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合同范本
針對細分法律服務領域中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而推出的《企業(yè)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合同》(實務參考范本),小編整理了2020最新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合同范本,歡迎借鑒參考。
企業(yè)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合同
法律顧問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法律職業(yè)機構(以下簡稱乙方):浙江XXX律師事務所
序言
鑒于甲方為中國境內合法注冊與存續(xù)的企業(yè),其生產經營發(fā)展活動對于專利、商標、版權、商業(yè)秘密、反不正當競爭等知識產權法律產品或服務有需求。
鑒于乙方為在中國境內司法行政機關批準成立的具有法律服務資質且存續(xù)的律師事務所,且乙方同時具備專利、商標、版權和律師事務所資質的專業(yè)知識產權非訴與訴訟代理法律服務機構,能為企業(yè)提供從知識產權咨詢、知識產權檢索、知識產權申請、知識產權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管理以及國外知識申請與保護等全程一戰(zhàn)顧問式服務。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其企業(yè)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雙方根據《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和《律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行政規(guī)章,自愿平等友好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1條 企業(yè)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服務總體目標
1.1 提高企業(yè)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協(xié)助制定企業(yè)知識產權方案,推進知識產權戰(zhàn)略實施。
1.2 預防、規(guī)避、降低或化解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逐步形成知識產權優(yōu)勢。
1.3 提高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用水平,改善或促進企業(yè)知識產權持續(xù)創(chuàng)新文化建設,形成知識產權競爭壁壘與優(yōu)勢。
第2條 企業(yè)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商業(yè)秘密等)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根據其要求)法律咨詢意見。
2.2 指導、草擬、審查各類知識產權協(xié)議或協(xié)議中的知識產權條款。
2.3 協(xié)助制定企業(yè)知識產權方案,推進知識產權戰(zhàn)略實施,就企業(yè)的知識產權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提供咨詢意見。
2.4 根據甲方需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查找或提供甲方所在行業(yè)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以及相關案例。
2.4協(xié)助企業(yè)進行或提供知識產權檢索,指導企業(yè)如何規(guī)避知識產權侵權風險。
2.5 協(xié)助企業(yè)參與知識產權許可、轉讓等事宜活動談判與論證(專項或重大的另外協(xié)商收費)。
2.6 為企業(yè)投資、引進技術中涉及知識產權提供法律意見。
2.7 對甲方有關商標創(chuàng)意、商標使用、商標管理、商標保護、商標運用等提出口頭建議或書面意見。
2.8 就企業(yè)是否侵犯他人圖片、文字、字體轉摘、視頻等作品出具口頭或者書面意見。
2.9 就他人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發(fā)送聲明函或以乙方名義出具律師函(10封以上部分另外協(xié)商)。
2.10 就甲方收到涉嫌侵犯知識產權案件進行簡要分析與回復,就企業(yè)的技術相對每個專利是否侵權,出具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一般情況下每個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為5000-10000元,幅度根據個案的難易程度最終確定,疑難案件另外協(xié)商。
2.11 就甲方面臨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12 就重大或復雜案件(如需大量時間或工作的案件)的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雙方再協(xié)商確定。
2.13 對甲方涉及的知識產權訴訟、仲裁、調解等司法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對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司法事宜的,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乙方應優(yōu)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yōu)惠。
備注:上述服務內容為乙方可能提供的法律服務列表,甲方根據其自身需求進行合理選擇。
2.14 其它知識產權法律咨詢。
2.15 辦理下列知識產權等專項法律事務,按照標準代理費進行適當優(yōu)惠(代理費已經約定優(yōu)惠的除外)。
2.15.1 申請專利、辦理著錄項目變更、復審與無效、專利民事糾紛、專利行政訴訟等專項法律事務;
2.12.2 商標注冊、復審、異議、商標侵權糾紛等事務,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12.3 就公司的技術相對每個專利是否侵權,出具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一般情況下每個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為5000-10000元,幅度根據個案的難易程度最終確定。
第3條 企業(yè)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務服務合理性原則
3.1 因乙方工作性質為提供專業(yè)的計時性法律服務,且本合同主要為常規(guī)類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合同,以咨詢類、詢問為主,而非項目類、或長時間投入的專項或復雜類法律事宜,雙方應本著互相配合和理解的原則,甲方應適量合理地要求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服務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應適當。
3.2 乙方以即時口頭、電話、Email等迅速方便的交流方式及時處理顧問事務,非對外需要或備案留底需要則可以優(yōu)先出具口頭意見,非緊急事宜應與乙方人員提前約定工作時間。
3.3甲方不得長時間占用乙方有限的工作時間資源,原則上每月工作量總量不超過 個工作日,或者重大專項法律服務項目另行約定服務時間,加付專項代理費。
第4條 按月評估顧問工作成果
4.1 按月評估顧問工作成果,若甲方認為乙方的顧問工作未達合同約定要求,應在次月的10日前提出,次月10日前未提出的,視為乙方顧問工作達到合同約定要求。
4.2 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可以要求乙方改善或進行彌補。
第5條 法律顧問團組成5.1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根據甲方經營范圍、實際法律服務需求、顧問費級別與類型、保密需求、地域與專業(yè)度,組成下列人員為甲方法律顧問團。
顧問組 | 姓 名 | 職 務 及 資 質 |
組長(負責人) | 律師、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 | |
成員 | 律師、專利代理人、 | |
成員 | 實習律師 | |
工作成員 | ||
其他人員 | 根據經營特點安排相應專業(yè)人員 |
5.2 因專業(yè)度限制或分工,部分法律事宜乙方無法自行完成的可以委托其他相應機構完成,未經過甲方同意的乙方對其成果負責,經乙方推薦的,則甲方自行判斷其他機構的工作成果。
5.3 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法律顧問的成員(執(zhí)業(yè)律師、專利代理人、實習律師、實習專利代理人、法律輔助人員、事務性輔助人員)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且及時處理甲方的法律問題或事務,乙方成員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工作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xù)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安排其他人員完成甲方事宜。
第6條 顧問費用、期限及支付方式
6.1 顧問費用:優(yōu)惠前人民幣(大寫) 萬 仟元整;
優(yōu)惠后人民幣(大寫) 萬 仟元整,(¥ )。
6.2 顧問期限: 年,自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可以續(xù)簽。
6.3 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 5 個工作日支付到乙方指定對公賬戶,乙方開具正式稅務發(fā)票。
6.4. 乙方指定對公賬戶:
戶名:浙江XXX律師事務所,開戶行: ,賬號:
第7條 不計入顧問費用的事宜
7.1下列費用不計入在顧問費之內,需要由甲方另外承擔。
7.1.1 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公證機關等收取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文印費、翻譯費、行政許可費等費用,特別是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官費。
7.1.2 杭州市區(qū)以外所發(fā)生的交通、通訊、食宿等費用。
7.1.3 乙方對甲方的糾紛、訴訟、仲裁、重大專項法律事務或代理的另行優(yōu)惠收費。
7.2 對于基本大于或與顧問時間明顯不匹配的法律事宜,乙方提出或新增收費需與甲方協(xié)商。
第8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8.1 為使乙方正確及時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不得提供虛假材料,不得偽造證據與資料,不得虛假陳述。
8.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若有產生)。
8.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便利。
8.4 體諒乙方的職業(yè)紀律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yè)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yè)判斷的權利。
8.5 甲方有監(jiān)督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權利,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處理甲方法律事務。
第9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9.1 乙方應在最有效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yè)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9.2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本身需要符合的商業(yè)秘密或技術秘密)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秘密的其他人員以外,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或個人泄露,更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或技術秘密牟利。
9.3 乙方不得違反律師法,不得違背職業(yè)操守和執(zhí)業(yè)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有嚴重利益沖突的(需甲方提前提出名單與沖突理由,或知道后及時提出協(xié)商解決)另一方提供沖突的法律服務。
9.4 乙方可以對顧問成果做介紹或適度介紹或案例介紹,特別是顧問成果比較理想的情況下,除非甲方書面通知不同意。乙方進行宣傳或適度宣傳應恪守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泄露商業(yè)秘密或技術秘密的乙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9.5 因專業(yè)度、經驗、時間、檢索條件、各地裁判觀點存在的不確定性等各方因素的限制,乙方出具的口頭或書面意見僅供甲方決策參考,乙方意見不代表司法機關最終的裁判意見,甲方無法要求乙方出具的任何意見或建議100%準確。甲方根據乙方意見或建議而進行的商業(yè)活動導致經營損失的不得要求乙方賠償。但乙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故意做出錯誤意見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0.1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或者變更部分合同條款或者簽訂補充協(xié)議,協(xié)商顧問費的收取。
10.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可以不退回法律顧問費,合同解除后乙方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10.2.1 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偽造證據或虛假陳述。
10.2.2 甲方要求乙方參與或作出違法或不合理事宜或文書。
10.2.3 甲方未按時支付顧問費用。
10.2.4 甲方的不當行為致使乙方收到名譽或財產損失的。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法律顧問主要人員(因客觀原因或合理調整除外)且導致未及時完成主要工作的。
10.3.2 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或技術秘密的。
10.3.3 乙方故意違反法律法規(guī)作出的法律意見書致使甲方受到嚴重名譽或財產損失的。
第11條 爭議解決與管轄
11.1 雙方發(fā)生爭議應書面告知對方,對方未予以理睬或解決方案無法達到一方的要求后可以訴訟解決。
11.2 因本合同主要為提供法律服務事宜,履行地主要為乙方所在地,因此管轄法院約定為乙方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
第12條 雙方合同聯(lián)系人
雙方指定本合同事務處理及日常事務聯(lián)系人。
甲方指定合同聯(lián)系人 | 乙方指定合同聯(lián)系人 | |
姓名 | ||
地址 | ||
郵編 | ||
電話 | ||
傳真 | ||
手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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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蓋章后生效。
…………………………………………以下由合同雙方簽署…………………………………………………
甲方 | 乙方 | |
名稱 | | 浙江XXX律師事務所 |
授權代表人(簽字) | ||
簽訂日期 |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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