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思維和直覺思維有什么聯(lián)系
在人們解決問題的思維活動中,直覺思維和邏輯思維都發(fā)揮著作用,并且相互聯(lián)系、相輔相成。下面小編為你整理直覺思維和邏輯思維,希望能幫到你。
直覺思維和邏輯思維
從思維方式上來看,思維可以分為邏輯思維和直覺思維。邏輯思維是指借助于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所進行的思考活動,是一種有條件、有步驟、有根據(jù)、漸進式的思維方式,其特點是有明確的中間步驟,結果是正確無疑的。直覺思維是指不受某種固定的邏輯規(guī)則約束而直接領悟事物本質的一種思維形式。直覺思維具有迅捷性、直接性、本能意識等特征。直覺作為一種心理現(xiàn)象貫穿于日常生活之中,也貫穿于科學研究之中。
直覺思維的概念
對直覺的理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直覺是指包括直接的認知、情感和意志活動在內的一種心理現(xiàn)象,也就是說,它不僅是一個認知過程、認知方式,還是一種情感和意志的活動。而狹義上的直覺是指人類的一種基本的思維方式,當把直覺作為一種認知過程和思維方式時,便稱之為直覺思維。
狹義上的直覺或直覺思維,就是人腦對于突然出現(xiàn)在面前的事物、新現(xiàn)象、新問題及其關系的一種迅速識別、敏銳而深入洞察,直接的本質理解和綜合的整體判斷。簡言之,直覺就是直接的覺察。
邏輯思維的概念
人們在認識過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能動地反映客觀現(xiàn)實的理性認識過程。又稱理論思維。它是作為對認識著的思維及其結構以及起作用的規(guī)律的分析而產生和發(fā)展起來的。只有經過邏輯思維,人們才能達到對具體對象本質規(guī)定的把握,進而認識客觀世界。
它是人的認識的高級階段,即理性認識階段。同形象思維不同,它以抽象為特征,通過對感性材料的分析思考,撇開事物的具體形象和個別屬性,揭示出物質的本質特征,形成概念并運用概念進行判斷和推理來概括地、間接地反映現(xiàn)實。社會實踐是邏輯思維形成和發(fā)展的基礎,社會實踐的需要決定人們從哪個方面來把握事物的本質,確定邏輯思維的任務和方向。
實踐的發(fā)展也使邏輯思維逐步深化和發(fā)展。邏輯思維是人腦對客觀事物間接概括的反映,它憑借科學的抽象揭示事物的本質,具有自覺性、過程性、間接性和必然性的特點。邏輯思維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斷、推理。邏輯思維方法主要有歸納和演繹、分析和綜合以及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等。
直覺思維具有一些顯著特點
1、非邏輯性。直覺思維不按照“三段論”演繹邏輯進行推理,而是直接、迅速,比較“自由”,不受形式邏輯規(guī)律上的約束,常常是思維操作的壓縮和簡化。直覺思維也不遵守歸納邏輯的規(guī)律。
2、整體性。思維者不著眼于細節(jié)的邏輯分析,而是從整體上把握。
3、直接性。思維者直接獲得某個認識而不通過一步步邏輯的中介。
4、突然性。思維結果往往產生得迅速,因而思維者對所進行的過程無法作邏輯解釋。
5、隨機性。直覺認識方法的運用是一個過程,它起端于自覺地、有意識性思考,最后,通常都由于直覺的啟發(fā),以靈感的方式突然出現(xiàn),在瞬間完成整個思維過程,得到認識結果。
6、模糊性。直覺認識方法往往不是靠準確的數(shù)字證據(jù),令人信服輯推導,而是靠具有強烈模糊性的形象啟示、想象與判斷發(fā)揮作用的。
7、創(chuàng)新性。傳統(tǒng)數(shù)學“重邏輯”,“輕直覺”,甚至教材都完全是按照邏輯系統(tǒng)編排的,遏制了學生的創(chuàng)新性思維的發(fā)展。愛因斯坦說過:“科學研究真正可貴的因素是直覺。”“邏輯用于論證,直覺用于發(fā)明”,著名數(shù)學家龐加萊的這一名言對于數(shù)學創(chuàng)造活動中直覺思維的作用的論述是十分精辟的。所以必須運用發(fā)展的目光看待直覺思維,加深理論探討,提高認識,轉變觀念是培養(yǎng)知覺思維的前提。
直覺思維和邏輯思維的相互轉化
直覺思維是在陰性物質世界的思維活動,但直覺思維的功底卻是在陽性物質世界訓練的,其思維能力也是在陽性物質世界的實踐中積累起來的。原因是每個人都現(xiàn)實地生活在陽性物質世界中,在算術時間內他的肉身不可能進入到陰性物質世界去,只有由腦意識發(fā)射的思維波能夠自如地在陰陽兩個物質世界來回穿梭。而人腦意識的訓練同人的身體成長一樣基本上都是在現(xiàn)實的實踐活動中進行的。
直覺思維的一般表現(xiàn)是:厚積薄發(fā),在瞬間脫穎而出。除了極少數(shù)人具有先天性的直覺思維能力之外,絕大多數(shù)人都要經過后天訓練,才能開發(fā)出直覺思維能力來。因此,所謂的厚積薄發(fā),是“厚積”在陽性物質世界,而“薄發(fā)”在陰性物質世界。“厚積”在陽性物質世界即是邏輯思維的積累,當這種積累達到一定的量時便開始升華,于是在陰性物質世界就表現(xiàn)出“薄發(fā)”的直覺思維來。
直覺思維的結果要由邏輯思維評判并在實踐中加以檢驗。直覺思維主要依靠一個人的靈氣、悟性以及高度的敏感性,在瞬間對人和事的發(fā)生和未來趨勢做出判斷。因人而異,這種判斷的結果有的準確度高,有的準確度低。即使是同一個人,對同一事物此時的判斷和彼時的判斷結論可能都不一樣。因此,直覺思維的結果必須由邏輯思維加以審定,并且在實踐中進行檢驗才能最終確認。另外,直覺思維結果的不確定性還需要邏輯思維的結果對其加以補充和糾正。
直覺思維的結果最終需要邏輯思維去解讀,并且通過邏輯的演繹說明其過程是怎樣發(fā)生的,才能為大多數(shù)人所接受。這是因為腦意識的思維波進入陰性物質世界提取信息和破譯密碼,是在超光速的速度下按照二位進制運算的。這個過程對我們來說至今還是神秘莫測的,只能用理論思維推導出它的大概來。對于直覺思維的結果只有用邏輯思維去解讀,把它按照邏輯規(guī)律一步一步地展現(xiàn)出來才能讓人們相信。這也從另一個角度注釋了愛因斯坦的那段話:“一切發(fā)現(xiàn)都不是邏輯思維的結果,盡管那些結果看起來很接近邏輯規(guī)律。”
邏輯思維和直覺思維的不同,還在于思維的立足點不同。前者是立足于陽性物質世界,后者是立足于陰性物質世界。但是,立足于陽性物質世界的邏輯思維,腦意識的思維波也要進入陰性物質世界進行探索;而立足于陰性物質世界的直覺思維,其思維的結果也要在現(xiàn)實的實踐中得到檢驗。所以盡管這兩種思維的立足點不同,但就思維方式的本身來說仍然是不可截然分開的。就一個人來說,一旦他的思維的立足點發(fā)生了轉移,其思維方式便會發(fā)生相應的變化。
邏輯思維和直覺思維的關系,本質上是陽性物質世界的思維方法和陰性物質世界的思維方法之間的關系,在一定的條件下這兩種思維模式還可以相互轉化。例如,運用邏輯思維對某個事物進行反復的推理和歸納,在不經意時就會迸發(fā)出靈感來,出現(xiàn)突然的頓悟,這樣就由邏輯思維變之為直覺思維。相反,運用直覺思維對某個事物在瞬間做出了判斷,但是這種判斷是否準確,還要再反復推敲推敲,甚至還要在實踐中加以檢驗,這樣就由直覺思維變之為邏輯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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