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盟代理合同萬能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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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盟代理合同萬能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1、鑒于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許經營權。特許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縣____ _ _ 開設天略裝飾加盟店,授權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獨立擁有的 “天略裝飾”注冊商標。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2、乙方付一萬三千元加盟費匯入甲方帳戶。¥13000元
3、加盟授權從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規(guī)定的款項(包括特許加盟費、含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等,實際須支付的款項種類和金額按簽約合同規(guī)定為準)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1、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后,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范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乙方在加盟期間,完全遵守本特許加盟條列,合法經營。
2、甲方不在乙方開設的天略裝飾加盟店同一區(qū)域范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qū)片或以一定直徑范圍劃分)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天略裝飾加盟店。
第三條 合同的續(xù)約、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期滿后,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繼續(xù)延續(xù)本合同,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續(xù)約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費、品牌使用保證金。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后自動終止。
2、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繼續(xù)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yè)整頓或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乙方違反或未實現本合同的約定,破壞加盟體系或對甲方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裝飾商標。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一個月內,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天略裝飾”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志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和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索賠。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時間: 聯系電話:
公司加盟代理合同萬能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任,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宗旨,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自愿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授權
合作期間,乙方授權甲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專賣店____________分店(以下簡稱分店),并以該分店作為業(yè)務基礎平臺開展業(yè)務。
第二條分店經營范圍與模式
1.分店所有經營的產品全部由總部提供;
2.分店若在專賣店上經營總部規(guī)定以外的產品品種,需由總部書面許可,分店可在所屬地區(qū)開展批發(fā)零售業(yè)務,受地域限制;
3.分店工商手續(xù)自行辦理,自行投資,自主管理。
4.為保障各個分店利益,分店不可單獨經營與總部提供產品相類似的產品。
第三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獨立經營權;
2.在任意合法的地域范圍進行經營并優(yōu)先獲得本地區(qū)代理批發(fā)業(yè)務權利和分店的排他權;
3.免費使用總部提供的專賣路銷售平臺和宣傳資料;
4.合法經營,自覺維護統一品牌形象;
5.嚴格按照總部制定的批發(fā)零售價格進行銷售;地方價格可以自行決定。
6.為顧客開據合法有效的服務票據;
7.接受總部的管理和監(jiān)督,為顧客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
8.在加盟前,一次性交納加盟管理費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保證在同一城市只開設一個分店;
2.分店有免責義務幫助總部努力開拓供貨渠道,盡可能使經營產品豐富,盡可能降低進貨成本;
3.為甲方供貨時,供貨價格乙方有權保持一定的利潤比例。這個比例回根據地方消費水平有所差異,但要保證乙方的基本利潤才能供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無理的供貨要求。
4.乙方需不定期對甲方提供廣告支持,并提供宣傳資料;
5.協助甲方建設專賣店作為業(yè)務基礎平臺,并解決相關技術問題等;
第五條其他約定
1.總部對分店無最低進貨金額的規(guī)定,分店可任意選擇進貨品種和數量,運輸費用由分店承擔;
2.分店可在專賣上銷售沒有進貨的總部或其他分店提供的產品,并可委托其他分店發(fā)貨,額外費用由委托方承擔;
3.分店進行產品的促銷活動不需經總部批準;但要維護企業(yè)的形象。
4.分店之間互助互利,可互相協助,不得進行惡意競爭;
5.產品因本身質量問題而不能銷售的,可換貨,產生的運費由供貨方負責;質量問題需先得到總部的確認。
6.分店負責人需不定期召開店長大會,不得缺席。
第六條違約責任與免責條款
1.甲乙雙方任何乙方在預先得知無法正常履行相關義務時需提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甲乙雙方都有權要求對方因其無法履行協議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名譽損失進行賠償;
3.因自然災害、戰(zhàn)爭、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旅行義務的,不負責賠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負責人簽名:______
乙方負責人簽名: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公司加盟代理合同萬能3
甲方:廣州卓智商務發(fā)展有限公司
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共同推廣健康美容高科技產品的共識,雙方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發(fā)展的原則,達成合作協議如下:
一、經銷產品及期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______型連鎖加盟店,______級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qū)經營產品。
2.協議期限:自年月日簽署起有效,至年月日止;若協議期內無違反協議的情況發(fā)生,且協議雙方均無異議,則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yè)配送市場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設備,價值______元的開業(yè)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3.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
4.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yōu)先由乙方在該區(qū)域代理。
5.乙方開業(yè)期間甲方可派員上門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住宿則由乙方提供。
6.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__元的獎勵。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美容院加盟協議書美容院加盟協議書
1.獲得區(qū)域經營甲方指定產品的權利。
2.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核準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3.乙方于簽約后一次性支付配貨押金的%、實際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作為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余額_______元人民幣在簽約后10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4.如屬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為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為人民幣______元。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qū)域招商不足3家;或連續(xù)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5.乙方發(fā)展的下屬連鎖加盟店如由甲方簽訂合同,統一安排開業(yè),每發(fā)展一家,甲方獎給乙方獎金人民幣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guī)定的價格供應。
6.乙方銷售上述產品時僅限于第一項約定的地區(qū)范圍內。若乙方有跨區(qū)銷售行為,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并處以罰款。
7.乙方在銷售上述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零售價格的15%,批發(fā)價不得低于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8.乙方對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并將每月營業(yè)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四、乙方銷售獎勵。
1、基本月獎:甲方按乙方月銷售額可支付:
(1)直接人員提成5%;
(2)店長提成3%。
2、月附加獎:乙方月訂貨金額(按回款計算)達萬元,可附加返利5%;乙方月訂貨金額(按回款計算)達萬元,可附加返利10%。
3、年終獎:乙方年訂貨金額(按回款計算)達萬元,返利3%;達萬元,返利4%;達萬元或以上的,返利5%。
五、產品收發(fā)貨及費用
1.甲方發(fā)貨實行款到發(fā)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fā)貨。
2.乙方在收貨后3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fā)貨單為準,如有少發(fā)或錯發(fā)情況,附在發(fā)貨單上傳回甲方核查補發(fā):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并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為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
六、退換貨制度。
1、因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經卓智公司同意確認后,給予無條件退貨,運費由卓智公司承擔。
2、因代理商、經銷商訂貨計劃性不夠,未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出貨或銷售不力造成產品積壓需要退換貨的,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1)、退貨比例不得超過上季度進貨金額的10%;
2)、退換貨前須將詳細的退換明細以及退換原因傳真至公司,經卓智公司批準后再將退貨發(fā)出,否則卓智公司有權不予收回;
3)、退貨的產品必須內外包裝完好,已開啟或殘缺致影響二次銷售的不予退換;
4)、退貨應附產品清單明細,以便雙方清點核對,若實點數與退貨清單有出入或產品質量檢驗有異的,以卓智公司清點數作實,卓智公司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代理商、經銷商;
5)、退回之合格產品,以該批產品發(fā)貨時間為準,按以下標準給予打折作價退換:
3個月以內的,按原價調換;
4個月以內的,按原價8.5折調換;
5個月以內的,按原價7.5折調換;
6個月以內的,按原價6.5折調換;
超過一年的,不予退換;
6)、收取退貨運費由經銷商承擔;
7)、由于外彩盒殘舊影響銷售,需要更換的,經卓智公司審核同意后統一按成本價換發(fā)。
七、違約及其責任。任何違反以上條款的行為均視為違約:在合作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也視為違約,在合作單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可即時終止協議,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標的20%的違約金。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協商處理。
八、特別約定————————————————————————————————————————————————————————————————————————————————————————————————
九、其它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并自覺維護雙方的各自利益和共同利益,保守相應的商業(yè)機密,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得而泄露第三方;
2、本協議的訂立、效力、修改及終止均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法律管轄;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營業(yè)證號:營業(yè)證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公司加盟代理合同萬能4
甲方(加盟總部):武漢康宏創(chuàng)業(yè)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加盟者):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雙方同意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fā)、設計、生產、完善成型,用于好乃烏防脫生發(fā)服務中心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經營技術,包括好乃烏注冊商標、標志與公司服務模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營銷策劃方案、會計系統、專業(yè)培訓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公司店鋪”:指使用屬于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好乃烏防脫生發(fā)服務中心。
“公司商標”:指稱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yè)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 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yè)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為總部而發(fā)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 公司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動作的行為。
第三條:加盟店的資格
1、甲方通過本合同指定乙方為 區(qū)域內 市 縣的好乃烏加盟商,在規(guī)定場所開設、經營好乃烏加盟店。
2、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公司加盟商,開設好乃烏連鎖加盟店。
(1) 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 認同總部的發(fā)展方向和營銷理念,并能接受總部安排的培訓,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 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者。
3、 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特許的給予
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本部開發(fā)、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第六條規(guī)定的場所開設、經營公司店鋪的權力。
第五條: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 總部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及有關的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 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 本合同終止和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4、 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的研究、完善和積累。
5、 總部將不斷開發(fā)與脫發(fā)相關疾病的診療方法和產品,給加盟者不斷升級。
6、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 除為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 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址選擇
1、 加盟店店鋪在乙處,乙方擁有所有權。
2、 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同一個郵政編碼范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其它公司店鋪。
3、 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qū)域商業(yè)結構狀況認為,在現有加盟店的所在城市設公司店鋪,不會發(fā)生相互競爭關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況變化等原因,總部認為有必要再增設店鋪時,可以讓第三者在同一城市經營加盟店,但總部省會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不超過4家加盟商,其它城市不超過2家加盟商。
第七條:追加建店
加盟商除第六條第1款的店鋪外,還要新建公司店鋪外,必須與總部另簽訂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第八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為使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yè)前及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的經營技術。
2、 加盟店在開業(yè)前15天可派1-2人到總部接受相關的業(yè)務培訓,包括經營管理、專業(yè)技術理論及現場實習。
3、 加盟店開業(yè)前后五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若有需要,加盟者可提前15天申請總部派協銷人員進行開業(yè)和經營指導。
4、 加盟店須參加每年一次的定期總會及在當地省份召開的臨時性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一周通知開會日期。
5、 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6、 總部根據經銷商情況,隨時培訓、指導加盟店雇傭的店長、職工。
公司加盟代理合同萬能5
甲方:
乙方:世紀海馬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世紀海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自愿誠實、互惠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就乙方授權甲方在指定區(qū)域內代理金海馬餐飲管理系統軟件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授權代理商資格及內容
1.甲方具有獨立享有權利并獨立承擔義務的企業(yè)法人。
2.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貳萬元人民幣作為代理押金。
3.乙方授予甲方為金海馬餐飲管理系統軟件產品在地區(qū)的代理商資格,授權甲方在該區(qū)域內尋求銷售合作伙伴及負責該軟件產品的合法銷售業(yè)務推廣并承擔售后服務。
4.代理授權期限為個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后協議無異議自動延續(xù),有一方提出終止時,協議期滿后終止。
二、代理級別
1、一般代理
1.1可以是個人和公司,具有軟件銷售維護能力。
1.2愿意做代理的個人和公司,只需向我公司提出代理申請,并提供詳細介紹資料和聯系方式,即可成為一般代理商。
1.3可以簽代理協議,也可以不簽代理協議;代理商可以獲取代理證書;個人代理商可以獲取我公司授權的法人委托書。
1.4享有一般代理商的價格優(yōu)惠。
1.5我方提供軟件試用光盤和宣傳資料,代理商應繳納相應的資料費和郵資費。
1.6如果能夠實現月銷售10套軟件的業(yè)績,本月的代理軟件可以享受總代理的價格優(yōu)惠。
1.7如果在該代理地區(qū)有公司申請總代理,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協議;但如果乙方此時也申請總代理,甲方應優(yōu)先滿足乙方的申請。
1.8款到發(fā)貨。
2、地市級總代理
2.1必須是與電腦相關的公司,并具有相應的軟件銷售維護能力。代理商應提供詳細的介紹資料和聯系方式。
2.2必須簽訂代理協議;代理商可以獲取代理證書。
2.3享有總代理商的價格優(yōu)惠,享有在代理地區(qū)的經營權。
2.4必須先按售價購買代理軟件至少1套,如果今后確實未能賣出去,可以按代理價格退貨,退貨的同時終止代理關系。
2.5剛開始代理的2個月內,應達到3套軟件的銷售業(yè)績。從開始代理的第3個月起,應達到每月3套軟件的銷售業(yè)績。
2.6如實現了超過3套軟件的月銷售業(yè)績,則在該月份銷售的軟件可以享有40%的優(yōu)惠;如月銷售業(yè)績低于3套軟件,則在該月份銷售的軟件按一般代理商的價格計算。
2.7如果在該代理地區(qū)有公司申請總代理,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協議;但如果乙方此時也申請總代理,甲方應優(yōu)先滿足乙方的申請。
2.8款到發(fā)貨。
3、省級總代理
3.1必須是與電腦相關的公司,并具有相應的軟件銷售維護能力。代理商應提供詳細的介紹資料和聯系方式。
3.2必須簽訂代理協議;代理商可以獲取代理證書。
3.3享有總代理商的價格優(yōu)惠,享有在代理地區(qū)的經營權。
3.4必須先按售價購買代理軟件至少各2套,如果今后確實未能賣出去,可以按代理價格退貨,退貨的同時終止代理關系。
3.5剛開始代理的2個月內,應達到6套軟件的銷售業(yè)績。從開始代理的第3個月起,每月應達到10套軟件的銷售業(yè)績。
3.6如實現了超過10套軟件的月銷售業(yè)績,則在該月份銷售的軟件可以享有40%的優(yōu)惠;如月銷售業(yè)績低于10套軟件,則在該月份銷售的軟件按一般代理商的價格計算。
3.7款到發(fā)貨。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產品并要求乙方確保所提供產品知識產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甲方應在其授權區(qū)域內開展乙方產品的銷售與宣傳推廣工作,按進貨要求進貨并完成銷售指標。負責所發(fā)展用戶的技術服務并及時以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向客戶提供優(yōu)質的售后服務工作,對于軟件本身的bug可以要求乙方第一時間予以解決。
3.甲方有責任維護市場穩(wěn)定、嚴格遵守乙方的營銷價格體系,確保向最終用戶的銷售價格不低于全國市場統一價格的80%,不得為短期利益進行低價傾銷。因促銷活動等特殊情況引起的價格變動應提前得到乙方書面認可。
4.甲方應自覺維護乙方權益及品牌形象,不得從事有損乙方及產品形象的行為;積極配合乙方的整體市場推廣宣傳活動;甲方有權在許可范圍內按規(guī)定使用乙方品牌進行市場推廣與宣傳,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乙方產品的標志及文字。
5.甲方在代理的周邊地區(qū)進行的銷售業(yè)務時,應先向乙方咨詢該地區(qū)是否有代理商,如該地區(qū)已產生代理商,甲方應退出該區(qū)域的一切銷售活動,不得出現串貨現象。如未經咨詢就向該區(qū)域進行銷售業(yè)務,視為違約,要立即退出該區(qū)域銷售活動。同時要對已經發(fā)生的業(yè)務承擔售后服務。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自覺保護將乙方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并將產品被侵權或用戶意見及時反饋給乙方;軟件中顯示的公司及其聯系方式為甲方的公司及聯系方式。
2.乙方負責產品技術更新、升級工作。為甲方提供完整產品。(光盤版包含:安裝光盤、使用說明書電子版)。并為甲方提供部分宣傳資料。
3.乙方負責用戶的授權與管理工作,及時為甲方提供真實的有效的注冊文件或者加密狗。乙方負責甲方本身的技術支持工作,對于客戶所提出的新功能,應協商解決比如支付一定修改費用。
4.乙方負責產品的全國性宣傳工作。確保產品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同時有積極宣傳和維護甲方聲譽的義務。在市場推廣期間,乙方在市場價格、促銷政策、升級政策等涉及到乙方產品市場推廣的相關信息有所變更時,乙方確保及時通知甲方。
5.乙方如在甲方代理區(qū)域內另有申請成為代理商的,同等條件下,首家代理商享有優(yōu)先權。但代理商未完成銷售任務,被取消代理資格的除外。
6.有代理商區(qū)域的商家提出申請成為經銷商并且符合條件者,代理商可以受理,如果代理商不受理該區(qū)經銷商,本公司有權以經銷商的價格受理。并將區(qū)域代理商與經銷商之間的價格差額利潤轉給該區(qū)域代理商,以保護其在該區(qū)的代理權益。
7.乙方在公司網站上對甲方的聯系方式做相應宣傳。
8.銷售的軟件產品品牌使用乙方指定的品牌如技雄等,甲方不可更改軟件品牌進行宣傳或出售。
五、進貨要求與銷售指標
1.二年的軟件銷售總額必須達到25萬元,否則乙方不退還押金。
2.每季度軟件費銷售額至少達到3萬元以上。
六、價格、結算方式
1.結算方式為款到發(fā)貨,甲方所有款項的匯付均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的銀行賬戶中。
2.如甲方連續(xù)2個季度未完成銷售指標,乙方可以就協議的繼續(xù)履行事項與甲方進行磋商,有權將甲方降級為授權經銷商。
附:系統功能
金海馬餐飲管理系統(豪華版)
含所有餐飲管理系統的功能(前臺收銀,后臺統計管理,庫存管理,無線點菜,后廚打印)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約期間未能履行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條款,乙方有權取消授權代理商資格;
2.沒有乙方的許可,甲方不可傳播、非法銷售此軟件;甲方不能組織或指使任何人破乙方任何軟件,更不可銷售盜版軟件;否則乙方有權取消甲方的代理權和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并且甲方賠償乙方20萬元整。
3.如果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內容,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違約的一方需承擔全部損失賠償責任,并且承擔適用法律責任。
八、附則: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zhí)一份。未盡事宜,或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若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約到石家莊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乙方:世紀海馬科技有限公司
蓋章(簽字):蓋章(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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