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10篇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有哪些內容?來看一下吧。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篇1
一、校產管理必須統一
二、校產管理由總務處具體負責,定期向校管會匯報工作,負責建立財產總帳、明細賬、位置帳,做到帳物相符。搞好物品調配、清查、核對、報廢、維修的督促檢查、責任制度落實等,實行規(guī)范管理。
三、按財會制度進行分類核算。實行統一管理,各部門、班級,分口負責管理體制。
四、財產的購入,實行學校統一采購、購入、調入、調出、自制、自建,增加財產必須由總務處辦理驗收手續(xù),由校產管理員和會計入帳入庫。報廢物資由校產管會批準上報備案,貴重物品報上級審批,方可報廢
五、各部門、班級要負責自己管轄內設施的使用與管理,各項設備、設施要有專人負責,認真保護與維修,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設備設施;借用物品及時返還,要有手續(xù);損壞設備、設施按校產獎懲制度執(zhí)行;自然損壞物品報書面材料,報校管會批準核銷。教師調動工作要及時移交所用物品,校內設備、設施不得擅自供個人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需經主管
六、定期檢查盤點,每學期要進行一次清查核實,查出問題及時解決。校內設備、設施不得擅自移動,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移動時,必須到管理員處辦理移動手續(xù)及調帳,使學校設備、設施有序流動。
七、保管員變動時,要辦理好交接手續(xù),做到人員變動,帳物清楚。
八、愛護校產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內容,學校的各部門、年級、班級,必須進行愛護公物教育,使全校師生都養(yǎng)成愛護公物的好習慣。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篇2
為加強本校財產管理,確保各類財產的有效使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調用、報損等環(huán)節(jié)有章可循,有規(guī)可依,本著勤儉辦學的精神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保持勤儉節(jié)約,艱苦奮斗的優(yōu)良作風。
(二)全校校產(包括校舍)在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實驗室、微機室、語音室、圖書室及儀器、各類櫥柜由各室負責人管理;體育設施(包括場地和體育器具室)及體育器材由體育組長負責管理;各教室及其室內設施由班主任負責,可指定學生干部專人管理;辦公樓(室)由各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設施非經校長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室內物具和設施無一定手續(xù)不得隨意搬動,如需調換增減經校長同意后由總務處統一合理調整安排。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度,開學初,總務處將桌椅等教學用具交給班主任,定人定位管理(對號入座名單一式三份,教導處、總務處、班主任各執(zhí)一份),學期結束或畢業(yè)時經驗收后交還。教室外及其門窗玻璃也由使用班級負責管理。各處室組用具實行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厲行節(jié)約。
(四)定期進行檢查評比。各班明確專人,按時關鎖門窗,班干部經常檢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學校管理人員定期全面檢查校產、校具使用、管理情況,公布檢查結果。期末學校進行評比。對管理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責任人給以獎勵;對管理失職導致損失者,對破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guī)定令其賠償外,還要按情節(jié)輕重給予罰款或紀律處分。
(五)新增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驗收登記,再交相應處室保管使用。學校財產原則上不得私人借出。如實在需借,一定先辦理借用手續(xù)后方能借用。
(六)、堅持六要六不要:
1、要愛護教學環(huán)境,不要在教室和走廊踢球、疲打。
2、要愛護墻壁、黑板、黑板報和畫廊,不要在墻面上和黑板報上亂涂、亂畫。
3、要愛護課桌椅,不要隨意踩踏、刻劃課桌椅,不要拖著椅子行走。
4、要愛護花草樹木,不要攀摘花木和在花臺、苗圃內行走。
5、要愛護清潔用具,不要用掃把等用具疲打。
6、要愛護教室門窗,不要隨意撬門翻窗,用腳踢,做到關門、關窗要輕。
(七)嚴格執(zhí)行賠償制度:
1、學生損壞公物除給予教育外,還要做如下處理:正常情況下的損壞(在參加學校和班級正常的教學活動和課外活動中不慎、無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產),照價賠償。非正常情況下的損壞(在參加上述活動和進行不正常的活動時,有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產或屢犯類似錯誤者),視情節(jié)予以二至五倍賠償,亦可同時予以紀律處分。
2、賠償維修程序:班主任應在當日將公物損壞情況報總務處。總務處根據情況作出處理決定后,有班主任通知學生家長,同時督促學生在一周內維修好獲將賠款交總務處。總務處應在接報兩天內安排維修工作。
3、師生員工使用物品要嚴格辦理交接手續(xù),所借公物(如圖書、儀器、樂器、體育器材等)如有損壞和遺失,按價賠償。
4、損壞公物在三天內自行修復合格不再另作賠償,損壞公物既不報告又不自行修復,一經查實要加倍賠償。同時追究責任人責任。
(八)本制度每學期開學之日起實行。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篇3
一、任何物資添置須經申請、報批,由有關主管或校長同意后,經外勤采購、財產管理員驗收、登記后,各方簽字再可報銷。
二、學校任何財產歸總務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調動或處理,凡報廢物資須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原因,經總務部門轉報主管校長同意后,統一由總務部門處理。
三、財產管理員應及時驗收登帳,定期與會計、各實驗室、電教中心、機房等有關人員進行抽查,核對工作,做到帳帳相符、帳冊相符、帳物相符。
四、凡教室內物品或出借物品實行誰使用誰保管原則,責任部門每學期結束進行檢查,任何公物(包括綠化)損壞都應酌情賠償,并開據發(fā)票。
五、教室、場館等臨時出借,都須通過總務部門及校長室同意,并由總務部門按規(guī)定收費。
六、凡因工作需要,向有關部門借用或保管的物品器材,都要出據借條或登入個人借物卡,使用完畢應及時歸還。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篇4
1、建立校舍校產管理基金,健全管理機構。全校的校舍校產由后勤處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包干到人。
2、實驗室、圖書室、器材室、電教室等由各室的負責人負責管理;辦公室、教室及專用房屋由各室負責人、班主任及有關人員負責管理。
3、學校門窗釘牌掛圖、教師辦公室所用桌椅、櫥架等由學校統一編號貼簽,固定學生個人使用,班主任負責管理,有意損壞者追究責任,并按規(guī)定賠款。
4、校產校舍管理員要堅持對房舍及時檢查,如需維修及時向后勤主任報告。要注意對水電設施的修理,及時檢查修理疏通下水道。
5、校產管理員要負責全校的財產分類登記、建帳、設卡工作,新增加固定資產由學校管理員和部門管理員驗收、登記、填表、建帳、設卡后方可使用。各財產使用單位每學期進行一次財產檢查,做到帳物、帳帳相符。如果損壞或遺失,要寫出書面申請,經校長批準,賠償處理后,方可填報減損報表。
6、辦公室、教室的固定資產使用一律實行承包責任制原則上一律不得外借,如有損壞或遺失,要加倍賠償。
7、建立校舍設施維護基金、定期對校舍設施進行普查,搞好校舍設施的維護、管理,杜絕危房。
8、搞好教職工社會宿舍和管理,不亂建、亂修房屋、禁止私自拆卸水、暖、電設施。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篇5
為了加強學校各類財產的管理力度,提高校產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明確管理責任,特對原(校產管理制度)重新修訂,并于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1、學校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負責管理。學區(qū)、班級、寢室、辦公室及各類倉庫、實驗室、工場、會議室等固定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負責調動或出借。個人不得隨意移動、外借、轉讓,或調動。
2、學區(qū)、班級(寢室)、辦公室、庫房、工場等房屋財產需使用,須經校長或主管校長審批,在總務處辦理財產管理責任書,簽定協議后,方能領取鑰匙將該用房移交責任人實施管理使用。未經批準無簽定管理責任書,均視為私自挪用,總務處發(fā)現將予以收回并追究其管理責任。
3、臨時需使用學校教室、辦公室及空關房屋,審批手續(xù)同上,領取鑰匙后使用人即需負責管理,直至使用完畢,經驗收后歸還總務處。
4、學校放假期間的各類維修,須進入教室、寢室、辦公室、工場、機房必須報請總務處。辦理好承諾協議書,與施工合同一起備案。如造成房屋財產物品損壞由施工維修單位負責賠償,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各類公共財產損壞,由管理責任人或生活員、寢室長負責報修,由管理責任人填寫損壞物品認定單,如需賠償則經賠償人簽字認可后,將賠償認定單報總務處校產組登記入冊??倓仗帒{此單安排實施維修,并通知各學區(qū)落實賠償,辦理財務室交納賠償款事宜。
6、公物財產損壞,或故意損壞公物財產,經查實后,發(fā)現無人管理、不賠、不報、丟棄、偷換等行為,將對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而對愛護公物或向破壞公物開展批評和向學校映者,有關部門將給予表彰與獎勵。
7、總務處每學期組織安排校產檢查,期中、期末各一次。并對每個學區(qū)班級(寢室)財產管理責任人進行量化評定。每期檢查內容為6個單項:每項2分,滿分為12分。桌面、墻裙整潔情況及周邊轄區(qū)扶欄、開關等公物,均納入檢查考評范圍。
8、每學期開學召開一次校產管理員會議,由總務處召集、管理責任人、學生會、公物部、住管會、生活員等參加,總結上學期財產管理情況,布置本學期校產管理工作任務。并對先進班級與個人給予獎勵、表彰。
9、各類考試、選修課及型活動,首席教師、班主任需加強對本學區(qū)班級教室管理,指定班級公物管理人,對各類考試、選修課及型活動后,發(fā)生的財產損壞情況要有檢查、有措施。發(fā)現問題,及時查詢,落實責任上報總務處。
10、學生在非本班級教室上課期間,如有損壞該教室內課桌、椅、凳、門鎖、玻璃等一切物品,經查證核實后實施賠償,填寫物品損壞認定單上報總務處。
11、每學年期末,校產管理員統計上報學校正在使用的教室、課桌,倉庫內存、新購入財產等報表。為校長室及主管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數據。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篇6
憲法規(guī)定“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工作,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zhí)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財會檔案予以保存?zhèn)洳椤6菚嬕⒔∪敭a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
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wèi)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
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fā)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后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并辦理好有關手續(xù),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篇7
校產是國家財產,為了進一步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延長使用期限,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熱愛學校,愛護財產,不允許做有損于財產的事。
2、固定資產的管理環(huán)節(jié)必須做到及時登記,月月做帳,季季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圖書館、實驗室等部門均應建立相應臺帳。
3、堅決執(zhí)行誰用誰管,公用分管,責任到人的財產管理原則,桌、凳等可移動的物品,誰拿出室外,由誰負責拿回,杜絕亂拖、亂換等不良現象。
4、各級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做好平時財產的保養(yǎng)工作。
二、請購制度:
1、全校各部門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學校全年經費預算分配的范圍內提出購物申請。
2、凡申請購物者(部門)須填寫請購單,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同意采購。
三、驗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擴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財產,由校產管理員依據憑證(一式兩份)入帳。
2、自制、局撥、捐贈的財產,局固定資產、耐久品由經辦人將物品、原始憑據交學校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憑證,報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審核。憑證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財務室,并據此及時計帳。
3、建立校舍資料檔案,財產帳,做好房屋編號。
4、做好固定資產(除校舍)的編號、登卡、計帳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分類定位儲存,建立收支登記帳冊。
四、領用制度:
1、各部門的公用設備,均為部門領用,個人保管(簽名)離校時歸還。
2、各處室或個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辦公用品或教具(經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同意,可向倉庫保管領取,在領用登記卡上簽名或寫借條。
3、一般辦公用品和清潔工具,在每學期初由部門負責人向倉庫保管員統一領取,在領用卡上簽名。
4、堅持領用、借用、賠償制度。
五、報廢、報損制度:
1、確定報廢、報損,應由有關人員會同技術人員作出技術鑒定,經確認無修復和使用價值后,由經管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具意見,校長批準,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六、檢查制度:
1、每學期開始,要根據登記本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到各部門核實所有公用設備。
2、每學期結束,各處室應自行核實臺帳,再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復查臺帳及有關物品,做到帳物相符。
3、每學期結束,總務處有關負責人要到各部門收齊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結束前,由總務處牽頭,各部門(組)財產管理員參加的校產年報會。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縣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舒城縣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本縣教育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縣級人民政府和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上述學??梢詤⒄毡局贫葓?zhí)行。
第三條 各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jié)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 各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五條縣教育局負責對各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界定、配備、清查、變動處置,以及資產使用、維護過程中的監(jiān)督任務。
第六條 各校應確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資產的配置、登記、統計、維護、保管等,對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庫時,要嚴格驗收,妥善保管,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責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wěn)定,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與計價
第七條 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
(二)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固定資產分為六大類:
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一類 房屋及構筑物
指單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育教學用房、倉庫、宿舍、食堂用房、鍋爐房等教輔用房;構筑物包括道路、圍墻、操場、長廊、亭子、假山、橋、雕塑、綠化景觀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第二類 通用設備
1.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包括計算機、復印機、碎紙機、打印機、速印機、掃描儀、錄像設備、電話總機、電話機、傳真機等。
2.電氣設備:空調機、電風扇、洗衣機、電視機、電冰箱、微波爐等。
3.交通運輸設備等。
第三類 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教育用實驗儀器、量具衡器、機械設備、網絡設備、監(jiān)控設備、投影設備、廣播音響和視頻設備、職教學校的實訓設備等。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展覽室、陳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畫和陳列品等。
第五類 圖書、檔案: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紙質圖書或電子圖書、數據等。
第六類 家具、用具、裝具:包括保險柜、檔案柜、沙發(fā)、茶幾、床、辦公桌、椅等。
第七類 動植物。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按竣工決算審計金額計價;土地按征用時支付的費用計價;若基建項目經驗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決算審計的,按項目的批準金額入賬。待審計后,按審計確定的金額進行調整。
(二)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購進價、調撥價計價入賬。
(三)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計價入賬。
(四)盤盈、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有價格的按原價入賬,不能查明原價的,可以按同類產品的市場價入賬,沒有同類產品的可估價入賬。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擴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竣工審計決算的實際成本計價;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計算減少固定資產價值。
(六)固定資產因進行技術改造或改進其質量的,按其實際支出費用增加其價值;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成套設備損壞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損壞程度減少其價值。
(七)報廢、變賣、調出、遺失、損壞的固定資產,需核實并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按賬面原值注銷。
第十條 中小學校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賬、卡設置
(一) 固定資產總賬的設置
中小學校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編碼、名稱、類別、規(guī)格、型號、原值、購置日期、使用部門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資產情況。
縣教育經費核算中心設立單位固定資產總賬,按照大類設立明細科目核算固定資產各大類的金額。
(二)固定資產明細賬、卡片的設置,由各校負責資產管理的部門或人員根據固定資產分類,按固定資產的品名設置明細賬、卡,進行數量、金額核算,以反映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情況。明細賬應設置資產的購進日期、規(guī)格型號、單位、單價、原值、數量、存放地點、使用部門等信息。
(三)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的設置,各校對在用的固定資產,以使用部門或在放點為單位,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該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門保存,若發(fā)生變動,重新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簿。
(四)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應使用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增加管理
固定資產增加,分為購建(包括新建、自建、擴改、改建等)、購入、自制、調入、盤盈、捐贈和其它形式等。
(一)購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要按照基本建設有關規(guī)定進行獨立核算,待基建項目竣工驗收和審計決算后,轉入單位固定資產賬核算。
(二)購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縣政府采購制度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購入后應及時驗收入賬。各單位要編制年度固定資產采購計劃,列入當年單位預算。
(三)自制、調入、盤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資產,由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填制資產相關資料及時驗收入賬。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
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各校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包括無償轉讓、出售、置換、報廢、報損、對外捐贈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具體管理辦法參照縣政府舒政[20_]19號文件《舒城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細則》執(zhí)行。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清查核對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清查登記是指行政事業(yè)單位對其公共資源、國有固定資產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查核實、登記造冊;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建立基本情況數據庫。
(二)各校保管室應保持清潔,存放有序,對于丟失、損壞、變質情況要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員對學校資產要經常檢查,發(fā)現公物損壞,及時維修。要每學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清查,實訓教師、財務人員、保管人員等相關人員應配合管理人員定時對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問題及時追查,并采取相應措施。建立設備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實物盤點、核查同賬務結合起來,以物對賬、以賬查物、見物盤點、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資產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賬表相符。
(三)清查登記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據國家核發(fā)的房屋產權證進行清查登記。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單位按照國家劃撥使用的有關檔案先行清理登記。待清查登記工作結束后,按國家房產管理的有關政策辦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購定的房屋建筑物,應按實際購買價格進行清查登記。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審計前按工程造價清查登記,工程審計后按審計確認價進行調整。
2.對固定資產要查清賬面價值。清理出待報廢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核銷數額等。
3.對清查出的各項固定資產盤盈重新估價入賬,對清查出的盤虧固定資產,要認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經過清查后的各項固定資產,要區(qū)別固定資產用途和使用情況進行重新登記調整,建立健全實物賬。
5.各校針對在清查登記中發(fā)現的問題,要調整和完善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亂,明確責任,形成單位內部有效的監(jiān)督管理機制。
6 .每年11月資產盤點結束后,盤點小組都應寫出總結(兩份),對盤點情況進行分析,并報縣教育局一份。將一份與清查核對資料全部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會計人員每年應將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資料、賬面清查資料,更新固定資產卡片、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凡需借閱校固定資產的有關資料,需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借閱手續(xù)后,方可借閱,但不準將資料帶走。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資產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體系,包括固定資產請購制度、驗收制度、保管制度、賠償制度、報損報廢制度、維修制度、資產租賃制度、清查核對統計制度等。
第四章 責任
第十六條 各校的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條 若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出現未按規(guī)定履行職責,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以各種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資產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資產損失或流失的,要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和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責任。
第十八條 縣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檢查和監(jiān)督,并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考評制度,實行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與績效掛鉤。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各校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可根據《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參照本制度,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舒城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實施。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篇9
一、財產的購置
1、財產的購置必須提出申請計劃,逐級上報由學院批準,統一采購。
2、申請計劃必須正確處理局部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系,全面考慮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jié)約,提高計劃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新購買的資產或物品,經驗收清點后,在憑證上簽字。
二、財產的保管、領借、檢查與賠償
1、各部門有計劃領取物品,并及時登記。
2、各部門所有財產,統一編號造冊登記,分部門保管使用,離校時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財產。
3、學院內財產定期檢查,凡人為損壞,視其實際情況折舊或按原價賠償,凡因失盜損失的,視其責任大小情況,由學院商量后作價賠償或報銷處理。
4、領借物品必須在領物本上簽字,歸還時注銷,保管員要認物不認人,借物簽字不漏記。
5、宿舍、教室的財產,實行包干管理,如有損壞,由直接損壞者賠償或共同承擔賠償。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篇10
為了加強學校的資產管理,杜絕浪費,節(jié)約開支,培養(yǎng)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范圍。
二、學校資產由總務部門專職人員及各辦公室專人管理,清理查點,登記造冊,安排使用。
1、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2、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會計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注銷手續(xù)。
三、資產的計算,一般按原價記帳,無原價的全部估計記帳,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維修等其他費用不記入資產原價。
四、資產原則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經領導審批,外單位借用資產,一律憑單位介紹信經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時要適量收取一定的折舊費,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貴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單位借用教室、會場等必須收取租金,本系統按實際情況酌情收費。本校教師借用須經領導同意,酌收費用。
六、本校教職工借閱圖書,根據圖書館管理條例處理。但期末需全部歸還,外單位人員一概不出借圖書。圖書清理和賠償按圖書室規(guī)章進行。
七、固定資產的購置,根據學校財力和教學需要,大件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交總務處編排計劃,開列清單,報校長室審批,方可購買。
八、教室及辦公室財務實行責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負責,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專用教室及團隊等室與教導處聯合另訂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損壞,如有人為損壞,按賠償制度照價賠償并教育。
九、有關校舍校產管理和維修、物品領發(fā)和出借,公共財務損壞賠償,應有總務處負責,并訂出相應的管理制度。
十、學校物資出門,需由總務處同意,否則門衛(wèi)有權阻止。
十一、配備教室用品按常規(guī)由總務處統一發(fā)放,學期結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總務處統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修理費由學校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