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光復后后歷史資料
“臺灣光復”是臺灣的大事。其指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日本戰(zhàn)敗投降后,國民政府于1945年10月25日在臺北中山堂舉行臺灣的對日本的受降典禮。關于臺灣光復后后歷史資料你又知道多少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臺灣光復后后歷史資料,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臺灣光復后后歷史資料之歷史背景
臺灣自古就和中國大陸同屬中國領土。
中國元朝政府在臺灣有正式管理,臺灣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230年。當時三國吳王孫權派有萬多人官兵艦隊到達“夷洲”(臺灣等地),吳人沈瑩的《臨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對臺灣最早的記述。隋唐時期(公元589—618年)稱臺灣為“流求”。隋王朝曾三次出師臺灣。
臺灣從古自今屬于中國領土
據(jù)史籍記載,610年(隋大業(yè)六年)漢族人民開始移居澎湖地區(qū)。到宋元時期(公元960—1368年),漢族人民在澎湖地區(qū)已有相當數(shù)量。漢人開拓澎湖以后,開始向臺灣發(fā)展,帶去了當時先進的生產技術,公元12世紀中葉,宋朝將澎湖劃歸福建泉州晉江縣管轄,并派兵戌守。元朝也曾派兵前往臺灣。
元、明兩朝政府在澎湖設巡檢司,負責巡邏、查緝罪犯,并兼辦鹽課。明朝后期開拓的規(guī)模越來越大。在戰(zhàn)亂和災荒的年代,明朝政府的福建地方當局和鄭芝龍集團曾經(jīng)有組織地移民臺灣。
1684年,清政府設置分巡臺廈兵備道及臺灣府,隸屬于福建省。
至1811年,臺灣人口已達190萬,其中多數(shù)是來自福建、廣東的移民,移民大量開墾荒地,使臺灣成為一個新興的農業(yè)區(qū)域,使臺灣的經(jīng)濟得到很快地發(fā)展。這個時期,臺灣與福建、廣東的來往比以往更為密切,中華文化更加全面地傳入臺灣。
由于西方列強向中國邊疆再次侵逼,中國再次出現(xiàn)了邊疆危機。1884—1885年中法戰(zhàn)爭期間,法軍進攻臺灣,遭劉銘傳率軍重創(chuàng),到1885年6月《中法新約》簽定,法軍被迫撤出臺灣。
中法戰(zhàn)爭以后,清政府為了加強海防,于1885年將臺灣劃為單一行省,臺灣成為中國第20個行省。首任臺灣省巡撫劉銘傳積極推行自強新政,清理田賦,增加財政收入,購買輪船,架設電報線,設立郵電總局,建造鐵路;購買軍艦,增設炮臺,設立機器局自造武器;成立煤務局,安裝新式采煤機器;設立興市公司,建街造路;創(chuàng)立西學堂、電報學堂,培養(yǎng)建設人才。劉銘傳把眾多新式事業(yè)集中于一省,使臺灣成為當時中國的先進省份之一。
1894年日本發(fā)動甲午戰(zhàn)爭,翌年清政府戰(zhàn)敗,于4月17日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把臺灣割讓給日本。消息傳出后,舉國同憤,反對割臺;臺灣全省“哭聲震天”,鳴鑼罷市。協(xié)理臺灣軍務的清軍將領劉永福等率軍民反抗日本的侵占,堅持了5個多月的戰(zhàn)斗,歷經(jīng)大小百余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但由于清政府無力救援,終遭失敗。從此,臺灣淪為日本的殖民地達50年之久。
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發(fā)布《國民政府對日宣戰(zhàn)文》,“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xié)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系者,一律廢止”。因此,《馬關條約》屬于廢止之列,日本對臺灣及其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的統(tǒng)治,從是日起即失去憑借。
臺灣從古自今屬于中國領土
1943年11月26日,美、英、中三國簽署的《開羅宣言》規(guī)定:戰(zhàn)后東北、臺灣及其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應歸還中國。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國簽署的《波茨坦公告》,再次確定了臺灣和澎湖列島等應歸還中國。日本無條件投降后,中國政府決定由陳儀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司令,主持接受當?shù)厝哲姷谑矫孳娛f九千人的投降。10月2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及警備司令部前進指揮所在臺北成立,處理日軍集中及受降各事。17日及22日,中國陸軍第七十軍、第六十二軍分別在基隆港和高雄港登陸。25日,中國戰(zhàn)區(qū)臺灣省受降儀式在臺北市公會堂(今中山堂)舉行。日本原臺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將向臺灣受降主官陳儀遞呈投降書,然后陳儀發(fā)布廣播演說,宣布"從今天起,臺灣及其附屬島嶼及澎湖列島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權之下。這種具有歷史意義的事實,本人特報告給中國全體同胞及世界周知"。日本侵占中國臺灣省五十年的歷史到此結束。
1945年10月25日,國民政府在臺北中山堂舉行臺灣的對日本的受降典禮。翌年8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布命令,明訂10月25日為“臺灣光復節(jié)”,簡稱“光復節(jié)”,以為紀念。“臺灣光復”一詞,自此就被各界大量運用。其詞亦有另一說法,表示是緣由自1946年8月由臺灣仕紳籌組的臺灣光復致敬團。
依據(jù)中國臺灣當局《紀念日及節(jié)日實施辦法》,臺灣光復節(jié)屬于不放假的節(jié)日,而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舉行慶祝活動。
臺灣光復后后歷史資料之光復歷程
接收前置作業(yè)中日甲午戰(zhàn)爭中國清朝戰(zhàn)敗后,中日簽訂馬關條約本來為中國領土的臺灣被中國清政府割讓與日本,從此臺灣進入日治時期。
二次大戰(zhàn)期間,在1943年舉行的開羅會議中,同盟國同意戰(zhàn)后臺灣歸還中華民國。1944年4月,位于重慶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委由中國國民黨中央設計局設立“臺灣調查委員會”,并任命陳儀為主任委員。該調查委員會對當時日治下臺灣的經(jīng)濟,政治,民生,軍事等各方面作出頗為詳細的調查。
臺灣光復
戰(zhàn)后,國民政府對于如何接管臺灣有兩派意見,一派建議完全與進駐其他“淪陷區(qū)”相同,設立“臺灣省”。另一派則主張在臺設立擁有軍警等特別公權力的“特別行政區(qū)”。當時的中國領導者──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采納陳儀《臺灣接管計劃綱要》中的意見,設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負責接收臺灣,全部公署行政人員初定為2000名。但最后接管計劃中的規(guī)劃并未完全實施,長官公署制度集軍政大權于一身而為人詬病,甚至被稱為“新總督府”。
1945年8月14日,日本昭和天皇發(fā)表《終戰(zhàn)詔書》,二戰(zhàn)結束。同年8月29日日蔣介石任命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并于9月1日于重慶宣布成立“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與“臺灣警備總部”。同時命陳儀兼任“臺灣警備司令”。
經(jīng)過準備后,10月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前進指揮所于臺北成立,接收人員分別在10月5日-10月24日分別由上?;蛑貞c飛抵臺灣。
受降典禮
1945年10月25日中國戰(zhàn)區(qū)臺灣省受降典禮于上午十點于臺北公會堂舉行。降方為日該國所屬臺灣總督府,代表為總督安藤利吉,陳儀則代表中國戰(zhàn)區(qū)最高統(tǒng)帥受降。同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正式運作,機關處所設于原臺北市役所(即現(xiàn)在行政院院址)。
參加人員
主要參加人員有:國民政府代表:陳儀、葛敬恩、柯遠芬、黃朝琴、游彌堅、宋斐如、李萬居
臺灣省代表:林獻堂、陳炘、林茂生
日本代表:安藤利吉、諫山春樹
光復原因
中國元朝政府在臺灣有正式管理。臺灣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230年。當時三國吳王孫權派有萬多人官兵艦隊到達“夷洲”(臺灣等地),吳人沈瑩的《臨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對臺灣最早的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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