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吊銷駕駛證嗎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吊銷駕駛證嗎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多數(shù)會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而此時的逃逸情節(jié),還會加重對肇事者的處罰。那么在行政處罰方面,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吊銷駕駛證嗎?下面,讓學習啦小編來告訴大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是否吊銷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吊銷駕駛證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guī)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從法律的規(guī)定來看,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性質是比較嚴重的,逃逸是一種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要承擔更為嚴厲的法律后果。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逃逸就會會被吊銷駕照。
交通肇事逃逸承擔的責任
對于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為,可能會使受害人的傷情得不到及時的救治而不斷惡化,甚至會出現(xiàn)死亡的情況,所以說在事實上肇事后的逃逸行為已經(jīng)形成了新的違法行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無論是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責任,或是刑事責任都要比沒有逃逸嚴重得多。
(一)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 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jù)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三)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處罰標準
(一)行政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tǒng)備案。
(二)刑事處罰: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釋》第3條規(guī)定,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guī)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這里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xiàn)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xiàn)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y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解釋》第4條規(guī)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jù)《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諸多不同的觀點。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態(tài)度應限于過失,因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為保持犯罪構成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tài)度也應是過失。故《解釋》規(guī)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xiàn)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guī)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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