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員評定職稱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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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員,指能夠完成特定技術任務的人員,也就是已經(jīng)掌握了特定技術的專業(yè)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可以從事該技術領域的基本工作的人員。小編整理了技術員評定職稱論文,歡迎閱讀!
技術員評定職稱論文篇一
汽車駕駛員技術培訓管理分析
摘 要:針對當前駕駛員技術培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的基礎上,針對相關的問題提出了駕駛員技術培訓管理改革的相關對策,對提高駕駛員培訓質量,增強駕駛員技術培訓管理水平具有積極作用。
關鍵詞:駕駛員培訓 培訓管理 管理策略
引 言
當前,我國的駕駛員數(shù)量增長已經(jīng)進入到了一個飛速發(fā)展的階段,在給我國道路交通帶來極大壓力的同時,也給駕駛員技術培訓帶來了一定的挑戰(zhàn)。尤其是培訓壓力的增加,導致當前的培訓方式已經(jīng)難以使得新駕駛員能夠在復雜擁擠的道路環(huán)境中安全行車。如何對當前的駕駛員培訓模式以及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形成一個高效、穩(wěn)定的駕駛員培訓模式,最終為廣大駕駛學院提供更優(yōu)質的服務成為了當前汽車駕駛員培訓學校重點關注的內容。
1、當前汽車駕駛員技術培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當前我國的駕駛員培訓機構都屬于獨立的法人,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根據(jù)交通部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來進行針對性的組織和培訓。從這個角度來講,駕校在培訓學員的過程中應該嚴格的遵循對應的規(guī)則和制度來進行。例如,以C1駕照的培訓為例,新學員首先應該參加駕駛學校組織的28個學時的理論培訓工作,在完成了統(tǒng)一的科目一理論考試合格之后才能上車參加實際的操作訓練。同時,還對每天的上車練習時間進行了規(guī)定,要求練車時間不能超過2小時。直到在完成了32個學時的樁地、場內道路的實際駕駛技能培訓之后,再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結業(yè)考試,合格之后才能參加科目三的26學時場外上路練習。在練習完成之后,駕駛學校組織學院參加統(tǒng)一的考試,考試合格之后頒發(fā)結業(yè)證書。對于這些要求,公安部采用部令的形式,在經(jīng)過修訂之后對機動車駕駛證的頒發(fā)業(yè)務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要求規(guī)定學員在公安部的受理崗預約科目一、科目二以及科目三考試的過程中,申請人必須出具對應的培訓記錄,公安部在收存駕校出具的培訓記錄之后在出具、核發(fā)預約考試憑證。
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卻發(fā)現(xiàn)依然存在著一些具體的問題:首先,當前學員在駕校進行培訓時,普遍是在預約科目三的考試時菜對交通公安部門所頒發(fā)的審核證明以及駕校的培訓記錄進行審核,存在著兩部門工作步調不協(xié)同的問題;其次,交通公安部門在對屬于駕校培訓的申請人進行檢查時,還應該對駕校所出具的培訓記錄以及條款等內容的表述不夠清晰,尤其是沒有針對其中相關的查驗、收存培訓記錄等技能型詳細的規(guī)定,沒有提出清晰的操作標準和時限等;再次,對于申請考試的駕校培訓者,沒有對預約條件等進行明確的規(guī)定,給一些具體的操作留下了空間,導致交通部門對相關培訓的具體要求時間成為了駕校的負擔,而駕校則往往是通過各種方式讓學時管理成為形式,基本沒有達到交通部門所要求的學時。尤其是當科目三的結業(yè)考試不收繳學院的培訓記錄時,交通部門的相關學時要求更加成為了擺設,行業(yè)管理地位以及監(jiān)督管理權限完全喪失。
只有在學院的練習時間得到充分保證的基礎上才能再去談駕駛學校的管理以及教學水平。國家公安部門是駕駛員考試的主要責任機關,而其所確定的各個科目培訓時間明顯比國家交通部門所提出的要求要少,這是導致駕校培訓時間嚴重不足的主要原因。長期以來,公安、交通部門對駕駛員培訓進行平行管理,這對于傳統(tǒng)的由公安部門統(tǒng)一進行培訓、考試的單方管理中存在的監(jiān)管不力有明顯的改善,對提高駕駛培訓的整體質量,合理避免培訓、考試一體化帶來的監(jiān)督弊端等有積極作用。但是,這中平行管理也直接造成了政府機關部門之間缺乏對應的溝通與交流,導致針對駕駛學院培訓的行業(yè)管理不能協(xié)同,造成了當前重考試而輕培訓的局面。為了保證考試通過率,駕校都將過多的精力投入到了考試科目的培訓方面,而其他必要的技術培訓卻嚴重不足。而管理部門不能對這種做法進行監(jiān)管。
2、駕駛員技術培訓管理改革策略
為了有效提供駕駛員的培訓水平,提高駕駛員的駕駛技巧。在針對駕駛員技術培訓進行管理時,應該從源頭來進行,從根本上來確保道路交通的安全與暢通。交通部門應該積極的研究駕駛學院培訓過程中的各種質量控制問題,通過提高管理水平以及豐富管理手段的方式做好培訓過程中的管理工作,這樣才能從完全意義上進行管理和培訓。當前,我國的道路交通狀況正在進一步的加劇,若不能加強對交通管理體制的充分研究,就不能提高駕駛員的駕駛技術,對道路交通的正常運行造成影響。
當前,在管理的過程中可以針對性的提出一些新的考試舉措,例如:公安部門的駕校管理處可以通過制定實名制以及分時段的機動車規(guī)劃的方式對駕校的培訓工作進行管理。當駕駛學員在報考機動車駕駛培訓,并完成了理論學習之后,由駕校根據(jù)自身的情況提供一個統(tǒng)一的考試計劃,然后由公安部門的駕校管理處派專人進行理論抽查,通過抽查合格之后才能進行正式的報考。這種方法便于加強公安部門對駕校的培訓工作進行監(jiān)督,提高駕駛學院的整體素質,避免道路上出現(xiàn)駕駛技術不合格的司機。
但是,這種方法僅僅只是對考試方法進行了改變,沒有從根本上觸動之前的管理體制。為了杜絕駕校出現(xiàn)學員缺學時報考的現(xiàn)象,必須確保學院學習時間的達標,甚至將考試報名的額度上限進行設定,要求駕校的單次考試通過率達到一定的比率后才能進行后續(xù)的報考。否則,將反過來對該駕校的培訓質量進行審核與考查,促進駕校培訓水平的提高。同時,還應該建立起一個暢通的聯(lián)系體系,將每次考試的結果及時的通報給交通管理部門,而交通管理部門再適度的通過管理手段確保證駕駛員的培訓質量。
3、結語
本文從當前我國駕駛員技術培訓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適度的分析,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駕駛員技術培訓管理改革的若干策略,對完善駕駛員技術培訓管理制度體系具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參考文獻
[1] 黃強國. 汽車駕駛員技術培訓管理研究. 科技風, 2011(22):267-268.
[2] 李偉成. 基于Web的駕駛員培訓管理系統(tǒng)的設計與實現(xiàn). 大連理工大學, 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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