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學習心得體會3篇
邏輯學學習心得體會3篇
邏輯學作為人們進行思維所必須運用的思維工具,是任何學科都離不開的。那么學習邏輯學都有哪些心得體會呢?學習啦整理了學習邏輯學的心得體會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邏輯學學習心得體會篇一
一學期的邏輯學課程已接近尾聲,從初識邏輯學時的陌生到如今,初步深入了解邏輯學,可以說收獲頗豐。記得老師第一節(jié)課說,邏輯學如詩、如歌、如畫,那時并不了解她的意思和其中飽含的,她對于邏輯學這門她愿用一生去研究的學問的熱愛與深情。時至今日,回顧本學期對邏輯學課程的學習,受益匪淺,也有了自己的一點學習心得。
邏輯學是研究思維形式及其規(guī)律以及簡單方法的科學,思維是相對于存在而言的,它不同于存在,是屬于認識的理性階段。思維的內(nèi)容和形式,是概念、判斷、推理,它不同于語言,具有間接抽象概括的特點,由于語言相互聯(lián)系,是語言的思想內(nèi)容,而語言是思維的物質(zhì)外殼。思維的規(guī)律包括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簡單邏輯方法包括定義,劃分,限制,概括,真值表,演繹,歸納,類比。寫到這里,基本上是對所學內(nèi)容的一個總結(jié)概括,下面將從幾個大方面談談我的收獲。
概念是反映思維對象本質(zhì)屬性的形式,其邏輯特征是內(nèi)涵與外延,內(nèi)涵反映了“質(zhì)”,外延反映了“量”。在外延層面,概念可以分為普通概念與單獨概念,集合概念與非集合概念,在內(nèi)涵層面,概念又分為實體概念和屬性概念,正概念與負概念。由此引出概念之間的關系——同一關系,屬種關系,交叉關系,相容并列關系,不相容關系。為了明確內(nèi)涵和外延的邏輯方法,不得不提一下定義和劃分,并引出概念的限制于概括。
判斷是對思維對象有所斷定的思維形式,唯有陳述句、反問疑問句才可表判斷。判斷可分為非模態(tài)判斷和模態(tài)判斷,非模態(tài)判斷可分為簡單判斷、復合判斷,其中簡單判斷又包括性質(zhì)判斷、關系判斷;復合判斷則包括聯(lián)言、選言、假言、負判斷。模態(tài)判斷分為必然模態(tài)判斷和或然模態(tài)判斷。
推理是由一個或幾個已知判斷推出一個新判斷的思維形式,性質(zhì)判斷的變形推理包括改變前提判斷的聯(lián)項,改變主謂項的位置和同時改變,也即,換位、換質(zhì)、換質(zhì)位三種方法。三段論推理是最為精彩的一部分學習內(nèi)容,雖然學習中遇到不少阻力,但是在克服困難的同時收獲了“邏輯之美”,三段論的格與式跟是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邏輯學的基本規(guī)律對保持思維的確定性、一貫性、明確性、論證性有著重要的意義,由此引出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的學習,要注意不犯基本規(guī)律的錯誤,如“偷換概念”,“自相矛盾”,“模棱兩不可”的錯誤。
可以說邏輯的真、善、美體現(xiàn)在學習的每一個細節(jié),記得老師說過,之所以學不好一門課程是因為內(nèi)心的抵制,學習邏輯確實會遇到困難,但是只要心夠強,要是一條康莊大道。作為法學院的學生,嚴密的邏輯思維是必要的素質(zhì)之一,學好邏輯學的同時,我更要學習老師的精神,擁有一顆強大的內(nèi)心,在人生道路上高展遠航!
邏輯學學習心得體會篇二
這門邏輯學課是由陳愛華教授講授的。在陳老師精辟的解說和那些生動的舉例中,我能容易地感受到邏輯學的實用價值和審美價值,領略到邏輯學在各學科中的基礎性作用。邏輯學的偉大之處一點點浮出水面,一幅宏大的畫卷展現(xiàn)在我眼前——邏輯學并不神秘遙遠,它就在我們身邊,它已悄悄滲入生活的每一個細小角落——我們思考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我們說的每一個詞、每一個字中。
邏輯學(Logic)是一門研究思維、思維的規(guī)定和規(guī)律的科學,它是由古希臘邏輯學家亞里士多德創(chuàng)立的。邏輯學是真理的科學,虛假和謬誤為邏輯所不容。上溯至奴隸社會,自亞里士多德起,一代又一代的邏輯學工作者都在用最嚴格的標準要求自身邏輯理論的嚴密性和簡潔性,因為那正是真理的特性。
在邏輯學的學習過程中,我時常為習題中的假象所迷惑,而最終都會被清晰的思維力量指引回歸——明白簡單純粹,這就是邏輯學的天然風格。這種風格的形成并非偶然,其他研究具體事物的學科都具有這種簡潔純粹之美,而邏輯學研究的是抽象化、更本質(zhì)的真理,就具有真理本身的最簡潔性。黑格爾曾說:“真理就是邏輯學的對象。”邏輯學存在的偉大意義就在于它指引我們認識真理,思辨真理,直至利用現(xiàn)有事實預測真理。利用邏輯學總結(jié)性的結(jié)論,我們能夠在思維世界中完成意想不到的工作,全面提升人類的主觀能動性。不可否認邏輯學是人類認識世界的最強大也是唯一的武器。
邏輯學規(guī)律是主觀規(guī)律,但是它是客觀世界的可靠反映,無數(shù)實例和應用都可以證明它的真理性。哲學、數(shù)學等學科的發(fā)展壯大無不源于邏輯學綱領性的思維力量,它們都只能依照嚴格的邏輯方法來思考問題。哲學的思考過程,總是對許多具體例子進行歸納推理,再進行嚴密的演繹推理進行論證得出哲學原理;而數(shù)學總是從解決一個普通的問題開始,詳細考察方法的深刻內(nèi)涵,歸納總結(jié)出一個普遍性結(jié)論„„這些學科的每一步都必須遵循嚴密的邏輯方法,只有這樣才能使自身經(jīng)受住長時間實踐的考驗,最終這些成果才能被認為是“正確的”、“可靠的”、“值得使用的”。
在學習中我認識到,三段論是邏輯學的精華和最受推崇的部分,也是生活中最普遍的推理形式,其應用之廣,使用頻率之高,是其他推理形式無法比擬的。幾乎任何語言環(huán)境下都需要三段論支持論述持續(xù)進行下去。我想舉一個莊子的例子,在《莊子•秋水》中,莊周與惠施在濠水邊游玩。兩人關于魚是否快樂進行了一番對話:
莊子曰:“儵魚出游從容,是魚之樂也?(1)” ——河里的魚從容游動,不是很快樂嗎? 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2)” ——你不是魚,怎么知道魚的快樂呢? 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3)” ——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于快樂呢?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4)” ——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的想法了;你本來就不是魚,一定也是不能了解魚的快樂的。
這段辯論每一句都用到了三段論:
(1):從容游動的魚都很快樂,(大前提)
這條河里的魚從容游動,(小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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