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技巧:要明白寫什么都要找對方法
寫作技巧:要明白寫什么都要找對方法
把一個故事變成自己的,就要運用想象力,對故事進(jìn)行改編、加工,讓它呈現(xiàn)新面貌。若非如此,那就不是你擁有事件和人物,而是事件和人物擁有你。下面是學(xué)習(xí)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演講方法,一起來看看吧!
1、逸聞與小說
小說和故事一樣,可以從逸聞發(fā)展而來。彼得·圖爾西(Peter Turchi)是沃倫·威爾遜學(xué)院藝術(shù)碩士項目的主持人。他的第一部小說《隔壁的女孩》(The Girls Next Door),以他父親提到的一段不為人知的往事為基礎(chǔ)寫成。他給我講的故事是這樣的:
1956年,后來又說是1960年代早期,當(dāng)時我媽媽正懷著我,這些人租了我家隔壁的房子。她們租房子很明顯是為了開妓院,但是沒人看到她們,她們也從來不出門。我父親有輛旅行車,還有輛拖車。他把拖車掛在旅行車后面,用來裝他要賣的工業(yè)配件。每個周一,他都要把拖車掛到旅行車上,然后就開車出門去推銷,一去好幾天。
有一次,他倒車沒有倒到位,于是想抬起拖車的掛鉤,把拖車往前拉一下,但是,當(dāng)然是因為太重了,他拖不動。隔壁的三個女孩正好出來。于是她們走過來,圍住他,一起拉掛鉤,終于把拖車掛到了旅行車后面。他抬起頭來望向我們廚房的窗戶。窗戶那邊,媽媽正懷著我,身邊站著我的外公外婆,他們一起盯著窗外的父親。就是這樣,這則小逸聞就是這樣。這就是他對那幾個女人的記憶。我想那幾個女人幾周后就搬走了。他不知道她們的名字,從那以后也再沒有和她們見過面。
盡管這個故事后來成了圖爾西小說的基底,但一開始的時候,他并沒有這個打算。首先,小說和這則逸聞沒有關(guān)系,也與他的個人經(jīng)驗很疏離。圖爾西后來解釋了小說的成形過程,他的解釋使我們看到小說家常常漫游出他們的想象空間,到熟悉的領(lǐng)域去尋找素材。
大四的時候,我在英格蘭。有一次,我趁著一個假期去了法國,住在拉丁區(qū)一個很便宜的小旅館里。這個旅館其實是一戶人家,有一對夫妻和他們八九歲的孩子。每天早上我下來吃早餐,那孩子也在那時吃早餐,并且抓緊最后一分鐘匆忙趕寫作業(yè)。他們一點英語也不會,我的法語也很糟糕。他們家被部分出租做了旅館,在這樣的環(huán)境里長大會是什么樣呢?像小說家歐文描寫的那樣,看著這些陌生人來來去去,卻對他們一無所知,這讓我非常好奇。于是,我打定主意要寫一個故事,寫一個在法國的家庭旅館里長大的男孩子。但問題是我并不了解法國,也不了解法國男孩。
于是,我決定把整個故事平移到美國的堪薩斯,描寫一個在那里的旅館里長大的男孩。至少他應(yīng)該是個美國人。然而,我也從來沒去過堪薩斯,我還不知道為什么那里會是一個好的故事場景。最后,我決定把故事搬到巴爾的摩,這沒什么好驚訝的,在這三個地方里,巴爾的摩是唯一一個我居住過的地方。
然后我開始想,最好不要寫成一個男孩子的故事,成長小說這個話題已經(jīng)俗濫。我想,也許可以讓租客來做敘述者,一個常來的客人,他觀察過這個家庭,而這正是我曾經(jīng)的位置。這個租客也可以觀察外面街上發(fā)生的事情。最終,故事的敘述者不是男孩,不是租客,而是孩子的父親。我意識到,在某種程度上,這個故事越來越像我記憶里父親告訴我的那則小逸聞。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的第一沖動不是去挖掘事情的真相。事實上,在小說發(fā)表以后,我陸續(xù)了解到了1960年代發(fā)生的很多事情,幾乎是當(dāng)時發(fā)生的所有事情。住在附近的各色人等找到我,和我講他們記憶中那幾個妓女的事。那些都是很好的故事,應(yīng)該是很好的小說素材,不過適合用在另一本書里。
圖爾西的直覺是應(yīng)該依靠自己的想象力,而不是去追蹤當(dāng)年事件的真實性,這無疑是他所做的最明智的選擇。真實的素材也許會給小說增加不同的維度,但也同樣可能使作者陷入困境,讓他覺得對事實真相責(zé)任重大,從而不能按照事件在小說中的發(fā)展進(jìn)行描寫。通過對這些材料進(jìn)行再想象,作者可以使材料變成自己的,而擺脫純粹的記憶的束縛。
我不斷地想當(dāng)時我父親心里在想什么。而且事實上,我在第一稿里寫了父親的職業(yè)。小說時間定在1960年代的唯一原因,可能在于我是從那個小逸聞開始著手寫的。而且,他當(dāng)時講那個故事時率真的語氣也深深感染了小說寫作。
這本小說以此為前提,但對我來說,在后來的寫作中變得越來越重要的是主人公從家庭的角度領(lǐng)悟到了什么。通過寫這本小說,我真正要做的是把那個含義豐富的舊聞?wù)系綄θ宋锏陌l(fā)掘中,這是我后來更感興趣的。這種重新洗牌,這種整合,足足用了我七年的時間。
2、故事與小說
寫小說,還是寫篇短故事,這要由你擁有的材料決定,由你是什么樣的寫作者決定。比起小說,短篇故事更接進(jìn)行詩歌。它像詩歌一樣結(jié)構(gòu)緊密,用詞凝練,而小說并非如此。短篇故事可以通過僅描寫一個手勢來呈現(xiàn)一個角色;而在小說里,作者可能用幾頁紙描述,還要用倒敘來渲染。同一個場景,在小說中可能成為不錯的側(cè)線,而到了故事里,如果這個場景和主人公沒有直接關(guān)聯(lián),就完全沒有必要保留。
小說呈現(xiàn)不同的視角并不困難,但對故事而言,可能就顯得沖突、不和諧。小說和故事都可能出現(xiàn)修辭性語言(明喻、暗喻等),但一個好的短篇故事作家能夠創(chuàng)作出核心隱喻,使故事深刻、細(xì)膩,璀璨如珠寶,讓讀者折服于作者的匠心獨具。在小說寫作和故事寫作兩者中,很多作家,比如弗蘭納里·奧康納(Flannery O'Connor),往往更精于其中一種。在這里,我們并不是說寫作者要固守一種形式。
有位朋友曾經(jīng)對我說,創(chuàng)作一個讓讀者相信、關(guān)心的人物很難,所以一部短篇小說完成后,他總是不舍得就此對某個角色放手。如果你也與我的這位朋友一樣心有戚戚,那么你可能更適合小說創(chuàng)作。但是,如果你覺得電光火石的瞬間或生命短暫急促的閃動更讓你著迷,那么故事這種形式可能是適合你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