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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公共安全教育的相關論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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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公共安全教育的相關論文篇二

        《論公共安全與媒體責任》

        內容摘要: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和社會的進步,現代社會已經具備理論上風險社會的所有特質,突發(fā)事件頻發(fā),公共安全屢遭破壞。媒體基于它的自身特點,尤其在風險社會情境下,它總是承載著相當的社會責任。本文擬從傳媒的社會地位和功能角度入手,置于非典和汶川地震中的危機情境中,解讀媒體責任,分析不同的媒體表現對社會的影響,進而歸納理性的大眾傳媒對于公共安全的社會責任。

        關鍵詞:風險社會公共安全媒體責任和諧社會

        (一)認識風險社會

        早在1986年,德國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UlrichBeck)出版了德文版的《風險社會》一書,首次提出了風險社會理論。他認為,人類面臨著諸多由社會制造、威脅其生存的各種風險,尤其在現代社會,風險的制造者往往以整個社會的風險為代價,單純維護自己的利益。貝克的風險社會理論指出,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生產效率的提高,財富分配不均等問題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但是人類又開始面對新出現的技術性風險,比如核產品風險、化學產品風險、基因工程風險、生態(tài)災難風險等等。在發(fā)達的現代社會情境中,財富的社會生產系統(tǒng)地伴隨著風險的社會生產。

        (二)公共安全與媒體責任

        風險社會情境下的突發(fā)事件,由于它的突發(fā)性和破壞性,往往能在很短的時間內發(fā)展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引起極大的社會影響力。在媒體的新聞報道方面,有時候是迫于有關方面的壓力,有時候也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在突發(fā)事件的報道上表現得小心翼翼,唯恐在昭示真相后引起人心恐慌,進一步引發(fā)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所以很多時候,面對突發(fā)事件,往往會出現主流媒體集體失語的尷尬局面。尤其在一些帶有重大影響力的突發(fā)事件下,當海外媒體的報道和民間小道消息出現后,我們的媒體才被動地站出來澄清事實、向公眾妥協(xié)。長此以往,在危及社會安全的突發(fā)事件來臨時,媒體總是站在旁觀者的行列,其公信力大打折扣,沒有組織出來揭示真相,引發(fā)更深的社會矛盾。

        新聞傳媒應當及時、準確、充分地提供新聞信息,消除人們對于欲知而未知的新聞信息的不確定性,削減社會上的信息不對稱。當危及到社會公共安全的突發(fā)事件出現時,媒體應該及時站出來,向公眾解釋真相,用權威消息讓謠言不攻自破。尤其在中國,信息不對稱是一種傳統(tǒng)的詬病,媒體如果在突發(fā)事件中缺位、失職,那將是廣大公眾的不幸。

        (三)非典中消極的媒體

        2003年春節(jié)前后廣東省發(fā)生的“非典”事件,一開始,由于有關部門擔心會產生不良后果,不允許公開報道,媒體處于集體“失語”狀態(tài)。結果各種流言借助手機、網絡、電話等方式四處傳播,造成了群眾的恐慌,也給政府工作帶來極大壓力。

        其實非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真實的疫情被民間小道消息渲染,引發(fā)了社會的恐慌心理。作為一個擁有十幾億人口的大國,當我們遭遇疾病的襲擊時,媒體對真相的掩蓋,形成了強烈的恐慌情緒,謠言也因此而起。這必然影響到我們正常的社會生活,因此我們的媒體對此事應正常報道,客觀報道,不宜退縮逃避。

        公眾真正恐懼的往往是不確定的、無法知曉的事情,尤其是災難面前。在難以知道和渴望知道的掙扎中,越恐懼,獲得信息的渴望就越強烈,因為對公眾來說,他們必須清楚自己在風險中是安全的,越無法獲得信息就越沒有安全感,千方百計地尋找信息,這種時候傳言有了生存的土壤,他們也寧愿相信謠言。我們沒有資格要求恐慌是理性的,唯一消除恐慌和非理性的辦法就是媒體的自由報道公開公眾關心的所有信息。

        面對災難,大眾傳媒理應充當保障社會安定、和民心穩(wěn)定的“穩(wěn)壓器”,是調適社會各利益集團的“協(xié)調器”,如何發(fā)揮好這個作用,當風險來襲時,要告之以公眾實情,消除公眾心理不適應產生的恐慌,事實證明,告知公眾以實情比緊捂災情更能起到維護社會安定的效果。

        (四)汶川地震中媒體的出色表現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發(fā)生了歷史罕見的8.0級大地震。作為具有特殊社會地位的新聞媒體,無法避免地要經受這場災難的考驗。新華社、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等主要媒體記者在第一時間趕赴地震災區(qū)進行現場報道,第一時間向公眾公布災情,發(fā)布權威消息及時澄清謠言,消除了群眾的疑慮和恐慌,為抗震救災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礎。1.網絡媒體反應快、更新快

        汶川地震發(fā)生后,網絡媒體表現尤為突出,報道之及時、反應之迅速、內容之豐富,再一次證明了網路媒體的成長。新浪、騰訊等綜合性門戶網站發(fā)揮特長,運用多平臺、多媒體優(yōu)勢動員災區(qū)網民在博客、論壇、貼吧中發(fā)布圖片、上傳視頻,極大滿足了公眾對地震災情的信息渴求。人們通過QQ等各種網絡途徑,把地震的消息瞬間傳給更多的人,讓人們再一次感受到了網絡的魅力。

        2.各媒體打破常規(guī),反應迅速

        在抗震救災的報道中,媒體報道超常的時效性、透明度,足見其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極大地增強了中國人民面對災難的勇氣,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自信心。地震發(fā)生后,新華社發(fā)布了有關地震的首條消息,央視的新聞也是緊隨其后,并開始了全天候不間斷的滾動直播。地震后第二天的《人民日報》也是整版的詳盡報道,并堅持每天刊發(fā)評論員文章。媒體人打破常規(guī),拋棄顧慮,冒著余震的威脅,活躍在災區(qū)一線,不辱使命,用各種新聞傳播手段不間斷地向觀眾提供災情信息,發(fā)回大量感人的現場報道,第一現場記錄中國人民齊心協(xié)力抗震救災的感人場景。

        3.主動積極的態(tài)度贏得國內外好評

        新聞傳媒作為社會“雷達”,始終密切關注并在第一時間反映社會變遷、向社會發(fā)出預警,供有關機構與個人及時進行應激調節(jié)。]在災難發(fā)生后的第一時間,中央電視臺啟動24小時滾動直播,各主流媒體記者第一時間奔赴災區(qū),第一時間采寫現場報道。中國政府和媒體迅速制定救災對策,冷靜克服大型災難,給西方媒體記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次災難前后憑借媒體出色的表現,贏得了廣大社會公眾的敬重和國際社會的普遍贊譽。

        4.超長時間的災情直播,刷新直播歷史記錄

        從四川汶川地震發(fā)生當天(5月12日)的15時20分至5月16日的19時20分,央視新聞頻道直播災情報道高達100個小時。超長時間的災情播報,這是作為一個強勢媒體對其社會責任和使命感最好的詮釋,是對生命的敬畏和關懷。

        汶川地震中媒體的表現,對于成長中的中國媒體,無疑是一次成功的跨越。

        (五)危機面前,媒體該怎么做

        作為公眾認知世界的橋梁,監(jiān)督社會的公器,報道天災人禍,是新聞記者責無旁貸的使命。那么。在風險社會中,媒體應該怎么做呢?

        一方面,做好風險預警和告知。由于在風險社會中,風險的承受主體是每個個人,傳媒應當監(jiān)測風險并及時向公眾預告風險存在的可能,每一個社會公眾也都有權利通過媒體獲知與自身生活和生命息息相關的信息,以便及時采取相應舉措,規(guī)避和降低風險的發(fā)生,傳媒的風險預警,是自身社會良知的體現和對公眾知情權的尊重。

        另一方面,做好風險教育,參與風險治理。在風險來臨時,傳媒向公眾告知風險的同時,也有責任引導公眾正確認識風險、規(guī)避風險。在風險社會情境下,傳媒應授之以公眾有關風險的知識,更重要的是引導公眾正確、積極地應對風險。

        可見,在風險治理的過程中,媒體應該牢記自己的社會責任和使命,以積極的姿態(tài),運用自己獨有的平臺,在規(guī)避和治理風險中發(fā)揮自身的優(yōu)勢。

        參考文獻:

        [1]【德】烏爾里希.貝克著、何博聞譯.《風險社會》.譯林出版社.

        [2]熊福生.《風險理論》.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3.

        [3]薛曉源、周站超.《全球化與風險社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3.

        [4]段京肅、杜駿飛.《媒介素養(yǎng)導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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