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了怎么辦?有什么危害?
身份證丟失了怎么辦?有什么危害?
身份證號碼是公民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因其具有唯一性,成為代表特定個人的特定號碼。近年來,因身份證丟失導致個人陷入法律糾紛的事件屢屢見諸報端。當身份證不慎丟失時,應當如何應對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信息,歡迎閱讀。
造成身份證丟失原因有哪些?
不少人習慣將身份證與銀行卡一起放在錢包中,理由很簡單:去銀行、住酒店、買車票等特定消費時,需要同時用到這兩樣東西。況且它們大小相仿、薄厚相當,為方便起見,一起放在錢包里似乎是最自然的選擇。然而很少有人意識到,身份證涉及公民隱私,它的重要性要比銀行卡高得多,由于大家的粗心大意,安全意識不強,這樣就造成很多人不小心丟失身份證的現象。
身份證丟失的危害
居民身份證與人們的社會生活息息相關,日常發(fā)生的辦理銀行業(yè)務、預訂車票酒店、買房租房等行為,都必須使用居民身份證。在使用身份證過程中,難免會因不慎或被盜而丟失,從而可能產生一些不利后果。
一是個人信息被泄露。身份證號碼本身屬于公民個人信息的一部分,身份證丟失后,撿到、持有他人身份證的行為人,除了直接獲得丟失身份證當事人的身份證信息,甚至可以通過某些查詢系統(tǒng)獲取與身份證號相關聯(lián)的個人信息。
二是個人身份被冒用。無論是公民不慎遺失身份證,還是身份證被盜等原因,一旦身份證落入不法分子之手,不法分子就可以利用他人的身份證從事各種違法行為。例如,辦理電話卡并惡意拖欠話費、辦理銀行信用卡并惡意透支,進行虛假設立、變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記,開通多家銀行賬戶進行洗錢等。
身份證丟失怎辦?
根據調查顯示,在71名受訪網友中,90%的人會在身份證遺失后第一時間到派出所報失,辦理新證。僅有2人會選擇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對于刊登遺失聲明是否有用,65%的人認為即使登報也無法避免身份證被他人使用,35%的人認為遺失聲明在某種程度上可以作為免責聲明,避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而身份證丟失,最害怕別人盜用辦何種業(yè)務這一問題,90%的人選擇銀行業(yè)務,如辦理銀行卡、信用卡,用于非法用途,同時也有5人選擇注冊公司,從事非法業(yè)務等。那么究竟身份證丟失怎辦?
身份證丟了怎么掛失
一般來說,身份證丟失之后并沒有掛失的流程,機關也沒有要求專門辦理身份證掛失,機關對居民身份證掛失沒有強制性要求,全憑居民自愿。身份證丟失之后,應該及時到派出所進行補辦,必要情況下可以在報紙上登報聲明“身份證丟失,對冒用本人身份證引發(fā)的法律糾紛本人一概不承擔法律責任”等,這樣的聲明內容,可以成為抗辯法律責任的證據。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不法分子利用遺失的身份證作案,以至于給社會造成危害,還能減免身份證本人的法律責任。
外出身份證丟了怎么辦
如果是外出旅行時在機場發(fā)現身份證丟了的話,來不及辦理有效證明的話,可以攜帶本人的戶口本、工作證、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能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到機場候機樓派出所申請開具臨時登機證明。
如果是趕火車時發(fā)現身份證丟了,可先到火車站臨時辦證點,寫出身份證號、姓名、地址等信息,執(zhí)法民警會聯(lián)網進行系統(tǒng)核實所提供的信息,臨時用攝像頭拍下旅客的樣貌,打印在一張臨時身份證明上,臨時身份證明有效期是一天,僅限于旅客當日購票、乘車使用。購票后丟失身份證或者進站時忘帶身份證的旅客,也可通過此方法來進站。
如果是在外地學習或者是上班身份證丟了的話,建議先讓家人向戶籍所在地的局咨詢一下是否需要本人回去補辦。各地的補辦方式有些許不同,有的地方可以不用本人回去補辦,可請自己的監(jiān)護人等幫忙辦理就可以。具體的流程為:
(1)群眾到異地采集點采集人像信息并領取回執(zhí)單;
(2)按要求填寫好回執(zhí)單和異地辦證委托書;
(3)把回執(zhí)單寄回老家,委托家人(同一戶內成員)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可如果在掛失期間找到了身份證,該如何解除掛失?丟失人的掛失申報信息錄入系統(tǒng)后,若群眾撿拾到他人居民身份證,應主動把撿拾到的居民身份證交至就近的機關;丟失居民身份證的群眾可到機關查詢其居民身份證是否被撿拾,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解除掛失申報,拿回自己的身份證。
當掛失人的身份證件被找回,派出所會通過掛失人之前留下的聯(lián)系方式,通知本人領回證件。和掛失申報不同的是,掛失人需要持戶口簿等相關證件到派出所,通過拍照驗證、信息查詢、證件核驗,并加上指紋核驗這幾個步驟,得到“居民身份證解除掛失申報回執(zhí)”后,完成解掛確認。
身份證補辦流程是怎樣的?
身份證丟失之后,補辦身份證需到當地的機關進行補辦,補辦時需攜帶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報失登記表》進行身份證補辦。補辦的過程需要重新拍照,并且需要繳40元的工本費,等辦理好相關的手續(xù)之后拿著回執(zhí)就可以離開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公民申請領娶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機關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予以辦理。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fā)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qū),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一般補辦身份證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等待,到時拿著回執(zhí)就能到辦證的機關出領取新的身份證了。身份證號都是終身制,所以原身份證丟失,申請補身份證與原身份證還是相同的號碼。
如果是在等待拿新的身份證的過程中需要用到身份證的話,建議辦理一個臨時身份證,大概需要繳10元的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