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合同樣本(2)
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合同樣本
第九條 安全生產(chǎn)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和有關防火設計規(guī)范。
9.2 乙方在施工內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建筑安裝工人安 全操作規(guī)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或做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范,消防法和防火設計規(guī)范,導致發(fā)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范,消防法,導致發(fā)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fā)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停工,誤工所造成的損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總價款的 0 支付滯納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總價款的 違約金。
10.3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xù),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設備管線,由此發(fā)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10.4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設備管線,由此發(fā)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10.5 未辦理驗收手續(xù),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時,應通過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xié)議,并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xié)商解決或依有關部門進行協(xié)調。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建筑裝飾協(xié)會申請解決。
11.2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或商議、調解不成時,雙方可以通過仲裁委員會會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2.1 所購材料未經(jīng)甲方簽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可以提出更換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電不需要全部改動應據(jù)實結算,扣除其中費用。 第十三條 附則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第十四條 附件
14.1 施工圖紙
14.2 工程預算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合同范文三
承 包 方(以下簡稱乙方):
施工負責人: 聯(lián)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發(fā) 包 方(以下簡稱甲方):
(二)工程地點:
(三)主要工程內容:
(四)承包方式:
(五)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價款:
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金額大寫:
合同簽訂生效后,若要變更施工內容導致工程量增加,工程價款由甲乙雙方商討確認后按實結算。
二、甲方義務
(一)委派 為甲方代表,全權負責合同履行及與乙方接洽,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jiān)督檢查,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及工程驗收、變更登記手續(xù)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員對工程的意見均需通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洽。若需更換甲方代表,甲方應提前三日以書面方式告知乙方。
(二) 施工前,甲方向工程所在地物業(yè)管理單位申報登記。
(三)開工日前 天,甲方與乙方完善有關施工前相關手續(xù)。
(四)為乙方入場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五)負責提供水源、電源,為乙方施工使用,并承擔其費用。
(六)如確需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xù)所產(chǎn)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七)施工期內,將進戶門鑰匙交給乙方代表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移交后甲方啟用正式鑰匙乙方所使用的鑰匙作廢。
三、乙方義務
(一)委派 為乙方代表,全權負責合同履行,按預算內項目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處理的各項事宜確認。
(二)嚴格執(zhí)行項目涉及的工程施工規(guī)范,確保工程質量。嚴格執(zhí)行國家及地方有關防火、安全、環(huán)境保護的規(guī)定,做好施工現(xiàn)場管理。
(三)保護好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四)保證施工現(xiàn)場的清潔,做好施工現(xiàn)場保衛(wèi)、垃圾堆碼工作。
(五)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電等條件和設施,不得浪費。
(六)工程竣工移交前,負責對現(xiàn)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四、材料供應
(一)按合同約定由各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合格產(chǎn)品,并應按時供應到施工現(xiàn)場 ,由乙方負責保管。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挪用甲方材料,或替換價廉質劣的裝飾材料、設備。乙方違反此約定,應按挪用或替換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金額賠償給甲方。
五、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jīng)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的其它情況。
(二)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工作,或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應順延。
(三)乙方責任未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六、工程驗收、工程結算及保修
(一)工程按時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后辦理移交手續(xù)。如甲方不能在約定時間組織驗收,需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 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二)工程驗收不合格,乙方負責在約定的期限內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xù),填寫工程保修單(飾面工程壹年、防水工程二年)。
七、工程價款支付方式
(一)雙方約定按下表中方式支付工程款:
八、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在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xié)議。
(二)任何一方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而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對方損失。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也可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1、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3、合同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1:工程預算書(結算單)
2:工程保修單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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