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例分析
常見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例分析
近年來,公民、法人等向非金融機構(gòu)的個人借款的現(xiàn)象越來越多。由于這種民間借貸目前尚存在許多不規(guī)范現(xiàn)象,因此釀成的糾紛也就不斷出現(xiàn)。下面學(xué)習(xí)啦小編整理了常見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例分析,供你參考。
常見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例分析
借款未出具借條的糾紛
張某為個體戶,201X年親戚提出向張某借錢買房,出于親情的考慮,張某借給親戚10萬元,對方聲稱半年后歸還且沒有打借條。隨后在張某多次催要下,親戚只償還了2萬元后便聲稱無錢再償還,之后張某再去催要時親戚更稱沒有向張某借過錢,讓張某去上告。后張某在再次催要時私自錄了音作為證據(jù),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但在訴訟過程中親戚對借款一事矢口否認(rèn),因為張某無法提供其他證據(jù)映證親戚借款的事,最終法院沒有支持張某的請求。
因為是熟人之間的借款,且借款的數(shù)額一般都不會很大,個人之間的借款通常都不會簽訂專門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間借款時相互之間關(guān)系非常要好,要求對方出具借條似乎會破壞朋友之間的感情,也會讓人產(chǎn)生不信任對方的錯覺。所以在借款時很多情況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條,這樣就會給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礙。在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借款時,或者雙方關(guān)系惡化、破裂后借款人拒絕償還借款的情況下,借款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索要,但往往因為沒有借條,不能提供當(dāng)時借款的證據(jù)而敗訴。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不管關(guān)系多么密切的朋友、還是親戚,借款時必須出具借條(借據(jù)),寫明雙方的真實姓名,借款數(shù)額及具體的還款期限。最好能找個與雙方?jīng)]有利害關(guān)系(親戚)的人作為證人,在借條上簽字見證。這樣在發(fā)生糾紛后,出借方就可依據(jù)借條(借據(jù))通過訴訟途徑索要。
借條非借款人本人書寫的糾紛
趙某向好友王某借款2萬元,借款時趙某主動提出一定要給王某打借條,并說自己幾乎不會寫字,讓王某先寫好借條后自己簽字,在王某寫好借條后,趙某說自己的字寫的不好
看,讓王某幫著寫上,王某沒在意,就隨手替趙某書寫了簽名。后兩家因瑣事鬧翻,王某索要借款遭到拒絕,提起訴訟后經(jīng)法院委托鑒定,借款人趙某的名字并非本人書寫,借條不真實,王某的請求沒能得到支持。
向他人借款時,根據(jù)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會出具親筆書寫的借條,或者在他人已經(jīng)寫好的借據(jù)上親筆簽名、蓋章(摁手印),表明借款事實。但有時也會發(fā)生借條上借款人的簽名并非本人親筆書寫的情況,這種情況多出現(xiàn)在雙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親戚的場合。
在農(nóng)村,部分人不會自己書寫自己姓名的情況下,這種情況也常有發(fā)生。從法律上講,如果借條上的借款人姓名并非借款人親筆書寫,借條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借款人拒絕償還借款時,即使出借人拿出借條作為證據(jù),法院在確認(rèn)并非借款人親筆簽名的情況下,也無法認(rèn)定雙方之間借款的事實。
所以,借條一般要借款人親筆書寫并簽字,并蓋上手印;如果借款人因無法書寫等原因不能親筆簽名的,一定要蓋上手印,并找他人見證并以見證人身份簽字或者蓋章加手印,也可以讓借款人在蓋章的同時對雙方的談話內(nèi)容進行錄音,用以補充佐證,這樣才能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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