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預測題及答案
上海市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預測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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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預測題目(一)
1、法律的指引功能的對象主要是指( )。
A、自己的行為 B、他人的行為
C、一般人的行為 D、人們相互間的行為
2、一位人民代表說得好:每個人都要尊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作為人民代表,不能只“張張口,舉舉手”,這位代表之所以這樣講,是因為他認識到人民代表應該( )。
A、履行政府賦予的權利和義務
B、履行憲法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
C、直接行使立法權和監(jiān)督權
D、直接行使權力
3、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有( )情形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
A、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利益
B、惡意串通,損害、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C、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D、因重大誤解訂立的,或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4、甲乙夫妻發(fā)現剛生下的孩子有缺陷后,扔到河里淹死,甲乙犯有( )。
A、遺棄罪 B、虐待罪 C、故意殺人罪 D、過失殺人罪
5、公務員在擔任某特殊的職務涉及回避制度規(guī)定的四種親屬關系時,必須回避。這種回避叫( )。
A、地區(qū)回避 B、公務回避 C、業(yè)務回避 D、任職回避
6、只要你對著飛馳的流星許個愿,你的愿望就能夠實現。這種說法( )。
A、肯定了聯(lián)系的普遍性和多樣性
B、揭示了意識能夠正確反映客觀事物
C、否定了意識的能動作用
D、忽視了聯(lián)系的客觀性和條件性
上海市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預測題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法的指引是法對人的行為起到導向、引路的作用,其對象是每個人自己的行為。對人的指引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個別指引,二是規(guī)范性指引。故本題答案選A。
2、【答案】B。解析:人民代表的權利和義務是由憲法賦予的。B項正確。A、C、D三項說法錯誤。全國人大行使權力。較大的市及以上的人大才有資格行使立法權。
3、【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所以,ABC三項都屬于無效合同。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所以,D選項符合題意。
4、【答案】C。解析: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題目當中,甲乙夫妻非法剝奪孩子的生命,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故答案選C。A項遺棄罪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yǎng)義務而拒絕扶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B項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D項過失殺人罪,是指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和過于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綜上,本題答案選擇C。
5、【答案】D。解析:回避制度是公務員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實行回避制度,有利于促進公務員清正廉潔,秉公辦事,有利于防止公務員腐敗行為的發(fā)生,維護行政機關的形象和聲譽。任職回避是一種任用關系的限制,不允許有規(guī)定范圍內具有親屬關系的人在同一部門或單位任職。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隸于同一行政首長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監(jiān)察、人事、審計、財務工作。
6、【答案】D。解析:題目中流星與愿望、愿望與實現愿望三者的聯(lián)系是主觀的,這種聯(lián)系不能說明聯(lián)系的普遍性和多樣性,因此A項不符合題意。材料的觀點是主觀臆想,并沒有正確反映客觀事物,B項錯誤。C項并未否定意識的能動作用。人們心愿的實現需要一定客觀條件,要符合事物發(fā)展規(guī)律,題中說法正是忽視這一點。故本題答案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