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企業(yè)修改員工手冊的十大建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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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踐中我們也碰到過以下幾類比較好的公示方式,為大家介紹一下,以供借鑒:
1、 員工入職時,公司會為員工準備一些工作需要的資料或者勞動工具,與這些資料和勞動工具同時交付給員工的,就有員工手冊(需要單獨列明),同時,要求員工簽字確認收到了。這一種做法,既有充分的證據向員工進行了公示,同時也便于員工在入職之時就了解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便于迅速地了解企業(yè)的文化以及工作流程。
2、 員工入職時,為員工進行適當培訓時(時間也許只有二三天),其中就有對員工手冊的內容培訓,對于這種培訓,主題以及到場人員工皆有登記,并要求每一名員工進行簽到明示。這一種做法,比第一種做法更具有實際意義。
3、 在第二種做法的基礎上,企業(yè)在培訓結束時,會對員工進行關于員工手冊的開卷考試,第一名員工皆需要對員工手冊進行手寫式的答卷,并簽上自己的名字。這是目前我們所最為贊賞的方式。
針對以上三種方式,我們還需要考慮對異地員工的管理問題。對于異地員工,由于其一般情況下,與企業(yè)的人力資源部并不在一個地方,如果要求此員工來公司總部簽這么一個東西,或者要求一名企業(yè)的人力資源工作人員跑過去單簽這么一份東西,成本都是遠遠高于收益的。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企業(yè)應該在與該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時,隨合同附送給該員工一份員工手冊,并要求員工簽收關于收到員工手冊的收據,以證明這一點。
如果在實踐中,企業(yè)對于員工手冊的公示,能夠考慮自己的實踐,著力于應用以上四種方式,相信公示的風險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