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11篇論文早被撤稿 媒體報道后才公開處理意見
在教學科研上是不容許造假等一系列不好行為的,近日,媒體報道了兩年前清華大學11篇材料科學領域論文因學術不端遭到撤稿一事,引發(fā)熱議。
清華大學11篇論文早被撤稿
10月21日晚上,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回應稱,早在2017年4月,其已經會同學校有關部門,對涉事論文作者、該院2010級博士生葉肖鑫涉及嚴重學術不端問題進行了嚴肅處理,撤銷了其博士學位。這一處理結果在校內進行了公告。2017年6月,該院停止了葉肖鑫導師唐國翌教授的研究生招收資格,撤銷了其材料學科負責人和新材料研究所副所長職務,目前唐國翌已辦理退休手續(xù)。
而在媒體曝光之前,“五道口職業(yè)技術學院”從未就此事公開發(fā)聲,也沒有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
清華大學有11篇材料科學領域的論文,由于圖片篡改、內容重復、虛假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而遭撤稿。這些論文的發(fā)表日期主要集中在2014年~2016年。
撤稿觀察(retraction watch)網站以大篇幅報道了清華大學撤稿事件。文章指出,撤稿原因是重復使用、濫用圖片,欺騙性署名以及其他學術不端行為。這些論文發(fā)表于2014到2016年。
《材料科學與工程C》(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C),撤稿原因是一系列圖片,直接復制了以往已經發(fā)表的論文
在這些被撤稿論文里,清華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博士生葉肖鑫的名字也頻繁出現(xiàn)。他已經于2015年畢業(yè)。網上一份疑似葉肖鑫本人制作的PPT中列出了他以第一作者身份發(fā)表的16篇論文,均為和唐國翌合寫。
從網上的自我介紹可知葉肖鑫在中南大學畢業(yè)后,被推薦到清華直博,2010年~2015年在清華讀博士。
葉肖鑫在唐國翌的悉心指導下,取得了豐碩的科研成果,發(fā)表SCI論文18篇,一作16篇;葉肖鑫士還擔任多家知名期刊的編輯和審稿人,其中疑似包括了這次大面積撤稿中的《材料科學與工程C》(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C)。
對于此次事件,中國社會科學院科學技術和社會研究中心主任段偉文研究員指出,由于科研管理部門尚未針對學術不端出臺處理細則,相關機構即使遇到造假行為,也會持觀望態(tài)度。“這類事件的關注度不高,如果相關部門施加的壓力不夠大,當事機構就會以‘拖字訣’應對,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莫錯把成果量化指標當成研究本身
段偉文表示,從清華的撤稿事件可以看出,低水平、低質量和虛假研究大量存在,但又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機制。“導致學術不端的一個重要誘因,是相關部門、高校和研究機構錯把一些成果量化指標和學科評估結果當作科學研究本身,誘使部分科研人員為追求量化評分不擇手段,在偏離科學研究的本義和違背科學精神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段偉文認為,現(xiàn)如今科研界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定向研究使科研活動變得更加浮躁,每個人都急于拿新的項目,而不愿意質疑與之關系不大的數(shù)據(jù)與實驗的真實性;在科研文化上,對成果數(shù)量和所謂期刊等級的強調與科學精神相去甚遠,制造了大量低水平成果甚至虛假成果;科研人員的相對過剩與過度競爭,使發(fā)表論文的目標被扭曲為職業(yè)生涯目標…… “這些問題的關鍵在于,它們使研究者的個人目標與科學研究的目標發(fā)生了方向性沖突,這種沖突所導致的研究行為的扭曲,又很難通過現(xiàn)有機制得到系統(tǒng)性防范。”段偉文坦言。
他的建議是,要充分發(fā)揮科學共同體的自治功能,也要從科學研究的范式變革入手,倡導“開放科學”,強調數(shù)據(jù)、研究過程和成果的共享。“這種機制至少可以先在得到研究基金支持的相關項目中試驗推廣,它的實施可以減少重復性研究,提高研究資源的使用效率,使科研質量更有保證。”
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官網刊發(fā)聲明,如下:
近日,互聯(lián)網上出現(xiàn)關于我院2010級博士生葉肖鑫為第一作者的多篇論文被撤稿的信息。2017年4月,我院已會同學校有關部門,對葉肖鑫涉及嚴重學術不端的問題進行了嚴肅處理,撤銷其博士學位,同時對其導師追責問責。現(xiàn)將有關調查和處理情況說明如下。
葉肖鑫于2010年進入我院攻讀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yè)博士學位,2015年7月畢業(yè)并獲清華大學博士學位,指導教師為我院新材料研究所唐國翌教授。
2016年3月,唐國翌教授收到對葉肖鑫為第一作者所發(fā)表論文可能存在學術問題的舉報后,立即組織對葉肖鑫就讀博士生期間發(fā)表的16篇論文進行全面核查,發(fā)現(xiàn)存在自我抄襲、圖片重復利用、編造實驗結果等問題,隨即與相關出版機構多次溝通,提出全部撤稿的要求。通過對葉肖鑫博士學位論文的核查,發(fā)現(xiàn)同樣存在上述問題。經我院進一步核查,初步判斷葉肖鑫存在嚴重學術不端行為。
2017年1月,校學術委員會成立專門工作組進行調查并經學術道德分委員會討論,認定葉肖鑫存在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其導師唐國翌對此負有指導管理方面的責任。2017年4月28日,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決定撤銷葉肖鑫博士學位,該處理結果在校內進行了公告。2017年6月,我院停止唐國翌教授招收研究生資格,撤銷其材料學科負責人和新材料研究所副所長職務,目前其已辦理退休手續(xù)。
2017年9月,我院以此事為典型警示案例,從研究生入學教育開始,強化培養(yǎng)良好學風和端正學術行為的教育環(huán)節(jié),并組織面向全體研究生導師的專項學習教育活動,同時針對新上崗導師就認真履行導師職責、加強對研究生的日常教育管理進行重點培訓,進一步明確相關工作要求。
清華大學對于學術不端行為堅持零容忍態(tài)度,一經查實絕不姑息、嚴肅處理。我們將深刻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訓,進一步加強對教師和學生的學術誠信教育,嚴格相關管理措施,營造良好學術風氣,嚴防此類事件再次發(fā)生。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繼續(xù)對我院的學風建設工作予以監(jiān)督。
清華大學論文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