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語言體現(xiàn)的新聞主觀性傾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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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直以來,人們普遍關注新聞報道的客觀性,認為新聞是客觀、真實地對新近發(fā)生事件的記錄。事實上,由于新聞事實自身的不可復制性、新聞記者的個人素養(yǎng)和語言的主觀性等因素的存在,新聞報道常常體現(xiàn)出記者的主觀性傾向。其中語言的主觀性特征對新聞報道的主觀性傾向有著重要的影響,文中主要從詞語選用、語序、句式和句類的選用方面入手,結合新聞實例,從理論與實踐兩個層面較深入全面地探討了新聞報道的主觀性傾向。筆者期盼以此引起新聞從業(yè)人員對語言的關注,盡量在規(guī)范的限制內(nèi)提升新聞報道的客觀性。
關鍵詞:新聞報道 詞語選用 語序 句式 主觀性
新聞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就是客觀性,它要求新聞真實反映現(xiàn)實,記者的感情色彩絲毫不要帶入新聞作品中。因此新聞排斥主觀性,表現(xiàn)在話語上,即盡量選用不包含說寫者感情、態(tài)度或評價的詞語、句式等來記事、說明或?qū)懭?。但是,完全的客觀性是不存在的,客觀性只是一種理想的狀態(tài),是大眾對新聞的期待,也是媒介的最高追求。因為新聞事件一旦發(fā)生,將成為永遠不可能再復制的歷史,此后的任何報道、述說、闡釋,都會或多或少地帶上述說者個人的主觀傾向。不同的新聞記者,會依據(jù)自身的素養(yǎng)、認識等,從所服務的媒體的要求出發(fā),對同一事件選取不同的報道角度,即使報道角度相同,在具體的措辭上也會呈現(xiàn)出各自的特色。這一切正體現(xiàn)了新聞具有主觀性的特征。這一特征是由新聞事實自身的不可復制性、新聞記者的個人素養(yǎng)和語言的主觀性三個方面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對于前兩種原因,比較容易明白,我們這里不準備論述。本文將主要從語言的主觀性這個角度切入來探討新聞報道的主觀性特征。
語言的主觀性,是指說寫者在說寫出一句或一段話的同時,暗示或表明自己對此番話語的立場、態(tài)度和感情。①人們在說寫時,總會或多或少地帶上自我的印記,也即說寫者的立場、態(tài)度和感情可以通過他所選用的詞語、句式或句類以及他對詞序的安排等表現(xiàn)出來。符號學家莫里斯認為符號具有評價性特征,而“符號的評價性特征把闡釋者指向所指物體的具體特質(zhì),這使得人們對物體作出評價或鑒定”。②語言是最典型的符號,因此,自然帶有這種評價性特征。人們運用語言來描繪事物或傳情達意時,就必然同時接受與選用了語言的評價性特征。新聞報道通過語言來傳遞信息,在運用語言記錄、再現(xiàn)新聞事實時,記者的觀察角度,對事件的認識,以及他對語言的選用與安排,都將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或運用語言符號的評價性特征,從而在報道中帶上一定的主觀性傾向。因此,要想達到新聞客觀性的最高理想,就需要先充分了解語言的規(guī)律與特點,明白語言主觀性特征的表現(xiàn),從而有效地避免主觀性的過多滲入。鑒于此,下面我們將主要從語言中的詞語選用、語序安排、句式或句類的選用三個方面入手,深入探討并揭示語言的主觀性特征在新聞報道中的表現(xiàn)。
我們先來看詞語選用所體現(xiàn)的新聞報道的主觀性特征。詞匯學認為詞語除了具有理性意義外,還具有感情色彩。感情色彩指的是附著在詞語上的價值傾向或者說符號的評價性特征,包括褒義、貶義或中性三類。每選用一個詞語時,我們不僅選用了詞語的理性意義,同時也意味著選擇了附著在詞語上面的感情色彩。不同的感情色彩傳遞著不同的主觀認知。比如,近幾年非正常拆遷事件頻繁發(fā)生,由拆遷而導致的血案、命案時時被媒體曝光。對于這些血腥拆遷行為及其悲慘后果,媒體運用了“非法拆遷”、“違法拆遷”、“暴力拆遷”、“暴力強拆”、“野蠻拆遷”、“匪化拆遷”、“血拆”、“拆遷血案”、“拆遷命案”、“拆遷致人傷亡案”等詞語來描寫,這些詞語通過寓有褒貶傾向的定語(如“非法”、“暴力”、“野蠻”、“匪化”、“血”等)或定語中心語(如“血案”、“命案”、“傷亡案”)的使用,傳達了記者對此類非法拆遷行為的強烈譴責之情,暗示了記者維護法律、弘揚正義的人道主義立場。
不僅是詞語,對詞語的安排,也即語序的不同,一樣可以體現(xiàn)新聞報道的主觀性特征。語序是漢語語法的主要表現(xiàn)手段之一。語序不同,語句的意義、價值評價及表達者的情感態(tài)度等都可能受到相應的影響。比如,對于2011年1月9日發(fā)生在朝陽醫(yī)院的一名女患者8樓墜亡的事故,不同媒體的報道在詞序安排上就有所不同?!肚埦W(wǎng)》的新聞標題是《朝陽醫(yī)院患者墜亡》;《騰訊網(wǎng)》的新聞標題是《一女子朝陽醫(yī)院8層墜亡》;《北青網(wǎng)》的報道是《朝陽醫(yī)院門診樓?搖一女子墜亡》。這三家網(wǎng)站對同一件事的報道詞語選用不完全相同,詞序安排也各有特色。三者都用到了“朝陽醫(yī)院”和“墜亡”二語,但是使用位置卻并不相同。在《千龍網(wǎng)》的報道中“朝陽醫(yī)院”放在“患者”的前面并做其定語,點明墜樓者與朝陽醫(yī)院的關系是醫(yī)患關系,動詞“墜亡”作謂語,說明事故后果?!厄v訊網(wǎng)》的標題把事故主角放在了句首,并用模糊指代“一女子”來表示,“朝陽醫(yī)院”則放在主語“一女子”之后,動詞“墜亡”之前,和“8層”一起作狀語,指明墜樓的地點,在讀者的心里就會喚起與《千龍網(wǎng)》的報道不一樣的感受。在《騰訊網(wǎng)》的報道中,“墜亡女子”與朝陽醫(yī)院的關系并不明確,既可以是醫(yī)護人員,也可以是患者,還可以是任意的外來人員,總之,在這種表達中,朝陽醫(yī)院只是事故發(fā)生的地點,似乎可以不負任何責任。《北青網(wǎng)》的標題與《騰訊網(wǎng)》的標題所蘊涵的意義比較相似,在《北青網(wǎng)》的報道中,把“朝陽醫(yī)院”提出來,和地點詞“門診樓”結合起來放在句首作地點狀語,其后是一個主謂結構的句子,也用了“一女子”來指代墜亡者,其所暗含意義的模糊性與《騰訊網(wǎng)》一樣,“朝陽醫(yī)院”所放位置雖然不同,但在句中所作成分卻是相同的,都是狀語。比較這三則新聞標題,我們可以看出,不同的詞序安排與詞語選用暗含著記者觀察問題的角度和主觀傾向。這三則新聞在內(nèi)容上也有出入,最早報道的是《騰訊網(wǎng)》,在該報道中稱墜亡者不是住院病人,可能是看病的,稍后不到一小時《千龍網(wǎng)》的報道稱,“醫(yī)院工作人員稱,患者當天曾掛號心理咨詢科門診”,再晚些時候《北青網(wǎng)》報道“院方稱該女子不是醫(yī)院住院病人”,“可能是到醫(yī)院就診的人”。對于此墜亡女子的身份及其與醫(yī)院的關系,三則報道看似不同,但都確認了該女子是在朝陽醫(yī)院就診,那么其與醫(yī)院的關系就是醫(yī)患關系??梢?,在報道中如何安排語序以明確表達這種客觀關系,就不僅是語言的問題,也是記者的認識與態(tài)度的問題。
此外,對句式或句類的選用也會透露記者的主觀傾向。句式是從句子結構的角度所劃分出的類別,包括“被”字句、“把”字句、兼語句、雙定語句等。語言中的句式是在社會群體長期使用過程中逐漸形成的較穩(wěn)定的語言表達模式。句式在形成過程中凝結著同一語言社會中群體的認知取向和價值傾向。如“被”字句一般含有遭受不幸的意思,運用“被”字句來傳達信息往往給人以“不自由,被動遭受”不如意或意料之外事件的意義。句類則是按句子的語氣所劃分的句子類別,是指陳述句、疑問句、祈使句和感嘆句四類。不同的句類在達意上有著不同的功能,另外還可以傳達不同的語氣、情感、態(tài)度等。如祈使句含有命令、禁止等語氣,一般限于上級對下級、長輩對晚輩說話的情況下使用,也就是說祈使句的使用暗示了話語使用者的權勢地位。
綜上所述,新聞報道的客觀性雖然是新聞的基本要求,但是新聞報道的客觀性并不容易達到。由于語言本身所具有的主觀性特征等原因,使得新聞報道也常常體現(xiàn)出主觀性的特征。這更要求記者在平時加強對語言基本功的訓練,進而深入掌握語言的特性,以求盡可能地避免語言的主觀性,提高語言客觀性的程度。
注 釋:
?、貺yons,J.1977.Semantics.2 vol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②斯蒂文·小約翰[美]著,陳德民、葉曉輝譯:《傳播理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15頁。
關鍵詞:新聞報道 詞語選用 語序 句式 主觀性
新聞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就是客觀性,它要求新聞真實反映現(xiàn)實,記者的感情色彩絲毫不要帶入新聞作品中。因此新聞排斥主觀性,表現(xiàn)在話語上,即盡量選用不包含說寫者感情、態(tài)度或評價的詞語、句式等來記事、說明或?qū)懭?。但是,完全的客觀性是不存在的,客觀性只是一種理想的狀態(tài),是大眾對新聞的期待,也是媒介的最高追求。因為新聞事件一旦發(fā)生,將成為永遠不可能再復制的歷史,此后的任何報道、述說、闡釋,都會或多或少地帶上述說者個人的主觀傾向。不同的新聞記者,會依據(jù)自身的素養(yǎng)、認識等,從所服務的媒體的要求出發(fā),對同一事件選取不同的報道角度,即使報道角度相同,在具體的措辭上也會呈現(xiàn)出各自的特色。這一切正體現(xiàn)了新聞具有主觀性的特征。這一特征是由新聞事實自身的不可復制性、新聞記者的個人素養(yǎng)和語言的主觀性三個方面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對于前兩種原因,比較容易明白,我們這里不準備論述。本文將主要從語言的主觀性這個角度切入來探討新聞報道的主觀性特征。
語言的主觀性,是指說寫者在說寫出一句或一段話的同時,暗示或表明自己對此番話語的立場、態(tài)度和感情。①人們在說寫時,總會或多或少地帶上自我的印記,也即說寫者的立場、態(tài)度和感情可以通過他所選用的詞語、句式或句類以及他對詞序的安排等表現(xiàn)出來。符號學家莫里斯認為符號具有評價性特征,而“符號的評價性特征把闡釋者指向所指物體的具體特質(zhì),這使得人們對物體作出評價或鑒定”。②語言是最典型的符號,因此,自然帶有這種評價性特征。人們運用語言來描繪事物或傳情達意時,就必然同時接受與選用了語言的評價性特征。新聞報道通過語言來傳遞信息,在運用語言記錄、再現(xiàn)新聞事實時,記者的觀察角度,對事件的認識,以及他對語言的選用與安排,都將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或運用語言符號的評價性特征,從而在報道中帶上一定的主觀性傾向。因此,要想達到新聞客觀性的最高理想,就需要先充分了解語言的規(guī)律與特點,明白語言主觀性特征的表現(xiàn),從而有效地避免主觀性的過多滲入。鑒于此,下面我們將主要從語言中的詞語選用、語序安排、句式或句類的選用三個方面入手,深入探討并揭示語言的主觀性特征在新聞報道中的表現(xiàn)。
我們先來看詞語選用所體現(xiàn)的新聞報道的主觀性特征。詞匯學認為詞語除了具有理性意義外,還具有感情色彩。感情色彩指的是附著在詞語上的價值傾向或者說符號的評價性特征,包括褒義、貶義或中性三類。每選用一個詞語時,我們不僅選用了詞語的理性意義,同時也意味著選擇了附著在詞語上面的感情色彩。不同的感情色彩傳遞著不同的主觀認知。比如,近幾年非正常拆遷事件頻繁發(fā)生,由拆遷而導致的血案、命案時時被媒體曝光。對于這些血腥拆遷行為及其悲慘后果,媒體運用了“非法拆遷”、“違法拆遷”、“暴力拆遷”、“暴力強拆”、“野蠻拆遷”、“匪化拆遷”、“血拆”、“拆遷血案”、“拆遷命案”、“拆遷致人傷亡案”等詞語來描寫,這些詞語通過寓有褒貶傾向的定語(如“非法”、“暴力”、“野蠻”、“匪化”、“血”等)或定語中心語(如“血案”、“命案”、“傷亡案”)的使用,傳達了記者對此類非法拆遷行為的強烈譴責之情,暗示了記者維護法律、弘揚正義的人道主義立場。
不僅是詞語,對詞語的安排,也即語序的不同,一樣可以體現(xiàn)新聞報道的主觀性特征。語序是漢語語法的主要表現(xiàn)手段之一。語序不同,語句的意義、價值評價及表達者的情感態(tài)度等都可能受到相應的影響。比如,對于2011年1月9日發(fā)生在朝陽醫(yī)院的一名女患者8樓墜亡的事故,不同媒體的報道在詞序安排上就有所不同?!肚埦W(wǎng)》的新聞標題是《朝陽醫(yī)院患者墜亡》;《騰訊網(wǎng)》的新聞標題是《一女子朝陽醫(yī)院8層墜亡》;《北青網(wǎng)》的報道是《朝陽醫(yī)院門診樓?搖一女子墜亡》。這三家網(wǎng)站對同一件事的報道詞語選用不完全相同,詞序安排也各有特色。三者都用到了“朝陽醫(yī)院”和“墜亡”二語,但是使用位置卻并不相同。在《千龍網(wǎng)》的報道中“朝陽醫(yī)院”放在“患者”的前面并做其定語,點明墜樓者與朝陽醫(yī)院的關系是醫(yī)患關系,動詞“墜亡”作謂語,說明事故后果?!厄v訊網(wǎng)》的標題把事故主角放在了句首,并用模糊指代“一女子”來表示,“朝陽醫(yī)院”則放在主語“一女子”之后,動詞“墜亡”之前,和“8層”一起作狀語,指明墜樓的地點,在讀者的心里就會喚起與《千龍網(wǎng)》的報道不一樣的感受。在《騰訊網(wǎng)》的報道中,“墜亡女子”與朝陽醫(yī)院的關系并不明確,既可以是醫(yī)護人員,也可以是患者,還可以是任意的外來人員,總之,在這種表達中,朝陽醫(yī)院只是事故發(fā)生的地點,似乎可以不負任何責任。《北青網(wǎng)》的標題與《騰訊網(wǎng)》的標題所蘊涵的意義比較相似,在《北青網(wǎng)》的報道中,把“朝陽醫(yī)院”提出來,和地點詞“門診樓”結合起來放在句首作地點狀語,其后是一個主謂結構的句子,也用了“一女子”來指代墜亡者,其所暗含意義的模糊性與《騰訊網(wǎng)》一樣,“朝陽醫(yī)院”所放位置雖然不同,但在句中所作成分卻是相同的,都是狀語。比較這三則新聞標題,我們可以看出,不同的詞序安排與詞語選用暗含著記者觀察問題的角度和主觀傾向。這三則新聞在內(nèi)容上也有出入,最早報道的是《騰訊網(wǎng)》,在該報道中稱墜亡者不是住院病人,可能是看病的,稍后不到一小時《千龍網(wǎng)》的報道稱,“醫(yī)院工作人員稱,患者當天曾掛號心理咨詢科門診”,再晚些時候《北青網(wǎng)》報道“院方稱該女子不是醫(yī)院住院病人”,“可能是到醫(yī)院就診的人”。對于此墜亡女子的身份及其與醫(yī)院的關系,三則報道看似不同,但都確認了該女子是在朝陽醫(yī)院就診,那么其與醫(yī)院的關系就是醫(yī)患關系??梢?,在報道中如何安排語序以明確表達這種客觀關系,就不僅是語言的問題,也是記者的認識與態(tài)度的問題。
此外,對句式或句類的選用也會透露記者的主觀傾向。句式是從句子結構的角度所劃分出的類別,包括“被”字句、“把”字句、兼語句、雙定語句等。語言中的句式是在社會群體長期使用過程中逐漸形成的較穩(wěn)定的語言表達模式。句式在形成過程中凝結著同一語言社會中群體的認知取向和價值傾向。如“被”字句一般含有遭受不幸的意思,運用“被”字句來傳達信息往往給人以“不自由,被動遭受”不如意或意料之外事件的意義。句類則是按句子的語氣所劃分的句子類別,是指陳述句、疑問句、祈使句和感嘆句四類。不同的句類在達意上有著不同的功能,另外還可以傳達不同的語氣、情感、態(tài)度等。如祈使句含有命令、禁止等語氣,一般限于上級對下級、長輩對晚輩說話的情況下使用,也就是說祈使句的使用暗示了話語使用者的權勢地位。
綜上所述,新聞報道的客觀性雖然是新聞的基本要求,但是新聞報道的客觀性并不容易達到。由于語言本身所具有的主觀性特征等原因,使得新聞報道也常常體現(xiàn)出主觀性的特征。這更要求記者在平時加強對語言基本功的訓練,進而深入掌握語言的特性,以求盡可能地避免語言的主觀性,提高語言客觀性的程度。
注 釋:
?、貺yons,J.1977.Semantics.2 vol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②斯蒂文·小約翰[美]著,陳德民、葉曉輝譯:《傳播理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