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因私護照管理規(guī)定
干部因私護照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干部出入境管理工作,制定了因私出入境護照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下面學習啦小編給大家介紹關于干部因私護照管理規(guī)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干部因私護照管理條例
一、因私出國(境)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在對外交往中維護國家榮譽、安全和利益;
㈢ 遵守紀律、品行良好;
?、?身體健康。
二、因私出國(境)審批的條件和要求
?、?法律規(guī)定不準出國(境)和涉嫌違紀違法的,犯有政治錯誤的,曾嚴重違反外事紀律的,破壞民族團結(jié)或搞民族分裂活動的各級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等(含離退休人員),不得批準其出國(境)。
?、?自治州縣處級及以上在職干部(含副縣處級和非領導職務,包括已免職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xù)的干部,下同)申請因私出國(境)旅游、訪友、接受外方聘請或邀請任職、探望出國留學子女以及從事其它活動的一般不予批準。繼承國(境)外遺產(chǎn)、處理親屬喪事等特殊事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qū)彶閷徟?/p>
在聘正高職稱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申請因私出國(境)審批條件和要求比照縣處級在職干部執(zhí)行。
?、?自治州鄉(xiāng)科級及以下在職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申請因私出國(境)訪友、接受外方聘請或邀請任職以及從事其它活動的一般不予批準。特殊情況,如繼承國(境)外遺產(chǎn)、處理親屬喪事、探望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出國(境)旅游等,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qū)彶閷徟?/p>
?、?自治州離退休人員申請因私出國(境)訪友、接受外方聘請或邀請任職以及從事其它活動的一般不予批準。特殊情況,如繼承國(境)外遺產(chǎn),處理親屬喪事,探望配偶、父母、祖父母、叔姑姨舅、兄弟姐妹(含堂表親)、子女、侄甥子女,孫子女,出國(境)旅游等,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qū)彶閷徟kx退休人員要在辦理離退休手續(xù)半年以后,方可辦理因私出國(境)審查審批手續(xù)。
?、?涉密人員要在規(guī)定的銷密期滿后,方可辦理因私出國(境)審查審批手續(xù)。
?、?經(jīng)審查批準因私出國(境)的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在國(境)外停留時間,不得超過60天;出國(境)探親、旅游和辦理其他私事,一律不得接受外商或駐國(境)內(nèi)外中資機構(gòu)(企業(yè))的資助,所有費用(包括往返旅費、在國外各項花費等)一律自理;因私在國外不得以黨員身份參加公開活動,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
三、因私出國(境)審查、備案內(nèi)容及相關材料
因私出國(境)審查主要是根據(jù)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通過查閱干部個人檔案,判斷申請人是否符合因私出國(境)條件和相關紀律要求。審查批準后,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因私出國(境)人員審查批件或備案表、審批通知書,申請人憑審查批件或備案表到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出國(境)手續(xù)。組織人事部門的因私出國(境)審查批件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內(nèi)再次出國,應辦理再次因私出國(境)審查審核手續(xù)。
?、?初次因私出國(境)審查材料包括:
?、眰€人因私出國(境)申請報告,須寫明本次因私出國(境)時間、地點、原因、在國(境)外停留時間等情況;
?、步?jīng)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因私出國(境)人員審查表》一式兩份,此表必須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不得個人填寫;
?、硟?nèi)容填寫齊全,經(jīng)本人簽字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復印件;
?、磧?nèi)容填寫齊全,經(jīng)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關于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原件;
⒌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情況證明;
?、锻夥降难埐牧稀L接H須有直系親屬發(fā)來的邀請函、電或信件,邀請人的基本情況和外籍身份證明(均為中外文對照件);出國(境)旅游須提供旅游合同原件并附繳費發(fā)票復印件;
?、飞暾埲怂趩挝稽h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的書面報告;
?、干暾埑鰢?境)人員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㈡ 在批件有效期內(nèi)再次因私出國(境)審查材料包括:
⒈個人因私出國(境)申請報告,須寫明最近一次因私出國(境)時間、地點、原因、因私出國(境)證件保管情況和本次申請因私出國(境)時間、地點、原因、在國(境)外停留時間等;
?、矐艏诘鼗虺W〉毓矙C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情況證明;
?、惩夥降难埐牧?,探親須有直系親屬發(fā)來的邀請函、電或信件及譯文,邀請人的基本情況和外籍身份證明;出國(境)旅游須提供旅游合同原件并附繳費發(fā)票復印件;
⒋申請人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的書面報告;
?、瞪暾埑鰢?境)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黨員、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當中的歸僑、僑眷,符合有關探親假規(guī)定,申請出國(境)探望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審查審批內(nèi)容及材料與上述規(guī)定相同。
四、因私出國(境)審查審批權限。
全州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含離退休)因私出國(境)必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審查審批手續(xù),嚴禁改變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申報因私出國(境)事項。
㈠ 自治州地廳級領導干部(含離退休)申請因私出國(境)事項由自治州黨委組織部受理,報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審核后,由自治區(qū)黨委審批。
?、?自治州在職縣處級干部(含非領導職務)申請因私出國(境)事項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受理,經(jīng)自治州黨委組織部審核后,報自治州黨委審批,并報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備案。
㈢ 自治州離退休縣處級干部、鄉(xiāng)鎮(zhèn)場(街道)黨政正職和在騁正高職稱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申請因私出國(境)事項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受理,經(jīng)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審核后,報自治州黨委組織部審批。
㈣ 州直各單位鄉(xiāng)科級及以下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均含離退休)申請因私出國(境)事項經(jīng)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后,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審批。
?、?各縣市在職鄉(xiāng)科級干部(含非領導職務)申請因私出國(境)事項由縣市黨委組織部審核后,報縣市黨委審批,并報自治州黨委組織部備案。備案審查材料包括:1、外方的邀請材料。探親須有直系親屬發(fā)來的邀請函、電或信件,邀請人的基本情況和外籍身份證明(均為中外文對照件);出國(境)旅游須提供旅游合同原件并附繳費發(fā)票復印件;2、申請人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的書面報告復印件;3、經(jīng)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因私出國(境)人員審查表》復印件;4、經(jīng)縣市黨委領導審批簽字的因私出國(境)人員審查批準單復印件。
其他人員審查審批權限,由各縣市黨委參考本通知,結(jié)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五、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要求
按照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規(guī)定,各級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證件實行組織統(tǒng)一保管。因私出國(境)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回國(境)后10日內(nèi)需將所持因私出國(境)證件按證件保管權限交相關組織人事部門查驗、登記、統(tǒng)一保管。具體保管權限如下:
?、?在職地廳級干部、縣市黨政正職因私出國(境)證件,交由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處集中保管;
?、?在職縣處級干部、鄉(xiāng)鎮(zhèn)場(街道)黨政正職、在騁正高職稱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離退休地廳級、縣處級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交由自治州黨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集中保管;
?、?鄉(xiāng)科級干部和其他人員(均含離退休人員)因私出國(境)證件,按因私出國(境)審查審批權限,交由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集中保管。
六、強化組織領導和監(jiān)督檢查
?、?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各單位要認真學習和堅決貫徹中央、自治區(qū)和自治州有關政策和出國(境)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領導和專門工作人員負責這項工作。各單位報送組織人事部門的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書面報告,必須真實清楚的報告申請人基本情況、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職務職級或職稱、具體出國(境)時間、境外停留時間、思想政治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并明確表明本單位是否同意其因私出國(境)。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公安機關要建立健全具體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在嚴格審查審批的基礎上,又要本著服務、高效、簡便的原則,將審查審批內(nèi)容和程序一次性告知本地、本單位所有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切實提高服務質(zhì)量和辦事效率。
?、?加強監(jiān)督檢查。近期,中組部、公安部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開展違規(guī)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違規(guī)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進行專項治理。各縣市、各單位要建立出國(境)證件專人負責制和護照使用登記保管制度。自治州黨委組織部、公安局將組成聯(lián)合督查組,定期不定期地對各縣市和州直單位各級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對在辦理出國(境)審查審批手續(xù)中違反紀律規(guī)定弄虛作假,甚至偽造、變造或者買賣、使用偽造的出國(境)證件的,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對在出國(境)管理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失職瀆職導致黨員、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出國(境)私自不歸,或發(fā)生問題后不報告、不處理的,要依紀依法追究主管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對回國(境)10日后,拒不執(zhí)行證件管理規(guī)定的各級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相應組織人事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同時由自治州公安局按規(guī)定對其證件進行注銷,今后不再為其辦理任何因私出國(境)手續(xù)。
㈢ 加強溝通聯(lián)系。各縣市組織人事部門、公安機關要加強聯(lián)系,及時溝通情況,形成有效預防和處理黨員、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出國(境)私自不歸等問題的工作協(xié)調(diào)機制。要充分利用現(xiàn)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建立和完善出國(境)登記備案人員證照審批、資料管理和出國(境)情況信息數(shù)據(jù)庫,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公安機關要定期通報黨員、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證件頒證情況。各縣市黨委組織部、州直各單位每年12月1日前向自治州黨委組織部書面報告一次黨員、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證件收繳保管及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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