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個人林地出租合同范本
林地,作為林業(yè)發(fā)展必要的生產要素,是國家重要的自然和戰(zhàn)略資源,林地租賃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林地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個人林地出租合同范本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營造工業(yè)原料林開發(fā)及農業(yè)綜合開發(fā),為明確雙方權利和認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租賃林地的地點、范圍、面積和測量方法
租賃林地地點(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權證為準。實際租賃面積共計: 畝,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圖》。實際租賃面積是用林權證面積減去無法經營面積后計算得出的面積。無法經營面積是指油茶等經濟林占地、風水山、石頭裸露地、墳地等不能種植地以及輸電線、電纜等線路法定占用的林地。無法經營面積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現場勾繪測量確定。林權證登記狀況和雙方確認的實際租賃面積詳見下表。
林權證編號
宗地號
林地小地名
小班
(內業(yè)號)
林權證登記
面積(畝)
實際租賃
面積(畝)
面積合計
第二條 林地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林地租賃價格和現有林木處理辦法
甲方將林地出租給乙方,同時也將林地上現有的林木無償提供給乙方自行處理。林地租金按實際租賃面積計算,每畝 年的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不含稅,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現有林木即歸乙方所有。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第四條 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 年,在雙方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林權證在甲方協(xié)助乙方完成辦理流轉手續(xù)后歸還。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款方式支付。
1、現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親自簽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領取林地租金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甲方的委托書等相關證明給乙方。
2、銀行轉帳: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轉帳所需的書面依據(指戶名、帳號、開戶行、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的證明和委托書)。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租賃給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條件:
(1)林地權屬為甲方所有,周邊界線清楚。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沒有租賃、轉包給他方或與他方合作經營等的林地。
(3)屬于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非生態(tài)公益林區(qū)的林地,且不屬于放牧山、薪材山、風水山及墳墓用地。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林地須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林業(yè)主管部門備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轉林權變更登記申請書》。
2、甲方無償提供現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設施給乙方使用,不得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如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經過相鄰村、組的各種道路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3、在乙方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增開或拓寬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須占用土地時,甲方負責理順各種關系;如地上有果樹或農作物的,占地、青苗補償費按乙方與收取補償方協(xié)商(或按當地鄉(xiāng)鎮(zhèn)修建鄉(xiāng)村四級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由乙方一次性補清后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所修的道路雙方共同維護,不得毀壞。
4、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能順利進場作業(yè)和穩(wěn)定經營,如發(fā)生權屬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林地等情況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處理,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賃的林地范圍內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設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屬甲方以外的單位、個人責任的,甲方有責任協(xié)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林地內開礦、開石、取土。不得允準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圍內葬墳,原有的舊墳不得再擴大范圍。甲方需新增葬墳的,每穴不得超過 平方米,因此損害林木的,應向乙方交付林木補償費(由甲方交清補償費后才能使用)。
7、協(xié)助乙方辦理承租林地的林權證過戶手續(xù),完善權屬登記。
8、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xié)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xù),盡快取得補償金,地上附著物補償金全部歸乙方所有,同時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須退還被征用面積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積)給乙方,并由甲方從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中優(yōu)先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責
1、按時交納林地租金;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guī)劃、設計,盡快造林。
2、在租賃期內有權自主經營、與他方合作經營或轉租給他方經營。
3、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種植的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賃經營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5、乙方租賃林地主要用于營造工業(yè)原料林及農業(yè)綜合開發(fā)(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設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農林開發(fā)用途的建筑物時,須自行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辦理手續(xù)。
第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
因林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仍不能解決的,乙方可根據可經營林地面積的情況,決定解除合同或將存在權屬糾紛、侵權的林地面積從租賃面積中扣除。甲方應按實際租賃面積或扣除面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賃的林地 %以上被國家征用,乙方自愿放棄經營的。
3、因地震、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條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的,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規(guī)定處理補償費。
2、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協(xié)商處理或依法律規(guī)定處理。
4、屬租賃期間乙方投資購置的設施、設備、建筑物、種植的林木等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處置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給予合理的補償后歸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歸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蓋為主。
5、合同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xù)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約定,導致乙方造林受阻礙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全額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發(fā)生權屬糾紛,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況,甲方在一個月內未能妥善解決的,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在乙方種植后發(fā)生上述情況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在此之前對該地塊所投入的一切費用的經濟損失外,還需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該林地所應得的收益。
4、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將出租給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轉包給他人的,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含乙方對該租賃地投入的一切費用和乙方應得收益)。
5、甲方因違約而又不及時向乙方賠償的,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甲方。
6、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1、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甲方租賃林地范圍示意圖。
2、《土地所有權證》、《林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3、其它: 。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xù)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滿為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起訴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zhí)一份,乙方執(zhí)三份,鑒證單位執(zhí)二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主件 頁共 條,附件 件共 頁。
甲方代表:(簽名按指印)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林地出租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位于 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面積(以林權證標實的面積為準):_333_畝;林權證號: 。
二、租賃期限:20_年,從20_年2月1日起至20_年2月1日止。
三、租賃單價及租金給付方式:開始十五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0元/畝/年;后十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5元/畝/年;租金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xié)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后乙方在每租金給付期的第一年第一個月15日前付清兩年租金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租范圍內現有的樹木必須按《森林法》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若自動放棄由乙方處理。
2、承租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開山取石、挖礦等毀林行為。
3、甲方必須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承租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fā)等。
4、承租期間,如遇政策因素對方承租范圍內進行規(guī)劃,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補償費。
六、租賃期滿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設備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甲方繼續(xù)對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xié)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和本租賃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林地出租合同范本3
在合理利用林地資源,有效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前提下,本著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改善農村群眾生活條件,促進山區(qū)經濟發(fā)展,結合長軒嶺街綠林村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際情況,加快農民致富步伐,實現村企業(yè)、集體、群眾多贏的目的。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科學規(guī)范操作開發(fā)項目,茲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依據本合同向乙方租賃林地,原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在租賃期內,享有本合同項目下的林地經營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抵押權、林木采伐權),但不包含野生動植物資源、地下礦產資源。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但不得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第二條 本項目所定位為生態(tài)林業(yè)綜合開發(fā)。
第三條 項目所需行政許可手續(xù),乙方應按照規(guī)定報批,待批準后實施。
第二章 租賃林地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一條 租賃的林地“四至范圍為”: 東至: 南至: 西至:北至:
以上租賃林地的具體方位及位置見“四至”圖,具體以實際勘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租賃年限
1、乙方租賃林地年限為 年。 第三章 租賃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一條 租賃標準:
第二條 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后,采用每年結清12月份以一次的方法,乙方將全年租賃費按合同要求如實支付村委會;在乙方租賃期間,租賃的林地不再承擔其它費用。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經過法律所規(guī)定的合法程序,獲得行使將該林地租賃的權利,有權作為租賃方合法地租賃林地,并向乙方及時提供相應的林地交務必準確標定山地范圍界線。
2、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到林業(yè)部門辦理由國家林業(yè)局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林權證》其它有關林地方面的報批手續(xù),辦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國家建設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征用合同書中林地時,甲方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向當地或上級政府辦理各項補償手續(xù),以便乙方能得到充分有效及時補償。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經營管理。
5、協(xié)助乙方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如發(fā)生甲方村民或其他人員有礙乙方對項目正常經營開發(fā),甲方有義務解決相關糾紛,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6、若乙方根據發(fā)展需要新增經營用地或資源時,比如宜林荒山、宜林荒地,在符合法規(guī)的前提下,甲方根據當時的情況比照上述條件滿足乙方的要求,價格予以適當優(yōu)惠。
7、本合同所簽訂的條款在承租期內,甲方始終為簽約組織(合同中所列的村民委員會,尤其承擔本合同中所有的出租方權利和責任,不受個人職務、村民委員會組織變更的影響)。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應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該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后,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合法進行的建設、經營和管理。乙方開發(fā)經營的活動,必須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法規(guī)范圍內進行,否則發(fā)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可分租、分包、轉租、轉包給他人。 3、乙方在租賃期內依法合理開發(fā)、利用、保護林地資源。全面負責租賃的林地、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對森林的護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并投入相應的人員和經費。如因開發(fā)利用不當,管護無力,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及損害,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因開發(fā)建設所需行政許可手續(xù)(如山內增建林業(yè)設施及開辟林道、防火帶、低產林改造、更換高檔樹種、森林景觀開發(fā)需砍伐樹木、征占用林地等),乙方應按照規(guī)定報批,待批準后實施。林木(含所有松林及雜樹)一次性轉讓費已于簽約之日付給了所有相關農戶,林木與村委會及村民無關。相關行政許可手續(xù)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辦理。
5、乙方在不得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前提下,可以開展多種經營爭創(chuàng)實效,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礙。
6、乙方對該租賃林地有優(yōu)先延期租賃和優(yōu)先購買權。
7、乙方在建設和開拓經營中,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甲方所在村民勞務。
8、租賃期內,在乙方提供林權證辦理抵押擔保手續(xù),乙方在抵押時,承擔所有投資風險及法律責任,其貸款應全部用于該項目開發(fā)建設。
第五章 租賃期滿后財產處置
第一條 租賃期滿后租賃林地上面的現有林木等附著物,由于乙方在租賃和經營期內產生的增值或升值,屬于乙方所有。
第二條 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有新建各項設施及新造森林植被的增值升值,全部歸乙方所有(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除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延期租賃權。如他人租賃或租賃,必須經權威中介機構評估乙方資產凈值,由新租賃或租賃按評估資產凈值付給乙方。
第三條 租賃期滿后如無人租賃,乙方也不愿再續(xù)包,林地內所有新建設施等附著物由乙方自行處置,但不得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森林植被必須符合2037年國家綠化的標準。
第六章 合同書變更和解除
第一條 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書。 第二條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則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乙方不按規(guī)劃實施,3年內不動工實施林業(yè)開發(fā)建設;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政策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書無法繼續(xù)履行。
第三條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法律責任。
1、甲方嚴重違反此合同書規(guī)定,損害乙方利益。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政策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書無法繼續(xù)履行。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第一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書的約定,造成守約方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書,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第二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未按時使用該租賃林地,則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期限相應順延,應支付乙方每畝壹佰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給乙方帶來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超過雙方約定的日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四條 如果由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書而發(fā)生的所有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 生效及其它
第一條 本合同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另全部合同書附件及法律手續(xù)齊備起生效。
第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協(xié)商后簽訂的補充合同書與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附件作為本合同書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書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報林業(yè)局備案。
甲方:乙方:
20_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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