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學習條例心得體會
黨員學習條例心得體會
通過黨員學習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學習,做為一名當代大學生黨員,我對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時刻提醒自己要不斷的學習,要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生活節(jié)儉的心得體會。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黨員學習條例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閱讀。
黨員學習條例心得體會篇1
最近,中央紀委重新修訂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就是希望“把紀律挺在前面”,通過抓早、抓小,及早發(fā)現黨員干部中的不良傾向,把問題解決于早,避免進一步發(fā)展成嚴重違紀甚至是違法,從而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通過初步學習,有這樣幾點體會:
一是懂得了這次條例和準則適用全體黨員。說實話,入黨近30年,對于條例和準則還是第一次認認真真學習,過去總認為這些規(guī)定都是針對處級領導干部的,對于普通黨員好像沒有關系。通過學習,認識到,這次修改發(fā)布的條例和準則是針對所有黨員的;也認識到,只有把紀律真正管到位、嚴到份,以黨的紀律強化對黨員干部的剛性約束,才能最大程度地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
二是懂得了黨紀嚴于法律。通過學習,認識到,條例把紀律“底線”放在桌面上?,F行黨紀處分條例2003年12月頒布實施,條例中紀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內容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重復,造成極個別情況下出現以紀代法、越俎代庖的情況,這無疑讓黨員身份成為了不法者的“保護衣”。此次條例頒布,把紀律的“底線”放在了桌面上,刪除了與刑法等重復內容,區(qū)別五種不同情況,用專門條款分別做出規(guī)定,以實現黨紀與國法的有效銜接。黨員、黨組織的紀律處分層次分明,同時列出5減輕3加重,從點滴上嚴抓嚴打,從小錯抓起,不給任何不作為黨員“投機取巧”的機會。
三是懂得了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通過學習,明白了條例在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6大類規(guī)定中,把黨員在工作生活中的“負面清單”清晰列出,放在陽光下。黨紀要求更加具體化,讓領導干部再也無處遁尋“秘術”,把他們的作為圈進籠子,放到陽光下。
四是懂得了必須從小節(jié)做起,堅守底線,方能防微杜漸,遠離腐敗。從全國查處的干部違紀案件也可以看出,如果不及時對他們給予嚴肅處理,任其發(fā)展下去,其中個別同志也可能會逐步越過法律的“紅線”,最終滑向腐敗的深淵。所以從“小節(jié)”抓起,從小節(jié)做起,嚴明黨的紀律,通過抓早抓小,防止“好同志”變成“階下囚”。
聯(lián)系到自己的工作崗位,盡管沒有什么大的權力,但你在政府部門的這個崗位上多多少少總有一些小權,我們必須腦子清醒,要經得住小恩小惠的誘惑,同時,在其他方面要加強修養(yǎng),堅守紅線,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黨員學習條例心得體會篇2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近日公布。重修后的《條例》突出重點、針砭時弊,實現黨規(guī)黨紀和法律法規(guī)的有機銜接,凸顯“黨紀嚴于國法”的高標準。重修后的《準則》對原有的黨員領導干部,擴展到黨員干部,體現從嚴治黨的方方面面。中央對黨內兩大法規(guī)采取“一攬子”修訂的方式,分別確立黨員應當遵循的道德“高線”和不能觸碰的紀律“底線”,德法相依,相輔而行,將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為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一是《準則》中對黨員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風。把黨員領導干部修身齊家擺在重要的位置,重點要做好“四個必須”。即,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yǎng)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tǒng)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jiān)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這些要求與在今年黨中央、國務院舉行的春節(jié)團拜會上,對家庭建設問題的生動論述中提出的“不論時代發(fā)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fā)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是一致的。每一位黨員領導干部都應認識到自己的家風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風的重要體現,帶頭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教家風,帶動“千千萬萬個家庭成為國家發(fā)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黨員干部“四個必須”與對家風建設“三個注重”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更好地詮釋了黨員干部修身齊家的重要性。
二是《準則》覆蓋所有中共黨員,普通黨員納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準則》的全名是《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很明顯,主要針對的是黨員領導干部。此次修訂后,名稱變?yōu)椤吨袊伯a黨廉潔自律準則》,所針對的對象覆蓋了全體黨員,也就是說,普通黨員也被納入到了《準則》的覆蓋范圍。從近年查處的案件來看,小官巨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與巨額貪污數字之間的強烈反差,為百姓痛恨。“小官大貪”貪腐行為多發(fā)生在群眾身邊,是近年來打擊腐敗的重點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紀律,嚴懲拉幫結派等違反政治規(guī)矩行為。對于《條例》來說,突出政治規(guī)矩是又一亮點。把政治紀律、政治規(guī)矩和組織紀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確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等違反政治紀律條款,把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zhí)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zhèn)€人事項等列入違反組織紀律要求。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放在新修訂的《條例》中,有它的特殊歷史背景。以后,以為的黨中央高舉反腐大旗幟,堅持“老虎”和“蒼蠅”一起,反腐無禁區(qū),一批大“老虎”紛紛落馬。其中,最為典型的要屬xx。2014年是xx歷史上極不尋常的一年,“系統(tǒng)性、塌方式”的嚴重腐敗震驚全國。7名省級領導干部被立案調查,全年處分市廳級干部45人、縣處級干部545人。拉幫結派、搞圈子文化,教訓十分深刻。“對抗組織審查”的案例,也不鮮見。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曾通報稱,xx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所以在新版條例增加了“拉幫結派”等“負面清單”,有利于解決黨員對組織忠誠這個根本問題。對于違反組織紀律,也有教訓。即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zhí)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等。另外,中紀委通報的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原、自治區(qū)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潘逸陽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送給他人財物等。新版《條例》突出了“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等新問題,強調要忠誠于組織,要向組織講真話、報實情。從以案件中,我們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條例》,有它的原因和歷史教訓,并且從這些教訓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紀律約束與規(guī)定,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嚴黨紀。新修訂的《條例》突出更嚴更精更細。突出重點、針砭時弊,實現黨規(guī)黨紀和法律法規(guī)的有機銜接,凸顯“黨紀嚴于國法”的高標準。國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黨員管理則要強調紀律。黨員遵守國家法律是分內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還需遵守紀律和規(guī)矩,黨紀嚴于國法,標準更高,要求也更高。黨紀與國法重復,黨紀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難以體現,容易出現“沒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階下囚”的現象。此次修訂落實從嚴治黨、黨要管黨的要求,強化違紀查處,為黨紀“加碼”,在法律之前為黨員劃定紀律底線,從小錯抓起,不讓黨紀嚴于國法淪為空話。
黨員學習條例心得體會篇3
12月28日上午,我們通過觀看視頻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歷史表明,一個國家、一個政黨若是不加強反腐工作,必將失去人民的信賴和支持,國家或者政黨必將走向末路。新形勢下,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執(zhí)政考驗、外部環(huán)境考驗,這四大考驗是長期擺在我黨面前;同時,存在著精神懈怠的危險、能力不足的危險、脫離群眾的危險、消極腐敗的危險等四大危險緊迫的擺在我黨面前。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是對于歷史總結和新形勢國際國內復雜環(huán)境下,我們黨對于當前黨員工作和黨員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對全體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所提出的要求,是我們黨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具體舉措。準則包括黨員廉潔自律規(guī)范和黨員領導干部自律規(guī)范。處分條例是對黨員同志違反紀律做出的懲罰措施。準則為全體黨員提供了行動準則,處分條例對于黨員同志起到警醒和指引作用,做為一名黨員,應該做什么,做好什么,不應該做什么,要求黨員同志時時刻刻在心中進行自我反思,時時刻刻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
通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學習,做為一名當代大學生黨員,我對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時刻提醒自己要不斷的學習,要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生活節(jié)儉,做人清白。同時,我更加清楚的感受到做為一名黨員應該展現出的姿態(tài)和肩負的歷史責任感。
通過自律準則,能夠使我們黨永葆先進性,純潔性,在全社會發(fā)揮黨員模范帶頭作用,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自律準則和處分條例對于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要作用和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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