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東京審判的舉行時間
東京審判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中日本首要戰(zhàn)犯的國際審判,那么你知道東京審判的舉行時間嗎?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提供東京審判的舉行時間,希望能幫到你。
了解東京審判的舉行時間
東京審判是指在東京審判二戰(zhàn)時期的日本戰(zhàn)犯,這是為了讓戰(zhàn)犯獲得應有的懲罰所采取的審判。那么東京審判是什么時間舉行的呢?
一九四五年,日本宣布投降。一九四六年,麥克阿瑟決定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進行東京審判。一九四六年五月三日,東京審判正式開始?;蛟S有人會問,為什么在日本宣布投降之后沒有立即召開東京審判。這是因為在進行東京審判的時候,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jù)和證人對戰(zhàn)犯所犯下的錯進行指證,在證據(jù)面前,戰(zhàn)犯無法對自己犯下的錯誤進行狡辯。在東京審判中,總共開庭的次數(shù)高達八百一十八次,總共有四百一十九名證人出庭,直到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東京審判才結束。
東京審判是一次大規(guī)模的審判,這次審判前后總共用了兩年多的時間。東京審判的判決書從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四日開始宣讀,直到十一月十二日才宣讀完畢,整份判決書長達一千二百三十一頁。東京審判是一場對戰(zhàn)犯的審判,這場審判給戰(zhàn)犯帶來了應有的懲罰。在東京審判結束后,仍有不少學者對當時東京審判的相關資料進行研究,這是為了讓人們記住歷史,也是為了證明當時日本確實存在有侵略的行徑。東京審判是什么時間舉行的這個問題答案是確定的,東京審判是從一九四六年五月三日開始的,它的結束時間是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歷時兩年多。
了解溥儀顧維鈞是否有出席東京審判
東京審判是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中的首要甲級戰(zhàn)犯進行審判,審判時間是從1946年1月到1948年的11月,時間長達將近三年之久。遠東國家軍事法庭一共由11個國家代表組成,其中中國也有代表出席此次審判。那么,東京審判中,溥儀和顧維鈞都參加了嗎?
東京審判中溥儀代表證人出席,而顧維鈞并沒有作為國家代表出席此次會議,是由另外一個中國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國參與了東京審判。溥儀作為清朝末期的最后一個皇帝,在日本人的幫助下,作為日本傀儡皇帝在中國也相當安穩(wěn)地度過了好幾年,那為何在審判的時候讓他作為證人出席會議呢?
1948年的11月12日,東京審判終于結束,一本長達一千多頁的判決書用了9天的時間才算宣讀完成。在東京審判中,最讓人印象深刻的一幕出現(xiàn)在1946年的8月16日,因為他作為證人的出現(xiàn),因此這一天被稱為是劃時代的日子。這個人就是中國歷史上最后一個皇帝、日本所扶持的傀儡偽滿洲國皇帝溥儀。
皇帝、傀儡、廢帝、囚犯......溥儀扮演過很多角色,他站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證人席上的時候,又多了一個身份,那就是證人。作為日本侵華的目擊證人,他連續(xù)出庭了八天,為法庭提供了日本侵華的證據(jù)。作為最有說話權利的證人,溥儀有時情緒激動時還會拍案控訴。
了解東京審判的舉行時間
上一篇:介紹東京審判的過程
下一篇:介紹東京審判的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