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交通違章罰款條例最新(2)
2017交通違章罰款條例(二)高速公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jù)和標準
1、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2、不按規(guī)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4、不按規(guī)定停車,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5、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機動車,罰款100元,并處吊證9個月,記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危險品未經(jīng)審批或者未按規(guī)定行駛的,記分6分。
7、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guī)定,未經(jīng)審批或未按規(guī)定行駛的,罰款50元,記分3分。
8、載人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1分。
9、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20%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載貨超過載質(zhì)量未達30%的,記分2分。
11、車輛發(fā)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裝置警告標志的,罰款100元,并處吊證9個月,記分3分。
12、載物超過核定質(zhì)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12分。
13、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guī)定行駛的,記分2分。
14、駕車超過規(guī)定最高時速20公里以上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5、正常情況下駕車低于最低時速行駛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6、不按規(guī)定保持行車間距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7、未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8、實習駕駛員駕駛車輛進入高速公路的,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19、在高速公路上學習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
20、在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地方,違反管制措施的,記分3分。
21、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及其他人員違反規(guī)定的,罰款20元。
22、在超車道上連續(xù)行駛的,記分2分。
2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駛的規(guī)定在主車道上行駛的,罰款10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2分。
24、壓車道分界線行駛的,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2分。
25、在高速公路上違章停車上落客(貨)的,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2分。
26、在行車道上檢修車輛或試車的,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6分。
27、未經(jīng)許可,在高速公路上拖引車輛的,罰款200元。
28、施工人員、機械場地不按規(guī)定著反光衣、噴涂標志、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的,罰款200元。
29、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
30、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31、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駕駛證,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32、因故障、事故在行車道上停車時駕駛員和乘車人沒有立即轉移到右側安全地帶的,罰款100元,記分12分。
33、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
34、涂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罰款20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12分。
35、不按規(guī)定停車或因車輛發(fā)生故障不立即移開造成嚴重堵塞交通,罰款200元,并處吊扣駕駛證5個月,記分6分。
36、駕駛與駕駛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罰款100元,并處吊證4個月,記分6分。
37、不按規(guī)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駕駛員經(jīng)審驗不合格仍駕車,罰款100元,并處吊證4個月,記分3分。
38、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罰款100元,并處吊證4個月。
39、駕駛穿插、超越警車及其護衛(wèi)車隊,罰款100元,并處吊證4個月,記分6分。
40、駕車下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罰款50元,并處吊證3個月,記分6分。
41、駕駛未經(jīng)檢驗或經(jīng)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3個月,記分3分。
42、駕駛未經(jīng)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和批準行駛的機動車輛的,罰款50元。
43、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30元,并處并處吊證3個月,記分6分。
44、駕駛后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30元單處吊證1個月,記分2分。
45、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6、不避讓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7、不按規(guī)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信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
48、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9、駕駛噪音、廢氣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罰款20元,記分3分。
50、違反交通信號、標志、標線指示,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51、不按規(guī)定安裝車輛號牌,罰款5元,記分1分。
52、駕車不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罰款5元,記分1分。
53、駕駛和乘座二輪摩托車不戴頭盔,罰款5元,記分1分。
54、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罰款5元,記分1分。
55、穿拖鞋駕駛機動車,罰款5元,記分1分。
56、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罰款5元,記分1分。
57、不按規(guī)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過標準,罰款100元,記分3分。
看過“2017交通違章罰款條例”的人還看了:
2017交通違章罰款條例最新(2)
上一篇:駕駛證違章查詢的步驟
下一篇:交通違章罰款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