經雙方簽字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為了降低辦理房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甲乙雙方另簽訂一份購房款為 元的虛假合同。
甲方(賣方):簽名(蓋印)
乙方(買方):簽名(蓋印)
年 月 日
個人房屋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2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出售人:姓 名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房屋產權共有人:姓 名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姓 名戶口所在地:
買房人:蘇建華 身份證號碼:5111219 戶口所在地:四川省仁壽縣清水鎮(zhèn)郭家巷38號附11號
經出售人與買房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出售人所賣房屋的基本情況:出售人房屋位于雙流縣勝利鎮(zhèn) 村 社,其房屋面積 。 配有房屋前的壩子、水井、自來水、電源及線路、光纖、圍墻機圍墻內的所有配套設施。
第二: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一并出售起房屋的所以配套設施,以房屋滴水和圍墻基礎為界。
第三條:買賣房屋及配套設施的價格及付款方式:經雙方協(xié)商其總價為1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款。
第四條:如遇政府征地、房屋拆遷安置的情況下,買房人同意將所買房屋中的150m2用于出售房屋方安置抵扣面積或買房人用其他方式確保安置能夠實現(xiàn),在拆遷補償時出售方享受本社人均附著物、林園補
第五條:在買房人一次性支付買房款后,房屋及配套設施歸買房人所有,買房人享有改造、永久使用、出讓的權力。
第六條:交接:出售人在收到買房人全部付款壹拾捌萬元以后,當面辦理交接手續(xù),出售人將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在本社法人代表(社長)的見證下交接證件。并將房屋交給買房人。今后出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房等。
第七條:關于產權登記:如果有條件變更房產證時,在確保合同內出售人利益的前提下,出售人負責協(xié)調辦理村社手續(xù)并配合買房人變更房屋產權證書。
第八條:違約責任:買賣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買房人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如不確保出售人合同內的利益,無條件退還房屋及證書;賣房人在今后如不按合同內容執(zhí)行,按照改造后房屋及設施總價價值的三倍賠償買房人的經濟損失,及其間接經濟損失。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買房人、見證人各執(zhí)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房屋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3
出賣方(甲方): (本人)身份證號: 買受方(乙方): (本人)身份證號: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層,共 (套)(間),房屋結構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價格。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人民幣)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分兩次付清,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付 元,剩余 元于 年 月 日付清。
第四條 交付期限。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xié)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
第六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八條 本合同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臨汾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出賣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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