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的計算法律規(guī)定是怎么樣
在我們?nèi)粘I钪校影嗍敲總€職工都會碰到的事情,那加班費法律是怎么規(guī)定的呢?加班費怎么計算?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加班費的計算法律規(guī)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法律規(guī)定的加班費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jié)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jié);(三)國際勞動節(jié);(四)國慶節(jié);(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休假節(jié)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guī)定的比例,加班費發(fā)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shù)。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shù)可以由企業(yè)和職工協(xié)商來確定,否則企業(yè)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yè)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shù),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xié)商確定,協(xié)商結(jié)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xié)議(用人單位經(jīng)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shù)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shù)21.75天(有些企業(yè)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1、標準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方法
在標準工作日內(nèi)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舉例來說,有員工吳某每月工資為 960 元,根據(jù)國家目前制度工作日為 20.83 天,那么他每小時的工資計算方法就是960÷21.75÷8=5.5 元,那么吳某平時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就是5.5×150%=8.27 元;而他休息日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就是5.5×200%=11 元;法定節(jié)假日每小時的加班工資為5.5×300%=16.5 元。
2、綜合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方法根據(jù)規(guī)定,一些特殊的行業(yè)、企業(yè)和工作崗位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綜合工時制是以標準工作時間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紤]到有些企業(yè)的實際操作情況,比如酒店、物業(yè)公司等,往往不可能按照標準工作制來實行,所以很多這類企業(yè)都申請了綜合工時制。實行這種工時制度的用人單位,計算工作時間的周期不再是以天為單位,而是可以是以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即在綜合計算周期內(nèi),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 8 小時(或 40 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nèi)的總實際工作時間應當不能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在綜合工時制的情況下,在綜合計算周期內(nèi),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支付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支付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shù)平均每月不得超過 36 小時。綜上可知,申請綜合工時制的企業(yè)也需要支付加班費。
3、不定時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方法 不定時工時制是指因工作性質(zhì)、特點或工作職責的限制,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是需要機動作業(yè)的勞動者所采用的,勞動者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都是一種定時工時制,是依據(jù)工作時間來計算勞動量,而不定時工時制是一種以勞動者勞動量為計量的工作制度。實行不定時工時制,除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外,其他時間、工作不算加班。在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單位或工作崗位,加班費除了法定假日外,是沒有的。綜合上面的規(guī)定,我們可以了解到,在法定假日,任何勞動者都有休息的權(quán)力,在這天工作的勞動者,無論是什么工時制,都應該得到 3 倍工資的加班費,除此之外,各種工時制的加班時間確定、加班費標準是不同的,具體實行需要依照每個單位不同的工時制。 20.83 天與 21.75 天計薪區(qū)別問題:20.83 天是不是只是指月工作日?不用這個計算工資?如果計算工資的話,就用21.75 天算?是不是只有加班、法定假日工資按 21.75 天算,其余的都按照20.83 天算呢?答:可以說 20.83 天與計算工資沒有直接關系,但是 20.83 天是計算出勤天數(shù)的基準!新算法明確規(guī)定了 21.75 是計薪日,所以 21.75 天是用來計算日工資的基準!明確了“出勤天數(shù)”和“日工資”,接下來工資如何算就簡單了。法定假日現(xiàn)在為帶薪假日,平時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都是按照 21.75 天計薪日得出的“日工資”來計算加班工資。其余的也就是正常工作日、或者是缺勤,還是按照 21.75 天計薪日得出的“日工資”來計算工資。日工資的計算只有一種算法:月工資/21.75 天,很明確,再無其他。應出勤的天數(shù)上圖中已經(jīng)列出,是以月均 20.83 天來衡量的,也很明確,再無其他。另有 hr 同仁指出:20.83 是全年各月平均全勤天數(shù),21.75 是全年各月評價計薪天數(shù),在具體計算工資時,只有 21.75 參與計算,即,如果約定月工資標準為 x,員工正常出勤就可得到工資 x。如果缺勤,則得:月工資標準-月工資標準/21.75*缺勤天數(shù);如有加班,則得:月工資標準+月工資標準/21.75*平時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天數(shù)*相應百分比。當然,全年各月實際全勤天數(shù)不固定,故以上的計算方法則忽略此點;如果,日工資標準=月工資標準/當月全勤天數(shù)的話,就可以避免其離職時導致的以往多付或少付工資的情況,但由此帶來的結(jié)果是:正常出勤每月的工資數(shù)不恒定。
不支付加班費怎么辦
勞動者付出勞動后有權(quán)得到勞動報酬,這是勞動合同的重要內(nèi)容。對于違反工資或補償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法》第85條做了專門制裁性規(guī)定。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下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3)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jīng)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猜你喜歡:
加班費的計算法律規(guī)定是怎么樣
上一篇: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是什么2017年
下一篇: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是都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