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條約的影響_辛丑條約的影響有哪些
《辛丑條約》,即《辛丑議定書》或《辛丑各國和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那么它對我國造成的影響是什么?下面學習啦給大家整理了辛丑條約的影響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辛丑條約的影響
《辛丑條約》是列強加給中國的空前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列強勒索了巨額賠款,加劇了中國的貧困和經濟衰敗;外國軍隊長期駐扎在中國的戰(zhàn)略要地,嚴重破壞了中國的主權完整和國防安全;設置特殊性質的使館區(qū),以武力為后盾的公使團,開始凌駕于清政府之上;改變清政府外交機構的地位,更加強了列強向中國勒索、發(fā)號施令的權利;嚴厲“懲兇”以及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極大地損害了中國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國人民的反帝斗爭,企圖永遠奴役中國人民。這個條約的訂立,標志著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完全形成也標志著清政府完全成為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的代理人。同時中國的先進分子也開始放棄對清政府所報有的幻想,以“驅除韃虜”為目標的資產階級革命開始在全國如火如荼的展開。
辛丑條約的簡介
19世紀末帝國主義列強激烈爭奪和瓜分中國,造成中國空前嚴重的民族危機。這種危機感促成了人們的覺醒,救亡圖存成了當時最緊迫的要求。1898年資產階級改良派的維新運動失敗了,1900年又爆發(fā)了以農民為主體的轟轟烈烈的反帝愛國的義和團運動。義和團運動起自山東,迅速發(fā)展到直隸、天津、北京,引起帝國主義列強的恐慌。它們決定親自出兵鎮(zhèn)壓義和團,英、美、日、俄、法、德、意、奧八國組織聯(lián)軍侵入中國,8月攻入北京。慈禧太后攜帶光緒皇帝及親信臣從倉皇出逃西安。清王朝被迫向帝國主義求和。
辛丑條約主要內容
《辛丑條約》共12款,另有19個附件,主要內容有:
1.賠款。中國賠款白銀4.5億兩,分39年還清,年息4厘,本息共計9.8億兩,以海關稅、常關稅和鹽稅作擔保。
2.劃定使館區(qū)。將北京東交民巷劃定為使館區(qū),成為“國中之國”。在區(qū)內中國人不得居住,各國可派兵駐守。
3.拆炮臺、駐軍隊。拆除大沽及有礙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臺,外國可在自山海關至北京沿鐵路的12個地方駐扎軍隊。
4.脅迫清政府承諾鎮(zhèn)壓反帝斗爭。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與諸國仇敵”的組織,違者處死。各省官員必須保證外國人的安全,否則立予革職,永不敘用。凡發(fā)生反帝斗爭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試5年。
5.對德、日“謝罪”。清政府分派親王、大臣赴德、日兩國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國公使克林德被殺之處建立牌坊。
6.懲治附合過義和團的官員。從中央到地方被監(jiān)禁、流放、處死的官員共百多人。
7.設立外務部。將衙門改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首,成為清政府與列強交涉的專門機構。
《辛丑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精神屈辱最深沉,從而給中國人民帶來空前災難的不平等條約。它的簽訂,標志著中國半殖民地地位的進一步加深。
辛丑條約簽訂經過
起因
當時清朝政府內部有將首都遷往內地(西安)繼續(xù)與聯(lián)軍作戰(zhàn)的建議。但是當時的清政府實際上已經沒有可靠的軍隊了。義和團已經被戰(zhàn)敗,山東以南省份的總督們早在義和團期間就已經與外國達成地方上的協(xié)議,違抗清政府支持義和團的決定。因此清政府決定簽署這個條約來保全自己。
過程
光緒二十六年五月(6月)下旬清廷對八國聯(lián)軍宣戰(zhàn)后,清軍一再潰敗。六月上旬,慈禧太后改任兩廣總督李鴻章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命其從速來京,全權與各國協(xié)商議和。七月十三日(8月7日),八國聯(lián)軍逼近北京,清廷正式任命李鴻章為全權議和大臣,與列強談判。二十一日,北京淪陷。慈禧太后在逃跑途中命榮祿、徐桐、崇綺(1823―1900)留京乞和。八月初三,再派慶親王奕劻與李鴻章共同協(xié)商議和事宜。侵華列強對此反應不一。沙俄為誘迫清廷承認它侵占東三省合法化,首先表示承認李鴻章代表資格,贊同與清廷議和,將在京俄國公使和軍隊撤往天津。英、德等國希望索取更多利益,強烈反對與素有親俄傾向的慈禧政權開議,拒不承認李鴻章的代表資格。德國因其公使克林德被擊斃而更加忌恨清廷,甚至與英國商定準備拘捕李鴻章,阻撓清廷與俄國的交涉。為此,李鴻章從廣州抵滬后遲遲不敢北上。俄國極力為清廷斡旋,力勸英、德放棄了拘捕李鴻章的打算。
八月二十三日,李鴻章在俄軍保護下抵達塘沽,并很快赴京,在各國公使間奔走。德國提出以懲辦慈禧太后、端王載漪等戰(zhàn)爭禍首作為議和的先決條件,從而使和談無法進行。帝國主義各國圍繞是否與清廷和談、以及李鴻章代表資格等問題進行的爭論,實際是各國在華挑選代理人的矛盾顯現(xiàn)。俄國支持素有親俄傾向的慈禧和李鴻章;英、美等國則支持光緒帝;德國明顯傾向英國,以拖延時間,等待德國元帥、八國聯(lián)軍總司令瓦德西(1832―1904)來華,以便擴大對華侵略戰(zhàn)爭。
閏八月中旬,瓦德西抵達北京后,執(zhí)行德皇指令,多次拒絕李鴻章求見,指揮聯(lián)軍向直隸發(fā)動武裝進攻。瓦德西的激烈做法不僅引起俄國強烈不滿,英、美等國也害怕德國獨受其益,遂一面派兵參與擴大侵華的軍事行動,以待日后分贓時能多得一些侵略利益,一面又表示希望盡快結束戰(zhàn)爭。特別是八國聯(lián)軍逼進山西,觸動英國在山西的侵略利益時,英國更強烈地呼吁停戰(zhàn)。英、美等國態(tài)度的轉變,迫使德國不得不就此止步,為清廷乞和打開了方便之門。慈禧為取得各國寬恕,于閏八月初三發(fā)布懲處肇禍諸臣的上諭。劉坤一、張之洞、李鴻章等也極力為慈禧開脫,將宣戰(zhàn)責任歸咎載漪。清廷及封疆重臣的這些表現(xiàn),使列強感到慈禧已經馴服,繼續(xù)支持這個馴服政府對他們大為有利。另外,歐洲各國也擔心拋棄慈禧,將導致清朝廷垮臺,喪失訛詐中國的機會和可能。這樣,在挑選代理人的問題上,歐洲列強態(tài)度漸趨一致,最終決定“保全”慈禧,開始與清廷議和。
結果
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奕劻、李鴻章代表清朝廷在北京與英、美、德、法、俄、日、意、奧、西、荷、比11國公使在《最后議定書》(即《辛丑條約》)上簽字,共12款,19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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