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七賢向秀的成就
向秀是魏晉時期的“竹林七賢”之一,然而他們理想中的自由,在現(xiàn)實面前是那么的脆弱。終于有一天竹林七賢分崩離析,向秀自己也被迫入仕。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搜集整理的竹林七賢向秀的成就,希望對你有幫助。
竹林七賢向秀政治成就
向秀早年淡于仕途,有隱居之志。嵇康被司馬昭殺害后,為避禍計 ,不得已順應朝廷威逼拉攏而出仕,先后任散騎侍郎、黃門侍郎、散騎常侍等職,但“在朝不任職,容跡而已”,選擇了只做官不做事,消極無為。向秀曾經(jīng)主張無為政治,然而他所主張的無為政治,是“任自然而不加巧”。如東漢末的徐庶——其母為曹操所拘,不得已進入曹營,但他不發(fā)一言,不獻一策,以沉默來對抗強權,向秀也是這樣。細讀《思舊賦》,那種刻骨的痛卻在昭示著他的不甘與憤懣。改節(jié)自圖,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
竹林七賢向秀文化成就
向秀雖然沒有完整的文集傳世,但在當時他卻是著名的思想家、文學家、大哲人、大文豪。其主要著作有《莊子注》,時人稱此注“妙析奇致,大暢玄風”(《世說新語·文學》),“讀之者超然心悟,莫不自足一時”(《晉書·向秀傳》)。呂安見后嘆為“莊周不死矣”。向秀還著有《周易注》,傳稱“大義可觀”,然“未若隱《莊》之絕倫”,二注今皆已佚。又有《難嵇叔夜養(yǎng)生論》一篇,收于《嵇中散集》中;《思舊賦》一篇存《文選》和《晉書》本傳中。他到洛陽以后,全身心地投入到對莊子思想的研究之中。于是閉門謝客,潛心作注,用心闡發(fā)莊子思想的精神。
向秀所著一書、一論、一賦三種作品,均為問鼎之作:其《莊子注》開創(chuàng)玄學注《莊》新思路,后人難望其項背;《難養(yǎng)生論》匠心獨運,與嵇康難分高下;《思舊賦》更是堪稱絕唱,魏晉時期無賦可與之比肩。
關于向秀注《莊子》,還有個有趣的插曲。開始向秀注釋的時候,嵇康說,《莊子》中的玄言妙旨會被注釋弄得僵滯,以前也沒有一個較好的注,向秀不如不注。后來向秀注基本寫就,拿出來給嵇康看,嵇康才知道向注使《莊子》的玄理更加美妙,因此對向秀的才識大為嘆服。
向秀肯定“口思五味,目思五色”是“自然之理”、“天地之情”,主張“開之自然,不得相外也”,又認為必須“節(jié)之以禮”,“求之以事,不茍非義”,由此推及人的社會心理和欲求,如名利富貴等,從而強調(diào)合“自然”與“名教”為一。通過向秀注解所體現(xiàn)出來的儒道兩家經(jīng)典的互解,“使儒道兩家的分歧,通過字句上的精心詮釋而得以化解,為經(jīng)世致用奠定思想基礎”?!峨y養(yǎng)生論》為向秀為啟發(fā)嵇康進一步闡述其養(yǎng)生思想而著,向秀以世俗見解立意,并非其真實意識表示。
據(jù)《晉書·向秀傳》中記載:康既被誅,秀應本郡計入洛。文帝問曰:“聞有箕山之志,何以在此?”秀曰:“以為巢許猖介之士,未達堯心,豈足多慕。”帝甚悅。秀乃自此役。——司馬昭在殺了嵇康以后,還要威逼向秀吞下這枚“苦果”:你以前不是要隱居嗎,怎么不學人去采薇了呢?向秀為保命計,只得順其意說:“像巢父和許由這樣的人,并不了解堯帝求賢若渴的用心,所以隱居的生活并不值得羨慕。”但他內(nèi)心中真的是這樣認為的嗎?在強權之下的生命,就像浮塵一樣輕忽。
向秀去世后,他的兒子還小,沒有將父親的注釋光揚天下,被郭象將文稿竊取,“自注《秋水》、《至樂》二篇,又易《馬蹄》一篇,其余眾篇,或定點文句而已”,以自己的名義大行天下了。此事見于《世說新語·文學》,《晉書》因之。其后千百年來,世人一談到《莊子》的注釋,就將郭象奉為大家,而忽視了向秀的顯著功績。這大概是中國文化歷史上最著名的侵犯知識產(chǎn)權案例了。
竹林七賢向秀哲學成就
1、向秀萬物自生、自化的崇有論哲學觀點主張本體論玄學。
向秀論證了萬物“不生不化”同于“生化之本”的過程,他在“無待逍遙”和“與變升降”的立身處世方面也有初步展開玄理,涉及到了部分社會政治實際。東晉謝靈運《辨宗論》評說:“昔向子期以儒道為一”(《廣弘明集》卷18),《世說新語·言語》注引《向秀別傳》記載:“(秀)弱冠著《儒道論》,棄而不錄,好事者或存之”。貫通儒道是向秀一直懷有的學術理想,《莊子》注闡發(fā)的“自生自化”玄理新義亦是為此目的服務。
2、向秀對《莊子·逍遙游》的注解
莊子逝世后,他的學說沉寂了數(shù)百年,終于在魏晉之際,在竹林七賢的心中復活。嵇康、阮籍沿著《莊子》的游心之路,激烈反對社會體制,打出了“越名教任自然”的旗幟:嵇康奮起反抗,白白送掉了性命;阮籍借助虛幻的神仙境界,卻抑郁而終。面對現(xiàn)實,向秀“覺悟”了。他清醒地看到,在社會體制的銅墻鐵壁面前,個人的反抗是沒有任何意義的,脫離社會的自由逍遙只是幻想,沿著“游世”方向前行,恐怕是惟一的出路。他不愿步嵇康后塵,在朝廷與山林之間,他無奈地選擇了前者。作為最后一個出山的竹林名士,向秀準備與早已入仕的山濤、王戎一起,在高官厚祿中“逍遙”。
在混跡于西晉宮廷的日子里,向秀對《莊子·逍遙游》中關于大鵬與小鳥的描述,有了超越前人的感悟。在這兩個反差巨大的意象中,他竟然發(fā)現(xiàn)了本質(zhì)的平等:逍遙是生命存在的最佳境界,而逍遙又是本性的滿足,如果滿足了自己的本性,那么逍遙本身是沒有任何差異的,猶如在金床上或木床上,睡著后的感覺都一樣。從這個角度看,只要適合自己的本性而自我滿足,那么不僅小人物與大人物,即使圣人與凡人,其逍遙也是沒有差別的。向秀運用這一發(fā)現(xiàn)刷新了思想界對“逍遙”的理解,融鑄在其《莊子注》中。 根據(jù)《世說新語·文學》劉孝標注所稱“向子期、郭子玄《逍遙義》”,向秀認為理想的“逍遙”境界存在于現(xiàn)實世俗社會之中,不是由外在主宰“本體”施予獲得,關鍵在于各任其性,各當其份。 “性”、“分”是屬于人們內(nèi)在的“自然之理”,按照其《難養(yǎng)生論》主張的“情欲自然”觀念,只要滿足人的自然本性要求,上九萬里高空的大鵬與抱榆枋即止的尺鷃都可以達到逍遙至境。凡人資于“有待”而逍遙,圣人“無待”不是絕對遁世,只是能夠順有待“與物冥”適應任何物質(zhì)環(huán)境,實際還是通物情而有所待。
如此,自由逍遙只需性分自足、得其所待,凡人與“至人”可以“同于大通”。這種逍遙義的哲學基礎仍是萬物“自生自化”的本體思想,其對世俗名教的認同經(jīng)過郭象發(fā)展便成為“身在廟堂心在山林”的士大夫處世人格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