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誰騎過木驢
酷刑,指的是殘酷的刑罰???,意為殘忍、暴虐到極點。酷刑一詞來源于拉丁文中的torquere(本意為彎曲身體),起初只用于對付奴隸,隨后擴展到成為帝國專制的工具。其實中國古代有一種酷刑叫做“騎木驢”,那就讓我們來了解下古代誰受過如此酷刑吧。
古代誰騎過木驢
中國古代刑法殘酷至極,刑法中有一條名為騎木驢酷刑,是一種針對女性犯人的酷刑。深深的摧殘著中國古代婦女的心身。
資料:
1.所謂木驢,其實就是一頭用木頭做成的驢,木驢背上,豎著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樁。當女犯被強行按坐下去時,那根尖木樁就直直地刺進了她的下身。而且,隨著木驢的走動,那根尖木樁也一伸一縮,直弄得女犯下身鮮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會慘死在木驢上。在古代,這種刑罰常常用于懲處所謂的偷情淫婦,傳說由狄仁杰發(fā)明。
2.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jié)奸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據(jù)《二十四史演義》說,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nèi),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shù)日方氣絕」。
3.有的木驢上面是倒刺的釘子。隨著木驢的走動一起一伏,直弄得女犯下身鮮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會慘死在木驢上。
上面的是木樁,下面是倒刺的釘子。
它的運動過程有兩種:1.車拉;2.人抬。
木驢刑源于宋代,一直延續(xù)到清代。在漫長的歷史到路上摧殘著中國代婦女的心身。
歷史上受過此刑的人
水滸傳里關(guān)于武松怒殺潘金蓮西門慶之后,還有這么一段:
大牢里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后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剮。
那么,王婆騎木驢究竟是一種什么刑罰呢?
所謂木驢,據(jù)歷史記載,有許多種樣式,大致可因當?shù)氐闹圃旃に囁礁叩?,分為繁簡兩種。
簡單的,不過是一段圓木頭,下面安四條腿,像一張條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圓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間,有一根二寸來粗、一尺多長的圓木棍兒,向上豎著,象征"驢毬"--這就是這種刑具被稱為"木驢"的原因:你不是貪淫么,驢毬最大,讓你臨死之前充分享受!女犯被判剮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褲剝光,把她強按在木驢上,關(guān)鍵的一筆,是一定要把那"驢毬"插進女犯的陰道里。女犯負痛,當然要掙扎,所以還要用四枚大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然后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游街。游街隊伍的前面,敲著破鼓、破鑼--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鑼的原因,絕不是沒有好鑼好鼓,而是一定要和縣太爺出行的"鳴鑼開道"有所區(qū)別。在游街的過程中,還要用帶刺的荊條--也就是《水滸傳》中所寫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謀殺親夫的淫婦,大家來看我的下場!"--這是中國傳統(tǒng)酷刑中,專門用來對付"紅杏出墻"又加"謀殺親夫"的婦女的。充分體現(xiàn)了男權(quán)社會、夫權(quán)社會對"不守婦道"女性的殘酷摧殘。
所謂"繁式",估計可能是"科學技術(shù)"發(fā)達、木制機械制作技術(shù)精良以后對傳統(tǒng)"手抬"木驢的技術(shù)改進:繁式木驢,肚子里是空的,四條"驢腿",各安木輪,女犯游街的時候,不是被抬著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著走。關(guān)鍵的一筆,是木輪連著一條"制動桿",制動桿連著木驢肚子里的一個"偏心輪",偏心輪又連著象征"驢毬"的木棍兒,所以木驢往前推,"驢毬"就能上下伸縮。往往女犯還沒有押到刑場,由于木棍兒搗爛了內(nèi)臟,早已經(jīng)半死不活,氣息奄奄了。
該刑法充分體現(xiàn)了男權(quán)社會、夫權(quán)社會對"不守婦道"女性的殘酷摧殘。
中國古代酷刑
中國古代酷刑是一種刑罰,主要是指在中國古代,因為君王的殘暴,發(fā)明了許多鮮為人知的酷刑,主要包含凌遲、斬首、腰斬、剝皮、炮烙、宮刑等二十三種。
凌遲
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于凌遲。凌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車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為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后世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而要體現(xiàn)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斃命。所以,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凌遲之刑一直延續(xù)到清末。戊戌變法后,清廷受內(nèi)外各種矛盾的沖擊,不得不順應潮流對傳統(tǒng)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緒三十一年(1905)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刪除凌遲等重刑,清廷準奏,下令將凌遲和梟首、戮尸等法"永遠刪除,俱改斬決"。從此,凌遲非人的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代替了。
車裂
明清小說寫到某人慘死時,愛用這樣的一句套語: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漢書》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晉王李克用的義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讒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獲,帶到太原,"車裂于市"。彭越是漢初開國功臣,劉邦采納呂后意見,以謀反罪把他車裂處死,并滅其宗族1。一提及車裂之刑,令人談虎色變,足見這是古代的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所謂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五塊,所以名為車裂。有時,執(zhí)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尸或五馬分尸。
斬首
斬首是古代執(zhí)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時的死刑有車裂、斬、殺等名目,但那時的斬不是斬首,而是斬腰。執(zhí)行時,囚犯的身體伏在"椹質(zhì)"上,劊子手用巨斧砍斷其腰(參見本書《腰斬》)。所以,"斬"字用"車"作部首,是取和車裂同樣將人處死的意思,偏旁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時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頭處死的做法,那叫"殺"。秦以后,逐漸把"斬"引申為廣義的殺,殺頭的刑罰便叫做斬首。斬首的地點和執(zhí)行其他死刑一樣,一般都在市朝。從春秋時起大多如此。凡將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斬首,就在朝門外,如北宋時在汴京(今開封)五朝門,明清時在北京午門;凡將普通死囚斬首,就在街市進行,這即是《禮記·王制》篇所說的"刑人于市,興眾棄之"的意思。對某一城市來說,行刑的地點有時是固定的,有時是不固定的。清代北京斬人,常在菜市口。有據(jù)傳說,清代蘇州斬人常在五故天亮時,在平時較繁華的街道上執(zhí)行。市民得知要在這街上殺人,都事先出錢賄賂劊子手,如果誰家不出錢或出錢較少,劊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鋪前面行刑,這家人就會覺得十分晦氣。小說、戲曲描寫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處死用的是虎頭銅鍘,施行時罪人被平放于張開的鍘口下面,從腰間鍘為兩段。如包公下陳州鍘了四國舅,在開封府鍘了駙馬陳世美、后來又鍘了親侄兒包勉等等。這些故事當然只是根據(jù)傳說編撰的,事實無考,但這種鍘人的做法卻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腰斬。
剝皮
剝皮,這兩個字一聽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并不亞于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guī)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并見諸史籍記載。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后,向里面灌水銀下去。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里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后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里……皮剝下來之后制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后才剝,后來發(fā)展成活剝。
炮烙
商代末年,紂王的寵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氣乖戾,平時很少發(fā)笑。紂王為了討她的歡心,想了許多辦法,但妲己臉上難得有一絲笑容。有一天,紂王看見一只螞蟻爬到了燒熱的銅斗上,細小的蟻足被烙傷,不能繼續(xù)爬行,只是在那里翻滾、掙扎,覺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種痛苦掙扎的狼狽相一定更好看。于是,紂王就讓人用銅制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銅格子燒得通紅,讓有罪的囚犯赤著雙腳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慘叫不已,有的人就從格子上掉下來,落入火中被燒死。妲己看到這種情景,果然高興得咧嘴大笑。紂王大喜,以后經(jīng)常用銅格子烙人逗妲己發(fā)笑,許多人被烙傷或致死。封神演義中妲己是千年狐貍精所化,進宮迷惑紂王,以至商朝滅亡。炮烙由妲己發(fā)明。
宮刑
在古代中國,閹割術(shù)的淵源是相當久遠的。有證據(jù)表明,至遲在殷商時代就有了閹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識與行為。當時的閹割術(shù)可能是將陰莖與睪丸一并割除的,秦漢時期的閹割技術(shù)已較為完備,并已經(jīng)注意到閹割手術(shù)后的防風、保暖、靜養(yǎng)等護理措施。當時施行閹割的場所稱為"蠶室",《漢書*張安世傳》顏師古注曰:"凡養(yǎng)蠶者,欲其溫而早成,故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釋見于《后漢書 光武帝紀》李賢注,所謂"宮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對女性實行宮刑時,要進行縫陰術(shù)??p陰術(shù),也叫做鎖陰術(shù),即用針線繩索將女子外陰縫閉起來。這種宮刑術(shù),因其極其卑鄙、下流,官場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間卻非常盛行。丈夫?qū)Ω都t杏出墻的妻子,妒婦對付與丈夫有染的奴婢,都樂衷于此法。清朝人褚人獲所著的《堅瓠集》中,就有"搗蒜納婢陰內(nèi),而以繩閉之"、"以錐鉆其陰而鎖之,棄鑰匙于井"的類似記載。據(jù)說,安徽亳州有座古建筑"縫陰樓",此怪名大概就源于這種民間刑罰。
刖刑
刖刑,中國古代刑法之一,又稱剕刑,中國古代一種酷刑,指砍去受罰者左腳、右腳或雙腳,通常指割去犯人膝蓋骨。
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于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戰(zhàn)爭中常用的手段 。因為省力,速度也快。戰(zhàn)爭時的活埋,都是叫戰(zhàn)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后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么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個頭,然后開始凌虐。
鴆毒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鴆"這種毒藥最有名,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于此。常用于賜死的情況。
棍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而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對于此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對于此刑,19世紀的《大百科全書》下了這樣的定義:"將人類的殘忍性發(fā)揮到極致的創(chuàng)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將木樁插入犯人身體,最常見的是插入肛門,任其死去。根據(jù)木樁直徑的不同,有時肛門事先用擴張器張開或用刀割開,然后劊子手將木樁插入,再用錘子釘。在有的地區(qū),木樁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劊子手會把木樁豎起來,插入先挖好的坑里,讓木樁配合犯人的自重,一點點地深入,直至其從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況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歐洲親教戰(zhàn)爭期間,木樁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意大利皮埃蒙城,一個貴族的女兒德拉圖爾渾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劊子手將她高高舉起游行,并宣稱尸體便是他們的旗幟。1958年,伊拉克國王的舅舅因同性戀被處木樁刑,之所以選擇該刑是因為他"喜歡在屁眼里插玩意兒"。
剖腹
商代末年的紂王確實稱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僅首創(chuàng)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罰,而且首開對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當時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見紂王無道,覺得作為臣子應該盡到輔佐君主的責任,就直言進諫,這下子可觸怒了紂王,他對比干說:"我聽說圣人的心有七個孔竅,你的心是不是這樣?"于是,就命令武士們擒住比干,剖開肚子,取出心臟察看是否有竅?!渡袝?middot;泰誓》篇說"剖賢人之心",《莊子·盜跖》篇說"比干剖心",《莊子·胠篋》篇說"龍逢斬,比干剖",《荀子·正論》篇說"刳比干",都是指的這件事。紂王還將孕婦活活剖開肚子,取出胎兒,觀看是男是女。這些行為,實在令人發(fā)指。
抽腸
據(jù)說,鷹、雕、鷲等猛禽在啄食獸類時,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們用尖利的喙把獸的眼睛啄瞎,獸失去視力便無法有效地進行反抗。之后,猛禽們就在獸的肛門處下口,三兩下就、啄出大腸頭,把腸子唏里咕嚕拖出來。獸類被抽了腸子,更無力反抗,猛禽們就可以放心大膽地飽食其肉。
射殺
弓箭是古代戰(zhàn)爭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戰(zhàn)爭時用箭射的方法把人處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殘忍的酷刑。
沉河
戰(zhàn)國時期,魏國魏文侯在位時(公元前446~公元前396)時,鄴地(今河北省臨漳縣一帶)的三老、廷掾勾結(jié)女巫,聚斂百姓錢財,假言說是為河伯娶親,每年挑選民家女沉入漳河。西門豹任鄴令以后,識破了女巫們的陰謀,將計就計,把女巫和三老投入河中。這個膾炙人口的"西門豹喬送河伯婦"的故事,說明了這樣的事實,戰(zhàn)國時已經(jīng)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做法。三老、廷掾和女巫耍弄欺騙手段,借機漁利,竟使無辜少女慘遭毒手。西門豹運用智慧和權(quán)力,以毒攻毒,為當?shù)匕傩粘舜蠛Α?/p>
絞縊
今天,人們對絞刑是比較熟悉的。在世界近代史上,不少革命者被推上了絞架,英勇就義。這種絞刑并不是近代的產(chǎn)物,它在中國古代具有悠久的歷史?!蹲髠?middot;哀公二年》有"若其有罪,絞縊以戮"的話,杜預注解說:"絞,所以縊人物。"即是說,絞的本意指一件東西,當是繩或帶等索類物品,可以把人縊死。在這之前,人們早已把自縊作為一種自殺的方式,如晉獻公時,太子申生受驪姬迫害,于公元前656年十二月自縊于新城(今曲沃)把縊死作為懲治人的刑罰,今世學者一般認為它始于《左傳·哀公二年》的那條記載。
黥面
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種。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臉上或身體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后涂上墨或別的顏料,使所刺的字成為永久性的記號。同劓、宮、刖、殺相比,黥面顯然是最輕微的。但是,這種刑罰也要傷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于身體的明顯部位,無法掩飾,不僅給人造成肉體的痛苦,同時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本書也把它列為酷刑之一。
截舌
相傳在西晉永嘉年間,有一位天竺(今印度)的和尚來到中國,他會表演斷舌的把戲。表演之前先張開嘴伸出舌頭讓客人們看,然后用一把刀割斷舌頭,鮮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頭放在盤子里,傳示眾人,大家驚嘆不止。過了一會,他把舌頭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讓人們看,那舌頭長得好好的,和原來完全一樣。又據(jù)說唐文宗開成年間,趙地(今河北)有個和尚頗有名氣,朝廷三次下詔召見他,他都不肯赴京,文宗一怒之下命令把這和尚割下舌頭,扔到火里燒成灰燼。和尚就制作一個金舌頭放在口里,每天像往常一樣念經(jīng)不止。于是,人們都稱他為金舌和尚。
蠆盆
古代酷刑,將作弊官人跣剝干凈,送下滿是蝎子和毒蛇的坑中。這個酷刑來自下面這個故事《封神演義》:有一天,紂王與妲己在鹿臺上歡宴,三千六宮妃嬪,聚集在鹿臺下,紂王命令她們脫去裙衫,赤身裸體地唱歌跳舞,恣意歡謔。紂王與妲己在臺上縱酒大笑。只有已故姜后宮中的嬪御七十二人,掩住臉流淚,不肯裸體歌舞。妲己說:"這是姜后以前身邊的官女,怨恨大王殺了姜后,聽說私下打算作亂,以謀殺大王!妾開始不相信,現(xiàn)在看她們竟敢違抗大王的命令,看來謀反的傳聞不假!應當對她們施以嚴刑,好使其他人不敢起謀逆的心!"紂王說:"什么才稱得上嚴刑?"妲己說:"依小妾之見,可以在摘星樓前,在地上挖一個方圓數(shù)百步,深高五丈的大坑,然后將蛇蝎蜂蠆之類丟進穴中,將這些宮女投入坑穴,與百蟲嘬咬,這叫作蠆盆之刑。"紂王大悅,立即照妲己的話做了一個蠆盆,將這七十二名宮女,一齊投入坑中,一時間坑下傳出揪心的悲哀號哭。紂王大笑:"要不是皇后的妙計,不能滅此叛妾!"
烹煮
古代時一種酷刑,即將犯人投入裝有沸水、熱油的大鑊、大鼎中煮或炸以處死的刑罰,也叫烹刑、鑊烹、鼎烹等。
大卸八塊
古代酷刑之"具五刑",俗稱"大卸八塊",車裂頗為相似,但仍有細微差別。本意為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后,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F(xiàn)指把完整的事物分成若干小塊。
紅繡鞋
用燒紅的鐵烙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