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融資租賃合同模板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下面小編給大家?guī)砗娇掌魅谫Y租賃合同,點擊“租賃合同”查看更多相關的租賃合同參考。
航空器融資租賃合同模板
甲方(出租方):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承租方):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
1.本合同項下租賃物為 。
2.租賃物交付時間及交付方式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起租日為 年 月 日,租賃期為 。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融資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
2.租金計算方式為 。
3.租金支付方式為 。
4.交付日與起租日不為同一日的,每期租金的支付日以 為準。
5.在租賃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租金標準每 調整一次,調整起始日為 。由甲方按照調整起始日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和雙方約定的方法重新計算租金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按照調整后甲方的計算結果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真實、完整提供相關材料。
2.甲方有權了解航空器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行狀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有關航空器及其附屬設備的所在地、運營、使用、保險、登記、維護等方面的資料。
3.甲方有權對航空器的運營、使用、維護和狀況進行檢查。在不干擾日常商業(yè)運營前提下,乙方應給予配合。
4.在交付日或交付日前,出租方必須從制造商處取得航空器所有權及相關必要文件。
5.除非租賃期提前終止或乙方發(fā)生違約事件,甲方不得干擾乙方使用、占有和運營航空器的權利。
6.甲方保證承租方按照約定購買航空器的權利,此權利不會受到航空器轉讓或者抵押的影響。
7.甲方對航空器的運營、使用、維護和狀況進行檢查或檢驗不應影響乙方對航空器的正常經營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得到符合約定可使用的航空器及其附屬設備,并有權運營該航空器。
2.乙方有權占有、使用和運營航空器,除非租賃期提前終止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影響甲方行使相關權利,該項權利不因甲方享有航空器所有權而受到干擾。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出售、轉讓或以任何其它方式處置航空器,且不得對航空器設置任何形式的抵押或任何其它擔保權益。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當保證人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須及時告知甲方,并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1)經營或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2)在其他金融機構有到期債務未能償還;
(3)保證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措施,主要資產被采取了財產保全或其他強制措施;
(4)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申請(被申請)破產、破產等喪失擔保能力的情形。
5.乙方應自行承擔航空器及附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承擔因非甲方原因導致的對航空器的扣押、凍結、留置或沒收所發(fā)生的損失,承擔因非甲方原因導致的與航空器及其附屬設備相關其他乙方的債權人索賠而發(fā)生的損失,并補償因上述事項造成甲方遭受的相關損失。
6.乙方應負責航空器的備件、維修、保養(yǎng)、定檢等,并承擔有關費用。如果裝配在航空器上的零部件損壞或無法使用,乙方應進行更換并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7.乙方應以書面形式準確完整保存航空器的飛行、機身和發(fā)動機的維護、修理以及按規(guī)定保留的有關航空器的記錄、數據和文件。
8.乙方應遵守有關航空器保險的法律要求,并承擔保險費用。如果乙方未能續(xù)展保險,甲方有權辦理相應的保險并支付保險費,有關費用應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五條 租賃物的損毀
1. 方承擔航空器的所有損失。在航空器發(fā)生金額的損壞(正常磨損除外)時, 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 方,并就有關補救措施提交書面文件,相關的費用由 方承擔。
2.租賃期內航空器全損,如甲方未能在全損日后 日內收到保險公司關于航空器全損的保險賠償金,則乙方應在甲方要求后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全額支付到期租金、未到期本金和甲方的實際損失以及其他應付款項。甲方收到前述款項,應立即簽署并向乙方遞交產權轉移證書。
3.租賃期內航空器全損,如甲方在全損日后 日內收到保險公司關于航空器全損的保險賠償金,該筆賠償金應按下列條款使用:
(1)保險賠償金應沖抵所有到期租金、未到期本金和甲方的實際損失及其他應付款項,沖抵后多余部分,由甲方轉付給乙方;
(2)保險賠償金應沖抵所有到期租金、未到期本金和甲方的實際損失及其他應付款項,沖抵后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補足。
第六條 權屬關系
1.航空器所有權人按約定將航空器交付給乙方,經乙方驗收合格并簽署書面接收證明文件《航空器接收證書》后,航空器所有權人將所有權轉移證明文件《所有權轉移證書》交付給甲方。
2.雙方約定,航空器接收證明文件和所有權轉移證明文件交付之日起, 方享有航空器的所有權, 方享有對航空器的占有和使用權, 方承擔航空器滅失、損毀等所有風險。航空器的發(fā)動機和零部件歸 方所有。因維修替換下的發(fā)動機和零部件的所有權歸 方享有。
3.對航空器進行的改裝、維修、保養(yǎng)、定檢等所產生的對航空器的增值, 方擁有所有權。
4. 方同意在航空器交付后的 個工作日內辦理航空器所有權登記,有關費用由 方承擔。
5.租賃期屆滿,乙方向甲方支付名義貨價等應付款項購買航空器,取得航空器所有權。航空器所有權轉讓給乙方后,甲方應立即簽署并向乙方遞交產權轉移證明文件。航空器機身和發(fā)動機仍在有效期內的,甲方一并轉讓給乙方,同時甲方應向乙方遞交航空器及其附屬設備的相關技術資料。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乙方應于交付日檢查和確認航空器的狀況,除因甲方原因造成航空器損壞的以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2.由于乙方占有和使用航空器而造成第三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航空器逾期交付的,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處理 。
2.租賃期內,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干擾乙方占有、使用和運營航空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應付款項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辦理,雙方也可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航空器接收證書
2.所有權轉移證書
3.購機協(xié)議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qū)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經辦人:
單位地址:
郵編: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經辦人:
單位地址:
郵編:
聯(lián)系電話:
融資租賃合同內容
(1)租賃物的名稱;
(2)租賃物的數量;
(3)租賃物的規(guī)格;
(4)租賃物的技術性能;
(5)對租賃物的檢驗方法;
(6)租賃期限;
(7)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應當注意,融資租賃合同的目的在于融通資金,其區(qū)別與一般的租賃合同,其租金往往高于一般的租賃合同;
(8)幣種。融資租賃合同在我國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引進外資,解決國內經濟建設資金不足的矛盾。不同國家的幣種和貨幣政策差異很多,因此,在融資租賃合同中通常應當約定交易所采用的結算幣種;
(9)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在一般租賃合同中,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負有向出租人返還租賃物的義務。然而,在融資租賃合同中,一方面,出租人承擔的實際上是一種融資人的角色,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僅僅是其一種投資方式,租賃物使用價值對其自身意義不大;另一方面,承租人承租租賃物是為了解決購買機器設備等租賃物資金不足的困難,租賃物的使用價值對其意義巨大。因此,當租賃期間屆滿時,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租賃物所有權的歸屬,各取所需。
另外,由于融資租賃合同交易金額通常比較高,而且往往涉及對外貿易,因此《合同法》規(guī)定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民用航空法》還特別規(guī)定,民用航空器的融資租賃和租賃期限為六個月以上的其他租賃,承租人應當就其對民用航空器的占有權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觀部門辦理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融資租賃合同與買賣、租賃合同的區(qū)別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于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效力的相加。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后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于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