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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官職官制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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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官職的情況,各朝代的情況,也不盡相同。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古代官職官制的相關文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古代官職官制

      主書:戰(zhàn)國時魏國為國君保各種文字資料的人員。

      御史大夫:秦朝時負責監(jiān)察百官,代表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國家重要圖冊、典籍,代朝廷起草詔命文書等。西漢時,御史大夫與丞相、太尉合稱三公。丞相缺位時,往往由御史大夫遞補。晉以后御史大夫不再負責文書工作。

      令史:漢代郎以下負責文書工作的官職。分:蘭臺令史、尚書令史。隋:唐以后,令史變?yōu)槿?、六部御史臺低級事務員的稱謂。

      宰相:封建時代“宰相為君主之幕僚長?!毕喈斢诂F(xiàn)在的秘書長。

      諫議大夫:西漢時稱秘書工作人員的諫大夫。東漢時改稱諫議大夫。隋、唐時錄屬于門下省,職責是侍從和規(guī)諫。宋代設諫院,遼金沿置,明代廢除。

      黃門侍郎:西漢時在宮內內服務的郎官。東漢時黃門侍郎為專職,職責是侍從皇帝,傳達詔命。南朝以后黃門侍郎負責掌管機密文件。

      左右曹:漢代處理皇帝文書的官職。這種官職不是專職,而是加職。大臣能得到左右曹加官,就能處理皇帝的文書。

      譯官令九譯令:漢代設置的翻譯官,負責翻譯異國來信之語言。相當于當代的外文秘書。

      符寶郎:東漢時掌管天子印璽及符節(jié)的官。

      御史中丞:漢代御史大夫的下屬官員,負責中央館、圖書館,處理直達君主的一切奏章,監(jiān)督在外行使巡察權的各部刺史等。漢以后御史中丞為御史的長官,與司隸校尉國為最有權威的督察官。

      從事:漢代刺史的佐吏,如別駕、治中、主簿等都為從事。當時各郡國也有從事。

      書佐:漢代主管文書的小吏。像功曹書佐、典郡書佐等,負責起草和繕寫文書。

      尚書:尚書是主管文書的意思。漢代在宮廷中主管文書的官稱為尚書。

      二千石曹尚書:漢代郡國守相的官傣為二千石,古習慣上稱地方行政長官為二千石。那時尚書是分曹辦事,分管郡國守相文書的尚書被稱為二千石曹尚書。

      三公曹尚書:東漢時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那時尚書是分曹辦事,分管三公職掌的文書的尚書被稱為三公尚書。

      尚書令:尚書的主管為尚書令。隋、唐時逐漸形成以尚書為尚書省長官的制度,這樣尚書令就不是主管文書的官,而是中央行政監(jiān)督各部門的最高首長。

      丞相:秦、漢時期定的制度。以丞相為輔佐皇帝的最重政務長官,與太尉、御史大夫地位略等。漢代初期有時置左右丞相各一人。一般只置一人,不分左右。明初亦說左右丞相,不久即廢,此后不再有丞相之名。

      中書令:漢武帝時以宦官充任,職掌傳宣詔令。曹丕即位后設中書監(jiān)及中書令,監(jiān)令同等,其權任相當于宰相,習慣上監(jiān)在令前。隋、唐以后,中書監(jiān)廢止,只存中書令。

      中書監(jiān):魏時曹丕即位后所設,與中書令同等權位。

      中書?。何簳x以后,尚書令之權被中書監(jiān)、中書令所代,開始以中書省為中央總機構。至梁、陳時,中書省內部事務官中有中書舍人五人,領主事十人,書吏二百人。

      中書舍人:唐、宋時中書舍人是相當尊貴的官職。明代設中書科中書舍人,僅掌書寫誥敕等事,官階從七品。開始名為中書省直省舍人,后固中書省廢而改稱中書科中書舍人。中書舍人不為人重視,僅作為外觀裝點而已。其中有以工書得名實際擔任繕寫者,清仍其制,一般稱中書科中書,是無是輕者之官。

      秘書令:漢末曹操為魏王,初置秘書令,掌機要文書。曹丕即位后,改為中書監(jiān)和中書令。

      登仕郎:文散官名。唐始置,為文官第二十七階,正九品下。宋正九品?;兆诔鐚幎?1103)用以代知錄事參軍、知縣令,政和六年(1116)改為修職郎,為文官第三十六階。金正九品上。元升為正八品,掌管宗卷、錢榖的屬吏?!对贰ぐ俟僦疽弧罚骸罢漳ヒ粏T正八品,掌磨勘左右錢榖出納繕料例,凡數(shù)計文牘簿籍之事?!泵髡牌烦跏趯⑹肃O,升授登仕郞。清正九品概授登仕郞。

      古代官職的情況,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員的職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大體可分為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

      中國古代官制:金朝官制

      金建國之初,推行勃極烈制度。勃極烈是女真語,意思是“治理眾人”,據(jù)滿洲人說,即清代之“貝勒”二字異譯,也就是官。金太祖以都(總)勃極烈即皇帝位,太宗以諳版(尊貴)勃極烈居守。其次則有國論(貴)勃極烈(相當于宰相)及左右國論勃極烈(相當于左右相)等,都是政府最重要的官員。所屬各部長官叫孛堇,統(tǒng)領數(shù)部的叫忽魯。以后隨著轄區(qū)的開拓,金朝官制也不斷變化。金熙宗即位后,廢除勃極烈制,全面采用遼、宋官制。設三師(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三省、六部、御史臺、都元帥府、大宗正府、翰林院、太常寺等。值得注意的是,三省并不是各自分立,門下、中書二省地位低于尚書省,長官也由尚書省官員兼任。實際上是尚書省執(zhí)政,中書省和門下省隸屬于尚書省。到海陵王正隆元年(公元1156年)改革官制,金朝官制才大致固定。設置如下:

      中央機構重要的特征是不設三省,以尚書一省為最高行政機構。尚書省設尚書令,是最高行政長官;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一度廢除),相當于宰相;左右丞、參知政事,相當于副宰相。不過尚書令地位過高,逐漸演化為榮譽職銜,真正統(tǒng)領尚書省的是左丞相。尚書省下又分左、右司,各有郎中、員外郎、都事,分管左、右司事務,并分察吏、戶、禮三部和兵、刑、工三部。六部長官為尚書,下設侍郎、郎中、員外郎。地方如有重大變故,尚書省則向地方派出機構,稱行臺尚書省,也簡稱行省。天德二年(公元1150年)曾一度罷置,但不久恢復。行臺尚書省設官與尚書省相同,惟不置令,級別也低尚書省一級。

      中央其他機構大體可分為五類。

      第一類是與軍事相關的機構。樞密院是最高軍事機構,長官是樞密使,下設副使、簽書樞密院事、同簽樞密院事。樞密院與尚書省下的兵部有相互制約的作用,樞密院是軍隊的統(tǒng)率機構,兵部則是軍政事務的管理機構??偟膩碚f,樞密院是受尚書省節(jié)制的。武衛(wèi)軍都指使司,負責守衛(wèi)京城,長官是都指揮使。殿前都點檢司,負責侍衛(wèi)宮廷,長官是殿前都點檢。軍器監(jiān),主管修治兵器,長官為軍器監(jiān)。

      第二類是與監(jiān)察、諫議、司法相關的機構。御史臺是最高監(jiān)察機構,長官是御史大夫、副貳是御史中丞。下設侍御史、治書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jiān)察御史。登聞檢院,初隸御史臺,負責向皇帝報告尚書省、御史臺處理不當?shù)氖虑椤5锹劰脑?,初時亦隸御史臺,負責向皇帝報告御史臺及登聞檢院處理不當?shù)氖虑?。兩院各設知院、同知院事。章宗明昌二年(公元1191年),登聞檢院、登聞鼓院從御史臺分出,自成獨立機構。諫院是負責向皇帝進諫的機構,有左右諫議大夫、左右司諫、左右拾遺、左右補闕。審官院負責奏駁任命官員中的失誤,設知院、同知院事。大理寺,負責司法刑獄,與宋制相同。

      第三類是與經濟財政相關的機構。金章宗時候,戶部從尚書省中獨立出來,改稱三司,成為最高財經機構,長官是三司使,宣宗初年罷。勸農使司是主管農業(yè)的機構,長官是勸農使,宣宗時改為司農司。太府監(jiān)是主管國家財用錢谷的機構。少府監(jiān)是主管手工業(yè)生產的機構。都水監(jiān)是主管水利工程等事務的機構。各監(jiān)設監(jiān)、少監(jiān)等官。

      第四類是與禮儀、教化、文翰等事務相關的機構。有主管禮樂、祭祀的太常寺,主管朝會、筵席、殿庭禮儀和監(jiān)制御膳的宣徽院,主管纂修國史的國史院,主管學校的國子監(jiān),主管經籍圖書的秘書監(jiān),主管校譯經史的弘文院。這些機構設官大多與遼、宋相同。

      第五類是為皇帝家族服務的機構。大宗正府是主管完顏氏皇族事務的機構,設判大宗正府事等官,金章宗時改為大睦親府。衛(wèi)尉司是主管皇后中宮事務的機構,設中衛(wèi)尉、副尉、左右常侍等。宮師府是為皇太子專設的官署,有太子三太三少,下設詹事院,由詹事、少詹事總領東宮庶務。

      金朝地方分路、府、州、縣四級。有十九路,分以京為名的路和一般的路。金置五京:中都(今北京)、南京(今河南開封)、北京(今內蒙寧城縣)、東京(今遼寧遼陽)、西京(今山西大同)。以這些京為名的路置留守司,主管一路政務,設留守、同知留守、副留守等官。又置按察司,主管一路司法監(jiān)察,設使、副使。兵馬都總管府,主管一路兵馬,設都總管、副都總管等官。一般的路只設都總管府,主管一路軍政。路的治所稱府,府設府尹、同知、少尹等官。金的地方官制較為復雜,以諸京留守司留守帶本府府尹兼本路兵馬都總管為第一級,諸府府尹兼都總管為第二級,諸府府尹不兼都總管為第三級。州分節(jié)鎮(zhèn)州、防御州、刺史州,分設節(jié)度使、防御史、刺史為長官,總領一州軍政??h一級設令、丞、主簿、尉等。與縣相仿的鎮(zhèn)、城、堡、塞,各設知鎮(zhèn)、知城、知堡、知塞,都是從七品小官。關津路口則設巡檢,負責稽查奸偽盜賊。

      與州縣并行的還有猛安謀克制度。猛安謀克是女真內部軍政合一的一種組織。金國建國前,猛安是作為部落和部落長的稱謂,謀克是作為氏族和氏族長的稱謂。各部落成年男子平日生產,戰(zhàn)時參戰(zhàn)。建國后,女真軍由猛安(千夫長)、謀克(百夫長)逐級統(tǒng)領。在燕山以南、淮隴以北的廣大地區(qū),猛安謀克人戶實行計口授田,保聚土地,無事耕作,有事戰(zhàn)斗。猛安、謀克也就既是軍事首領又是行政長官。宣宗以后,猛安謀克逐漸瓦解。

      中國古代官制作者:清朝官制

      (1)中央官

      清初官制,大體承明之舊,只是對明朝官制中突出的弊端稍加厘革。直到雍正、乾隆時候,才逐步調整,從而穩(wěn)定下來。清朝中央機構仍設內閣、六部、都察院及各卿寺。

      清朝內閣沿襲于明朝。入關前,皇太極曾創(chuàng)設文館,是為內閣的雛形。后來又把文館擴展為內三院,即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和內弘文院,負責起草文書、撰擬詔令、編纂史書、頒布制度。入關后,仍設內三院,順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始稱內閣。三年后復改內三院,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恢復內閣。設大學士、協(xié)辦大學士、學士,俱滿、漢分授。大學士仍冠以殿閣之名。清初有四殿(中和殿、保和殿、文華殿、武英殿)二閣(文淵閣、東閣),乾隆時去掉中和殿,增設體仁閣,為三殿三閣。清朝內閣雖居百官之首,但權力又遜于明朝。因為清初政務中心是議政王大臣會議。議政王大臣會議,是清朝初期滿洲親貴大臣商討并決定軍國大政的一種形式,稱為“國議”。其源可以上溯到努爾哈赤時代諸貝勒共議國事的制度?;侍珮O時參與議政人員的范圍有所擴大,故稱議政王大臣會議。清朝入關后,議政王大臣會議仍握有很大權力,內閣只不過負責一般例行的票擬。清圣祖親政后,在宮內設南書房,選翰林官入內當值。入值者得參與機密,擬寫諭旨,于是內閣之權又分于南書房。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清世宗設軍需房,不久改名軍機處。軍機處本是秉承皇帝意旨指示軍事機宜的機構。清高宗即位,改名處,后仍復舊名。軍機處地址在今故宮隆宗門內的北邊。設軍機大臣和軍機章京,均為兼職。軍機大臣的全稱叫“軍機處行走”,或“軍機大臣上行走”,初入軍機處或資歷淺者則稱“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歷事一段時間后,再去掉“學習”二字。行走是入值辦事的意思。軍機大臣由皇帝從滿、漢大學士和各部、院、寺長官中特簡,或由軍機章京升任。軍機大臣之間無統(tǒng)屬關系,以品高資深者為班首。軍機處總的職責是“掌軍國大政,以贊機務”(《清史稿·職官一》)。自軍機處成立后,皇帝對中央及地方機構或官吏有所指示,都由軍機處起草諭旨,皇帝閱定后,可以公開宣示的交內閣頒發(fā),稱作明發(fā);機密的或個別諭行的由軍機處封寄,稱作廷寄。不僅內閣無權過問,連議政王大臣也形同虛設,南書房也只管供奉詩文書畫了。議政王大臣會議在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下諭取消,南書房延續(xù)到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取消?!败姍C大臣,惟用親信”,一切秉承皇帝的意志行事,欽承宸[chen辰]斷,表明君主集權達到空前的高度。如果說明朝中期內閣首輔多少還保留一點宰相權勢的話,那么清朝的內閣和軍機處,則徹底消除了歷史上宰相制度的影響。

      六部之設,與明朝相同。但有三點變化。一是六部之官為復職,即有一漢員,必有一滿員。尚書、侍郎如此,司官也是一樣。一般說來,司官掌印為滿員,辦事為漢員。又有筆帖式,滿語是文書官的意思,專供筆札,以滿、蒙、漢旗人擔任(各院寺皆設)。二是所屬機構有部分調整。如戶部下設十四司,刑部下設十八司。三是職權小于明朝六部。如吏部的一部分人事權劃歸軍機處。兵部不問八旗軍政,所司止綠營具體事務,軍事調動、命將征伐,則歸于皇帝,出于軍機處。工部主管工程建設,但黃河、海塘等重要工程皆皇帝指示調度,工部并不過問。乾隆時,六部之外,又增設樂部。樂部管理大祭禮、大朝會演樂及審定樂器音律。設典樂大臣。統(tǒng)領神樂署、和聲署、什幫處。

      都察院也與明朝相仿。不同之處有五點。一是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均為復職。乾隆時裁撤僉都御史。其中左職為堂上官,主管都察院事務;右都御史為總督的兼銜,右副都御史為巡撫、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的兼銜。二是把明朝具有封駁職能的六科并入都察院。六科設掌印給事中和給事中,均為復職。六科的主要職責是掌發(fā)科抄,即各科每日派一名給事中赴內閣領取批復的本章,按內容分抄有關衙門承辦。給事中地位高于御史,為御史升轉之途。清朝給事中一般不司封駁,稱清望之官。三是都察院按省區(qū)分為十五道(清末增至二十道),每道設掌印御史和一般御史。十五道分管稽核各省刑名案件,同時分工稽察在京各衙門事務。清代各道與明代最大的不同是御史出巡制度廢革。順治時,還因臨時需要設過巡按御史、兩江御史、巡田御史及巡鹽御史,均不屬于十五道,行之不久,即行罷革。以后雖偶有差派在京御史巡察各地,但規(guī)模小,時間短,不成制度。四是增設五城察院和五城兵馬司。明朝京師有巡城御史及五城兵馬司,清朝在京師中、東、西、南、北五城各設有一個察院,其長官稱巡城御史,由給事中、御史中簡派,一年一更替。五城兵馬司各設指揮、副指揮等官。各城察院和兵馬司,分管本城區(qū)的治安。五是增設宗室御史處、稽查內務府御史處,分別監(jiān)察宗人府和內務府的事務。都察院與刑部、大理寺仍稱三法司。都御史與六部尚書合稱七卿。九卿的設置也與明朝相同。

      在中央機構中,屬于清朝特設的機構還有理藩院和內務府。

      理藩院是清朝管理內外蒙古、青海蒙古、西藏、新疆各少數(shù)民族事務的機構。初名蒙古衙門。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改稱理藩院,隸禮部。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定與六部同等,列銜工部之后。設尚書及左右侍郎,均為滿員。又有額外侍郎一人,選蒙古貝勒、貝子之賢能者充任。下設旗籍、王會、典屬、柔遠、徠遠、理刑六司,分管部界、封爵、設官、戶口、耕牧、賦稅、兵刑、交通、會盟、朝貢、貿易等事。此外,理藩院還掌管一部分屬國及其他外國交往事宜。另一部分由禮部掌管。北、西陸路方向的由理藩院負責;南、東海路方向的由禮部負責。理藩院最重要的是掌理中俄交涉事宜。

      內務府全稱總管內務府衙門,清朝定都北京后即設。順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改稱十三衙門。所謂十三衙門是蹈襲明朝宦官制度,將二十四衙門精簡為十三衙門。清圣祖即位后,諭令裁革十三衙門,仍立內務府。內務府主管宮禁事務,凡皇帝的衣食住行,皆由該府承辦。長官是總管大臣,由滿族王公大臣兼任,下設堂郎中、主事、筆帖式等,統(tǒng)領七司三院(苑)。廣儲司掌管庫藏;都虞司掌管內府護軍及畋〔tian田〕漁之事;會計司掌管內府帑〔tang倘〕項出納,莊園及選用太監(jiān)、宮女;掌儀司掌管內廷禮樂及考核太監(jiān)品級;營繕司掌管宮院繕修;慶豐司掌管牛羊畜牧之事;慎刑司掌管上三旗(鑲黃、正黃、正白)刑獄案件;上駟院掌管御用馬匹;武備院掌管制造器械;奉宸苑掌管景山、三海(北海、中海、南海)及天壇齋宮。圓明園、暢春園、萬壽山、玉泉山、香山、熱河行宮、湯泉(今北京昌平東湯山)行宮、盤山(今河北薊縣西北)行宮、黃新莊(今北京良鄉(xiāng)北)行宮,因與皇帝駐蹕〔bi畢〕有關,也歸內務府管轄,但不屬奉宸苑,另外委官。此外,內務府還掌管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寧壽宮,管理慈寧宮、壽康宮處、御藥房、文淵閣(專藏《四庫全書》)、武英殿修書處、御書處、養(yǎng)心殿造辦處、咸安宮官學(掌教上三旗官學學生學習滿漢文及翻譯)、景山官學(掌教上三旗官學學生學習滿漢書籍)、長房官學(掌教太監(jiān)學習滿、蒙、漢文字)、敬事房等。敬事房也稱宮殿監(jiān)辦事處,是管理宦官的機構。凡宦官的任免升調,都由內務府移咨吏部及敬事房辦理,太監(jiān)如有不法,許內務府先拿后奏。內務府是清朝最龐大的機構,設官也最多,僅職官就有3000多人,所轄范圍實際也不止“宮禁”,如都虞司的打牲、掌儀司的果園、會計司的莊園、慶豐司的牧廠及各處行宮,都在京城以外。至于織造綢緞,還遠到江蘇、浙江兩省。清朝設置內務府的意義,在于把宦官納入內務府系統(tǒng),從而杜絕了中國歷史上宦官專權的現(xiàn)象。

      中央其他機構,如宗人府、通政使司、中書科、太常寺、太仆寺、光祿寺、鴻臚寺、翰林院、國子監(jiān)、太醫(yī)院、欽天監(jiān)、詹事府等,皆沿于明,設官為復職,職掌變化不大。清朝自雍正以后,實行秘密建儲制度,不預先明立皇太子,雖設詹事府,但為閑職,只作為翰林官的升轉之途。翰林院增設的單位有庶常館、起居注館及國史館。庶常館為教習庶吉士之所。起居注館為記錄編纂皇帝言行的機構。國史館掌修本朝歷史。清朝國子監(jiān)還掌八旗官學,每旗一所(康熙時一度改二旗一所),是為八旗子弟而設的學校。又有算學,專門教授八旗世家子弟學習算法。此外,又有左右翼宗學,掌教宗室學生;八旗覺羅學,掌教八旗覺羅學生,兩學屬宗人府。蒙古官學、唐古特學及托忒〔te特〕學,是培養(yǎng)蒙文、藏文、托忒文的三所學校,由理藩院兼管。教坊司改和聲署,并入樂部。僧錄司、道錄司,仍隸于禮部。

      清朝也設兩京,除北京外,還有盛京(今沈陽)。盛京以內大臣鎮(zhèn)守,主要機構有盛京戶、禮、兵、刑、工五部,目的是“隆重陪都”。五部不設尚書,設員少于北京,多為滿員。又有盛京內務府,管理盛京陵園及祭祀。北京所在地仍稱順天府,盛京所在地稱奉天府,設府尹,地位比一般府要高,多為兼職。

      (2)地方官

      清朝地方分本部和邊區(qū)兩類。本部在明朝十三省的基礎上發(fā)展為十八省。各省設布政司、按察司和提督學道。布政司設布政使,主管一省財賦和民事,別稱藩臺、藩司、方伯。按察司設按察使,主管一省司法和監(jiān)察,別稱臬[nie聶]臺、臬司、廉訪。布、按二司權力要比明朝小,因為清朝各省實際權力總于督撫。學政,每省一人,主管一省教育。學政地位低于巡撫,排在布、按之前,由進士出身的侍郎、各寺堂官、翰林、科道及部屬等官選任,各帶原品銜,三年任期。其辦事衙門稱學院。省下有府、縣兩級。知府、知縣主管一府一縣之政令。知府的副職有同知、通判,分管督糧、清軍、捕盜、水利之事。知縣的副職有縣丞、主簿,分掌錢糧、戶籍、征稅、巡捕、河防等事。有些地方稱州或廳,但州、廳并不成一級,“或直隸如府,或分治如縣”(《清文獻通考》卷二)。直隸廳、直隸州屬布政司,一般散廳、散州屬府,個別散廳屬將軍或道。廳的長官是同知、通判。州的長官是知州,又有佐貳官州同、州判。直隸州下轄屬縣。直隸州同、州判同府的同知、通判,散州的州同、州判分掌糧務、水利、海防、河防等事。府州縣又有管理儒學、稅收、巡檢等具體事務的專官,大體與明朝相同。省和府之間,有道員衙門。道員是布、按二司的佐官,有守道與巡道之分。清初沿明制,設布政司左右參政、參議,駐守在一定地方,叫守道;設按察司副使、僉事分巡地方,叫巡道。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撤裁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銜,從此,道員由臨時性差遣變?yōu)閷嶋H上的一級官員。道員或通轄全省地方,或分轄三四個府州,常與藩、臬并論,又稱道臺。

      清朝督撫也分地方、專務兩種。地方總督不同于明朝,是常設的地方官。明朝地方總督主要管軍事,清朝地方總督則“掌厘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清史稿·職官志三》),當時人稱作封疆大吏。乾隆時共設直隸、兩江、湖廣、兩廣、閩浙、四川、云貴、陜甘八個地方總督。直隸、四川總督管轄一省,兩江總督管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其余管轄兩省。專務總督有漕運、河道等名目。漕運總督是沿明制而設,開漕淮安府,管山東、河南、江蘇、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八省漕政。漕運總督之下,管理漕運的是督糧道,又名糧儲道,共八人。江蘇二人,其他省一人,江西一人由巡道兼。八省之外,或不設糧道,或由布政使兼任,隸地方督撫,不屬漕運總督。河道總督,初設一人,綜理黃河、淮河、永定河的堤防疏浚工程。后設三人,江南稱南河,由漕運總督兼領;直隸稱北河,由直隸總督兼領;山東、河南稱東河,設專任,稱河東河道總督。清朝官吏視河道總督為肥缺。巡撫職權與總督略同,惟地位低于總督。清制,除四川、直隸不設巡撫外,每省一員。巡撫是實際上的省級最高長官,無總督的省份,更是獨擋一面。

      清朝在邊區(qū)設將軍、都統(tǒng)、大臣等官。在關外東北地區(qū),即山海關以北,外興安嶺、額爾古納河以南,東至庫頁島,西接蒙古科爾沁草原的廣大區(qū)域,分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個政區(qū),各設盛京將軍、吉林將軍、黑龍江將軍。盛京將軍兼管奉天府尹。吉林將軍、黑龍江將軍下有副都統(tǒng),協(xié)助將軍管理軍民事務。

      內蒙古設察哈爾都統(tǒng)、熱河都統(tǒng)、綏遠將軍和歸化城副都統(tǒng),下分科爾沁等二十四部、四十九旗。每旗設扎薩克,為世襲之官。各旗之上有盟,初為臨時會盟性質,以后固定,有哲里木等六盟。盟設盟長,管理一盟事務。外蒙古設烏里雅蘇臺將軍。下設參贊大臣二人,其中一人由蒙古王公充任。掌管喀爾喀四部及唐努烏梁海之軍政。乾隆時,又增設科布多參贊大臣,掌管杜爾伯特等八部軍政??柨λ牟考岸艩柌氐炔浚髟O副將軍,由蒙古王公充任。外蒙古也有盟、旗之設,與內蒙古相同。青海蒙古在西寧設辦事大臣,轄和碩特等五部二十九旗。旗設扎薩克,各旗會盟由辦事大臣主持。

      新疆地區(qū)設伊犁將軍為最高官位。各地又設都統(tǒng),如烏魯木齊都統(tǒng)及副都統(tǒng);辦事大臣,如哈密辦事大臣、葉爾羌辦事大臣、和闐辦事大臣、阿克蘇辦事大臣、烏什辦事大臣、庫車辦事大臣、喀喇沙爾辦事大臣;參贊大臣,如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喀什噶爾參贊大臣;領隊大臣,如吐魯番領隊大臣、英吉沙爾領隊大臣等。光緒十年(公元1884年),新疆改行省,設巡撫,僅保留伊犁將軍和塔爾巴哈臺(今塔城)參贊大臣。新疆北疆稱天山額魯特,分五部十三旗,編為五盟。各設盟長、副盟長,由同盟之扎薩克選任。南疆各城設各級伯克,伯克是維族對官員的稱謂,最高為阿奇木伯克,其次是伊什罕伯克。建行省后,各城改為府、縣,僅保留阿奇木伯克、伊什罕伯克,其余名目伯克均被裁革。

      西藏地區(qū)設辦事大臣,初設二人,后改辦事大臣一人,幫辦大臣一人。西藏辦事大臣簡稱駐藏大臣。駐藏大臣與__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共管西藏事務。__,蒙文譯音,意為海;喇嘛,藏文譯音,意為上師。班,梵文譯音,意為學者;禪,藏文譯音,意為大;額爾德尼,滿語譯音,意為寶。__駐前藏布達拉,班禪駐后藏扎什倫布。順治時,__五世曾來北京,清朝在北京北郊建立一座黃寺,供他居住,今北海公園白塔也是為__五世修建的。__、班禪之下有呼圖克圖、沙布隆,均稱活佛。據(jù)說活佛可以轉生,稱呼畢勒罕。乾隆時規(guī)定,活佛轉生時金瓶掣簽要由駐藏大臣監(jiān)督。當時西藏人又稱唐古特,唐古特最高官位是噶布倫,總辦藏務。其次是仔琫[beng繃]、商卓特巴、業(yè)爾倉巴、郎子轄、協(xié)爾幫等。地方官名為營官,有邊營官和大中小營官等。武官有戴琫、如琫、甲琫、定琫等名目。前后藏唐古特官由駐藏大臣分別會同__、班禪選補。

      上述邊區(qū)的將軍、都統(tǒng)、大臣,都由皇帝從滿族貴族中選派,秉承皇帝意旨行事,其職權與內地總督相似。此外,清朝還在云南、貴州、廣西、四川、西藏、甘肅、青海七省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設土官,以當?shù)厣贁?shù)民族首領擔任。文職有土知府、土知州、土知縣等,隸吏部;武職有宣慰使、安撫使、招討使、萬戶、千戶、百戶等,隸兵部,皆為世襲之官。雍正、乾隆時,進行“改土歸流”,即照內地管理方式設地方官。但并不徹底,有些地方土官仍然保持下來。

      (3)武職官

      清朝統(tǒng)軍極為特殊,既沒有宋、元的樞密院,也沒有明朝的五軍都督府,兵部也僅能管到綠營武職的任免,因為乾隆以前的皇帝都是親自統(tǒng)軍的。清朝統(tǒng)一后,軍隊主要由八旗和綠營兩部分組成。中國傳統(tǒng)文化

      八旗,為努爾哈赤創(chuàng)建。每300人設一牛錄額真,額真是主子的意思。五牛錄設一甲喇額真。五甲喇設一固山額真,固山額真下又有左右梅勒額真。固山額真領兵士7500人,為一旗。明朝萬歷十七年(公元1589年)時,有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旗?!罢笔钦囊馑迹雌鞄谜w為純一色?!拌偂笔窃谠兩鞄玫闹車傔叀|S、白、藍三色鑲紅邊,紅色鑲白邊。皇太極時候,在滿洲八旗之外,又增設蒙古、漢軍八旗,并改梅勒額真與甲喇、牛錄的額真為章京。順治時又定牛錄章京漢文名為佐領,甲喇章京為參領,固山額真為都統(tǒng),梅勒章京為副都統(tǒng)。清朝定鼎中原后,八旗分為禁旅和駐防兩類。禁旅八旗是留駐京城的八旗軍,分郎衛(wèi)和兵衛(wèi)。郎衛(wèi)的任務是侍衛(wèi)皇室,在上三旗中挑選,組成親軍,以勛戚大臣統(tǒng)領,稱領侍衛(wèi)內大臣。下設內大臣、散秩大臣、一等侍衛(wèi)、二等侍衛(wèi)、三等侍衛(wèi)、藍翎侍衛(wèi)等官??滴鯐r,又設御前大臣,掌乾清門內侍衛(wèi)、司員等事。至此,侍衛(wèi)職事由領侍衛(wèi)內大臣與御前大臣分掌。兵衛(wèi)的任務是拱衛(wèi)京師,由八旗兵組成,分護軍、驍騎、前鋒、步軍各營。又在各營內挑選精銳者組成虎槍、火器、健銳、神機等營。驍騎營是兵衛(wèi)的主力,由都統(tǒng)直轄。都統(tǒng)下有副都統(tǒng)、參領、副參領、佐領、驍騎校等官。其他各營則另設總統(tǒng)或統(tǒng)領官。駐防八旗分駐于全國要沖之地。重要的地方設將軍和都統(tǒng),稍次要的地方設副都統(tǒng),再次要的地方設城守尉和防守尉。

      綠營是清朝入關后改編或新招募的漢軍,旗用綠色,故稱綠營。北京和各省都有綠營軍隊,北京禁旅八旗兵多于綠營,各省綠營兵又較駐防八旗為多。中葉以后,綠營成為清朝的主力軍。在北京的綠營稱巡捕營,隸屬于步軍營統(tǒng)領。各省綠營編制有標、協(xié)、營、汛幾個等級。由地方總督統(tǒng)率的稱督標,漕運總督、河道總督統(tǒng)率的稱漕標、河標,將軍統(tǒng)率的稱軍標,巡撫統(tǒng)率的稱撫標。各省獨立組織為提標、鎮(zhèn)標,由提督、總兵分別統(tǒng)領。標下為協(xié),設副將。協(xié)下為營,設參將、游擊、都司、守備等官。營下為汛,設千總、把總等官。清朝提督、總兵等官與明朝不同,不是臨時派遣,都是實際的武職官。

      (4)品階勛爵

      清初文武官員的品秩與明朝相同,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統(tǒng)一為九品正從十八級。九品之外,稱未入流。

      除品級外,文武官遇覃〔tan談〕恩又有封階。文官十八階,一至十階稱某某大夫,十一至十八階稱某某郎。武官封階,初分三個系統(tǒng)。一為公、侯、伯,封光祿大夫,后改建威將軍;一為八旗,有九階;一為綠營,有十二階。乾隆時統(tǒng)一為十八階,一至四階稱某某將軍,五至八階稱某某都尉,九至十四階稱某某騎尉,十五至十八階稱某某校尉。文武大臣還有加官,為三公三孤,制與明同。

      清朝爵位是世襲之號。乾隆時規(guī)定,宗室封爵為十四等:和碩親王、世子、多羅郡王、長子、多羅貝勒、固山貝子、鎮(zhèn)國公、輔國公、不入八分鎮(zhèn)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zhèn)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世子、長子候襲親王、郡王,實際上只有十二等。清朝宗室公有入八分和不入八分之不同?!鞍朔种?,蓋言得預朝政之稱”(《聽雨叢談》卷一)。功臣封爵九等:公、侯、伯、子、男、輕車都尉、騎都尉、云都尉、恩都尉。

      清朝宗室、百官俸祿分銀、米兩種,以宗室封爵和官員品級高低為標準,稱正俸。在外武官不支米,另有薪銀。正俸之外,還有恩俸、養(yǎng)廉、津貼、公費等,也是官員的合法收入。

      (5)清季改官制

      1840年以后,中國進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清王朝為了挽救搖搖欲墜的封建統(tǒng)治,不得不對政權機構做某些調整,當時人稱作“改官制”。清末改官制大體分為三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是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以后,主要調整的是涉外機構。咸豐十年(公元1860年),設各國事務衙門,簡稱衙門。衙門設官仿軍機處體制,設大臣和章京。大臣中除親王、郡王稱“管理大臣”或“管理總署事務”外,一般都稱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學習行走、辦事大臣。章京協(xié)助大臣工作,分總辦章京、幫辦章京、章京、額外章京等。下設英國、法國、俄國、美國、海防五役,分理各國交涉事務。又轄三口(天津、牛莊、登州)通商大臣和五口(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廣州)通商大臣。同治年間,因通商事務擴大,又改三口通商大臣為北洋通商大臣,五口通商大臣為南洋通商大臣。北洋大臣、南洋大臣分駐天津和上海,由直隸總督和兩江總督兼任,權力比一般總督要大,是很有實權的職位。

      與衙門有密切關系的機構還有同文館和總稅務司。同文館與衙門是同時批準設立的,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正式開辦。下設英、法、俄、德四館,光緒時又增設東文(日文)館,專門教習各國語言文字。此外,又有算學館、化學館、格致館、醫(yī)學館,專門教習自然科學。同文館設管理大臣,下有提調、幫提調??偨塘?、教習均由洋人擔任。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開辦京師大學堂,科學類并入大學堂,只存語言文字類各館??偠悇账驹O置于咸豐十一年(公元1861年),主管清朝海關稅務。司署初設于上海,后遷至北京。有正副總稅務司,下設稅務司、副稅務司,分五科,每科有正副主任、幫辦等。各地海關也設稅務司、副稅務司、科長、幫辦等職。自總稅務司設置,其主要權力控制在英國人手中。

      第二個時期是戊戌變法的時候。當時,康有為等維新派要求實行君主立憲政體。所謂君主立憲政體,就是模仿西方資產階級國家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君主不具體執(zhí)行政務,并受憲法的約束。在維新派的推動下,光緒皇帝曾下詔裁撤了詹事府、通政使司、光祿寺、太仆寺、鴻臚寺、大理寺等一些無事可辦的機構。在地方上,則撤銷督、撫共設省份的總督或巡撫。但不久維新派便被以慈禧太后為代表的頑固派所鎮(zhèn)壓,改官制以失敗而告終。

      第三個時期是清王朝覆滅的前夕。這時候,清王朝不得不宣布定期實行他們反對過的君主立憲制,派載澤等五大臣分赴東西洋各國考查政治,同時設置憲政編查館(初名考察政治館),做出變革官制、維新自強的樣子。主要變革有四個方面:

      第一,設立督辦政務處和成立責任內閣。督辦政務處始于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是總辦改革政治的機構。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改名會議政務處,次年,與內閣合并,稱內閣會議政務處。宣統(tǒng)三年(公元1911年),撤銷政務處,正式成立責任內閣。責任內閣以大臣、協(xié)理大臣主持閣務,并與外務等十部大臣共稱國務大臣。議事地點稱政事堂。責任內閣宣稱對國會負責,作為君主立憲政體的最高政務管理機構。中國傳統(tǒng)文化

      第二,調整中央其他機構。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衙門改為外務部。次年,撤銷詹事府、通政使司。光緒三十年(公元1904年),增設商部、巡警部、學部,與原來的六部共為十部。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十部厘定為外務、吏、學、民政(巡警部并入)、度支(由戶部改設)、農工商(商部并入)、陸軍(由兵部改設,太仆寺并入)、法(由刑部改設)、禮(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并入)、郵傳、理藩十一部。同時大理寺改為大理院。大理院是負責審判訴訟案件的機構。下設刑科四庭,民科二庭,分別設推事、檢查官,宣稱司法獨立。到責任內閣成立的時候,中央有外務、民政、度支、學務、陸軍、海軍、司法、農工商、郵傳、理藩十部。各部長官是大臣、副大臣,下設左右丞、參議、參事等官。

      第三,調整地方機構。清末地方官制變化不大,惟增設提學、提法、交涉三司及巡警、勸業(yè)二道。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改學政為提學使司,無學政之吉林、黑龍江、江蘇、新疆各省亦分別增設。提學使司主管一省之教育。接著改按察使司為提法使司,專管司法行政。另設各級審判廳,專司審判之事。交涉使司于光緒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最先在吉林、奉天二省設置。以后直隸、江蘇、浙江、福建、湖北、廣東、云南各省也都援例設置。該司負責辦理公眾交涉事務。巡警、勸業(yè)二道,是光緒三十二年以后陸續(xù)設置的。巡警道掌全省巡警、消防、戶籍、營繕、衛(wèi)生事務。勸業(yè)道的職掌是主管全省農工商業(yè)及各項交通事務。當時各省調整進度不一,裁與設都極混亂。

      第四,建立所謂的民意機構。光緒三十三年設資政院。資政院是中央一級民意機構。設總裁、副總裁、秘書長、一二三等秘書官。有議員300人,其中125人由皇帝委派,其余來自各省。各省民意機構是諮議局,宣統(tǒng)元年(公元1909年)宣告成立。當時各省議員的總數(shù)是1677人。議員的資格有明確規(guī)定,即在本省辦教育等公益事業(yè)三年以上有成績者;曾在本省或國外受過中等以上教育的;舉貢生員以上出身的;曾任文官七品、武官五品以上無過錯的;在當?shù)赜?000元以上營業(yè)資本或不動產的人,才有可能擔任議員。

      清季改官制,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封建君主專制的問題。從責任內閣來看,13名國務大臣中屬皇族的占五個,所以當時人將其稱作“皇族內閣”。從所謂民意機構看,皇帝指派的議員仍占有優(yōu)勢,實際上是專制皇權操縱輿論,愚弄民意的一個花招。但是,封建統(tǒng)治的總危機不是任何人、任何集團所能扭轉的。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宣告成功。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在南京成立,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tǒng)。2月12日,清朝最后一個封建君主宣統(tǒng)皇帝下詔退位。至此,存在于中國歷史上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專制政體被推翻。中國古代官制也隨著最后一個封建王朝的覆滅而成為歷史的遺跡。歷史又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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