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居住證新政策
2017居住證新政策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fā)達城市借鑒發(fā)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居住證新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居住證搖號新政策
近日,杭州市政府出臺了杭政辦(2017)1號《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規(guī)定》?!兑?guī)定》從1月6日開始執(zhí)行。
持居住證住滿半年,就可申請
在個人申請增量指標需要符合的條件中,有一個小變化:原先的條件(3)中說到,持有效的本市《浙江臨時居住證》且近兩年(含)連續(xù)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現在改為: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且近兩年(含)連續(xù)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解讀:修訂后的《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將原《浙江省臨時居住證》和原《浙江省居住證》統一為新的《浙江省居住證》,申領條件也設定為“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條件設置比較寬松。
從公安戶政方面了解的情況看,原持有《浙江省臨時居住證》的人員絕大多數都能申請新的《浙江省居住證》,特別是在杭州市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基本符合申領條件。
但是我省還有一部分《浙江臨時居住證》還在有效期內,因此條款將兩證都包含在內。
購新能源車,指標完全放開
新規(guī)定中,每年新能源車指標數量沒有了限制。
單位申請條件,需信用代碼證
單位要申請增量指標,以前的第一條條件是“企業(yè)具有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現在改為:企業(yè)具有有效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解讀:浙江已從2015年7月1日起率先實行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登記制度。
“五證合一”施行后,質監(jiān)局不再發(fā)放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yè)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發(fā)放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社會組織由民政部門發(fā)放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登記證書,其他登記管理部門暫未明確。
信用記錄不良,無法申請指標
增加了信用記錄相關內容。
解讀:將小客車指標中的各類情況與社會信用記錄掛鉤,可以有效增加懲戒力度。比如使用虛假材料申請指標被查處后,杭州市調控辦不僅會取消其申請資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標,3年內不再受理其指標申請,還會上信用黑名單。
企業(yè)申請,稅額不含購置稅
之前,企業(yè)申請增量指標時,有一條,實際繳納稅款總額1萬元以上。
現在對此作了補充:實際繳納稅款總額不包含車輛購置稅。
解讀:這主要是為防止企業(yè)申請增量指標稅額不足時,先購車,以繳納的車輛購置稅額度來符合條件。
浙江居住證新制度
根據《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新型居住證制度的通知》(杭政辦函〔2016〕137號)精神,已經領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和《浙江省居住證》(老《居住證》)的,符合新的居住證申領條件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可以免費換領《浙江省居住證》IC卡(新《居住證》)。
為保持新居住證申領政策實施后我市小客車調控政策的穩(wěn)定有序,保障政策的有效銜接,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信息系統將于1月1日0時進行系統升級。請現持《浙江省居住證》(老《居住證》)已申請參加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的個人,于每月8日前,登錄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進行“重新申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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