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行政論文(2)
社會工作行政論文
社會工作行政論文篇3
談中國特色社會工作行政體制建構
【摘要】 在中國情境下,社會工作發(fā)展與西方國家有不同特點,社會工作行政作為社會工作的間接專業(yè)方法,也有其不同于西方國家的特色。本文從社會工作行政與社會政策的關系問題、社會工作行政的對象問題、社會服務活動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學生實習的雙重功能問題,以及社會工作行政的倫理困惑等五個方面,探討了構建中國特色社會工作行政知識體系及制度架構所遇到的理論和實踐議題,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建構中國特色社會工作行政體制的政策建議,包括:建構與完善社會福利政策體系;構建與完善社會工作組織體系;加快社會工作行政高級人才培育;加強對于社會工作行政的理論和實踐研究。
【關 鍵 詞】中國特色/社會工作行政/體制
社會工作行政作為一種間接的社會工作專業(yè)方法,其形成的時間較晚,傳入中國后,其應用范圍和作用發(fā)揮相較于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社區(qū)工作等專業(yè)方法都顯得較為有限。與此相對應,對社會工作行政進行研究的學者人數較少、研究成果也不多。本文結合中國的社會與文化特點,討論社會工作行政體制建構問題。
一、中國社會工作發(fā)展的特點
要討論中國社會工作行政體制建構的問題,首先要了解社會工作在中國發(fā)展的特點。社會工作產生于西方國家。這一事物引入中國大陸,與中國的文化與制度相結合,便顯現出以下方面的特點:
(一)社會工作者的含義有“實際”與“專業(yè)”之區(qū)分
幾十年計劃經濟時期的社會服務工作,主要是由政府部門及其人員以行政的手段提供,社會服務的專業(yè)化水平低,專業(yè)意義上的社會工作并不存在。提供社會服務的人員后來被稱作為“實際社會工作者”(王思斌,2006),為的是與專業(yè)意義上的“社會工作者”相區(qū)別。
(二)社會工作發(fā)展存在“后生快發(fā)”、“教育先行”之特點
20世紀20年代以后,社會工作專業(yè)教育在北京、上海、南京的一些高等學校出現,但是到50年代前期,社會工作教育在高校消失。80年代后期,社會工作專業(yè)教育在高?;謴椭亟?,經過二十多年的努力,至2011年已有252所高校開辦社會工作本科教育,另有58所高校獲得社會工作碩士專業(yè)學位(MSW)教育授權,而在現實社會中,社會工作還是一個社會知曉度低、社會認知度差、沒有或者很少職業(yè)崗位的事物,因而社會工作在中國大陸具有“后生快發(fā)”、“教育先行”的特點(史柏年,2004)。
(三)專業(yè)社會工作者存在“強(重)學術弱(輕)實踐”之局限
一方面,由于社會工作專業(yè)教育在中國有38年之久的斷層,恢復重建以后的師資大多沒有受過嚴格的專業(yè)訓練,加之快速膨脹的專業(yè)教育使得教師承受著巨大的課堂教學壓力,許多教師無心、無力、無暇顧及社會工作實務能力方面的補足。另一方面,社會工作在中國內地的職業(yè)化程度低,實際工作部門和實際工作者并沒有向教育機構提出重構本土化理論知識體系的迫切要求,加之高校始終沒有將教師參與實務工作的經歷與能力列入評價考核的指標體系,所以一部分高校及教師,始終把社會工作作為一種純學理的知識來對待。
(四)社會服務領域的主體構成顯現“大政府、小社會”之格局
中國政府以公有資產“守護者”的身份對社會福利資源實行壟斷性的掌控,依然將對社會福利資源的直接分配看作是得到人民擁戴,從而獲得社會統(tǒng)治合法性的基礎,因而在社會福利服務領域仍然是提供直接服務的主體。非政府的公益性服務組織由于很難得到體制內的福利資源,加之注冊登記的門檻高,公眾的認知和認可程度低,其生存與發(fā)展處于比較艱難的境地。
(五)強力推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政府存在“重管理輕服務”之傾向
中國大陸多年經濟高速發(fā)展帶來了財富與繁榮,同時也帶來了問題與困難。黨中央提出“科學發(fā)展”的思路以及“社會建設”的任務,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國家人才隊伍建設的重點目標,社會工作職業(yè)化、專業(yè)化、制度化建設因而獲得了快速發(fā)展的大好機遇。但是,由于長期高度集中管理社會的思維定勢與行為慣性使然,加之因為國內外矛盾沖突加劇而產生的對于社會失控的擔憂,一些地方與部門的政府工作人員往往將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目標和期望放在對于社會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上,對于社會工作是為有困難有需要人群提供專業(yè)服務的本質屬性認識不到位,存在“重管理輕服務”的傾向。
二、中國情境下社會工作行政的理論和實踐問題
社會工作專業(yè)教育在中國恢復重建二十多年,社會工作制度化建設也已經起步。但是與此相比較,社會工作的研究尤其是社會工作行政方面的研究起步較晚、成果也較少。目前,國內的理論界和實務界經常遇到的有關社會工作行政領域的理論與實踐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工作行政與社會政策的關系問題
社會工作行政的定義有許多說法,從社會工作行政與社會政策的關系的角度看,盡管也有人把社會政策過程作寬泛的理解,將社會政策的制定也當作社會工作行政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一般學者認為,社會工作行政與社會政策制定分屬兩個不同領域。
如W.Wilson(1886)提出:政府的計劃行動(政策)不是行政,對這些計劃的具體執(zhí)行才是行政。Parsons(1995)指出:社會工作行政屬于政策過程中的決策后階段,其任務是將既定的政策轉化為政策對象可以獲取的具體服務。王思斌主編的《社會行政》(2006)在分析比較多位學者關于社會行政與社會政策關系的論述后指出:將社會行政分為宏觀與微觀對于分析問題是有益的。但是,既然都是社會行政,就有一個基本的、共同的界定,來反映其本質。可以認為,社會行政是將社會政策變?yōu)樯鐣盏幕顒印?/p>
從上述的經典論述可見: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行政是兩個領域的活動,而且從順序上講,社會政策在先,社會工作行政在后,社會工作行政是對社會政策的執(zhí)行和具體化。
社會政策是社會工作行政的基礎性要件,從本質上說,它是一套包括價值的行為準則和規(guī)則,并且表現為一種正式文本。它指出該項政策的宗旨和目的,政策惠及的對象及條件,福利資源分配的基本原則,福利資源分配及輸送的責任者等(王思斌,2006)。有了這樣一套成型的準則和規(guī)則,社會工作行政就有了實施的依據。
但是放到中國社會福利的大背景下進行考察,相關領域的社會政策尚處于創(chuàng)建的初始,甚至是空白階段,為社會某類人群提供專業(yè)服務的活動中的社會工作行政所依據的并不是已經成型的社會政策,而是依據從國(境)外教科書學來的理想服務模式,在某種角度可以說,在中國情境下的社會工作行政是先于社會政策的實踐活動,扮演著推動相關禮會政策起步與創(chuàng)制(而非完善)的角色。
例如,筆者組織和參與的針對農民工家庭及其子女的移民社會工作;針對災區(qū)民眾的兒童社會工作、學校社會工作;針對唇腭裂兒童家庭、癌癥晚期病人及其家庭的醫(yī)務社會工作等等,在目前中國還都沒有相關的社會政策,或者說相關社會政策還不配套完善。在這些領域創(chuàng)設服務項目,除了服務相關人員之外,還肩負著通過專業(yè)示范以影響社會政策的使命。
(二)社會工作行政的對象問題
社會工作行政作為社會工作五大實務方法之一,它的最終目標是通過有效傳遞社會福利以滿足案主的社會需求,恢復和提升案主的社會功能,追求社會正義。但是,作為宏觀的、間接的社會工作方法,社會工作行政的直接的工作對象并非存在問題和需求的案主,而是提供福利服務的社會組織和服務機構。如:曾群在《社會工作行政》中指出:社會工作行政就是通過對組織(即社會工作機構)的管理來有效地實現滿足案主人群的社會需求這個組織目標的專業(yè)活動(曾群,2007)。王思斌將社會服務機構作為社會行政的要件之一列入教科書,指出:在現代社會中,較大規(guī)模的、有組織的社會服務計劃(或項目)都是借助于組織或機構進行的,社會組織和社會服務機構是社會福利輸送的主體(王思斌,2006)。
上述學者的論述說明,社會工作行政的直接工作對象不是案主而是為案主提供直接服務的社會組織或社會工作機構。然而,在中國情境下,雖然社會福利服務領域的組織化程度在加深,提供福利服務的主體也已經出現主要由政府部門或政府主管的事業(yè)單位承擔,向由政府和非政府部門合作分擔的方向轉變,但是總體而言,中國社會福利服務領域的機構化趨勢才剛剛顯現,因為資源獲得困難、機構注冊登記存在制度性障礙,加之專業(yè)管理人才的欠缺,以專門機構的形式提供服務還不是普遍的現象,許多提供社會福利服務的活動,并非以機構制的形式而是以項目制的形式開展。
就社會工作行政而言,面對這兩類不同的服務提供的組織形式,其工作對象是不一樣的。
對于專門從事社會福利服務的機構而言,盡管他們所提供的服務也多以項目的形式呈現,但是他們所開展的服務項目的目標,與機構的目標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對于各種服務項目的策劃與管理,實際上就是在這一類機構中從事社會工作行政的主要內容。因為社會工作行政就是指對社會工作機構的管理,即通過各種活動以實現社會工作的使命和社會工作機構的組織目標。因此,社會工作行政的對象就是這一類的服務機構本身。
然而,作為獨立運行的項目制的服務活動,其服務項目的目標與運行主體的目標并不完全一致。盡管組織策劃與管理運作福利服務項目的大多也是一些社會組織,如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xié)會、高校社會工作專業(yè)院系等等,但是這些社會組織并非專門的社會服務組織或機構,由于在專業(yè)教育先行的中國情境下,社會工作教育機構承擔了許多服務提供的任務,但是這些機構的主要職責是教育培養(yǎng)人才而非直接服務提供,在這些機構中開展的行政工作,主要是為完成人才培養(yǎng)目標而進行的計劃、組織、人事、指揮和控制活動。
對于附帶性開展社會福利服務的這一類社會組織而言,嚴格意義上的社會工作行政的直接對象不是這一類的社會組織或機構本身,而是這一類組織或機構所策劃與運行的社會服務項目。
(三)社會服務活動中的人力資源管理
機構或項目的服務與發(fā)展依賴于員工對服務的投入以及服務的專業(yè)素養(yǎng),因此,社會工作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就是對于服務機構的人力資源管理,包括人員的聘任、使用、薪酬、獎懲、培訓等等。在有關社會工作行政的許多教科書中,對此都有大量陳述。但是,這些理論知識和方法措施運用到中國情境中,必須有一個本土化的理解和適用的過程。因為在中國開展社會服務的,并不完全是專業(yè)意義上的社會服務機構,一些機構化的組織并不具有專業(yè)的資質;還有許多服務活動并不以機構的形式提供,而是以項目制的形式呈現。
服務主體的上述狀況,使得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呈現特殊的困難:其一,員工的專業(yè)素養(yǎng)低。因為不是在專業(yè)意義上理解社會服務的性質,機構聘用員工的門檻低,對于員工的文化水平和專業(yè)教育背景沒有專門的嚴格要求。加之投入少、待遇差,無法吸引高素質的人才加入團隊。這種現象與機構的服務宗旨與目標是相悖的。其二,員工流動性大、流失率高。針對上述狀況,機構在人力資源方面加大投入,如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員工專業(yè)素養(yǎng)等,但是由于在社會地位和工資待遇方面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善,所以,一旦員工在能力上有所提升,就會朝有更好地位待遇的機構和崗位流動。這造成了人力資源管理上的又一個悖論:為提高員工素質而加大培訓等資源投入,而員工素質提升卻增加其流失的可能。在以項目制為特征的服務活動中,此類現象更嚴重,因為員工還有身份地位不確定的擔憂。其三,員工非專業(yè)服務方面心理困擾大。社會工作行政的一個重要任務是對機構員工進行專業(yè)督導,專業(yè)督導面對的大量問題,是員工在專業(yè)服務中遇到的理論知識和方法技巧方面的問題,此即督導工作中的教育性督導任務。當然,除此之外,也協(xié)助解決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心理困擾問題,此即督導中的支持性督導任務。但是在中國情境下的社會工作行政,機構或服務項目的負責人要面對許多員工在非專業(yè)方面的心理困擾問題,例如社會地位低、工資待遇少而形成的心理壓力問題等。此類問題在以項目制提供的服務活動中更甚。
(四)學習與督導:服務活動中學生實習的雙重功能問題
督導是社會工作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也是確保社會工作者能夠勝任崗位,并提供優(yōu)質服務的一項制度化措施。督導是由機構的資深工作者對機構內的資淺者或實習學生,通過互動方式傳授并增進專業(yè)知識與技術,使其能夠勝任工作、提升服務質量的過程。
在社會工作專業(yè)發(fā)展較為先進的國家或地區(qū),專業(yè)學生到機構參加專業(yè)實習的主要目的和基本功能定位是學習而非服務,這一基本功能定位的依據在于:第一,社會工作的專業(yè)屬性要求從業(yè)者必須經過長期嚴格的教育訓練;第二,社會工作的專業(yè)倫理要求將維護服務對象的利益放在首要地位;第三,服務機構能為實習學生學習成長提供必要的專業(yè)保證(包括服務機構的專業(yè)使命及機構人員的專業(yè)能力)。
但是在中國情境下,學生實習除了學習目標和功能之外,還兼具專業(yè)督導的功能。
學生實習活動之督導功能:社會工作專業(yè)學生在學校教師督導下,通過在服務機構進行的專業(yè)實習活動,既為服務對象提供一定范圍的服務,又為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一定程度的專業(yè)示范。在與機構人員的互幫互學中,既提升自身的專業(yè)能力,又促進機構朝專業(yè)的方向轉變。
學生實習活動督導功能的涵義:首先,在學校教師的嚴格督導之下進行的實習活動。其次,為服務對象提供的是一定范圍而非多側面的專業(yè)服務。再次,為機構人員提供的是一定程度而非全方位的專業(yè)示范。最后,實習學生與機構人員是互幫互學而非單向督導的關系。
學生實習督導功能之理論依據:羅賓森將督導定義為:具有相當的知識和技能特質的工作員負責訓練特質較低的工作員的教育過程。羅賓森強調的是督導的教育性特征。此定義告訴我們:具有較高知識和技能特質人員對較低知識和技能特質人員的訓練教育過程,都可以理解為是一種督導行為。
學生實習督導功能之現實依據: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福利服務制度,使得服務機構長期處于行政性、半專業(yè)(甚至是非專業(yè))的狀態(tài),大多數服務機構無法為社會工作學生的實習提供專業(yè)保證。在社會福利服務體制機制轉型過程中,機構自身肩負著由行政性、半專業(yè)向社會工作專業(yè)轉變的使命。
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先行的特點,使得中國社會存在一大批經過社會工作專業(yè)教育訓練的人才。其中,高校社會工作專業(yè)教師是中堅力量。他們獨立擔負起督導學生專業(yè)實習的使命,并能夠保證學生通過實習活動提供的服務,其專業(yè)水準較一般服務機構要高,所以學生的實習活動,實際上起到了專業(yè)示范的作用。
(五)社會工作行政的倫理困惑
困惑之一:效能與效率孰者優(yōu)先
社會工作是一項以價值觀和倫理為導向的專業(yè)活動。對其工作者(包括行政管理者)有著倫理要求。
在社會工作實踐中,以案主為本、以服務為本,是最主要的核心價值觀,即是說:提供的服務是否滿足了案主的需要、是否解決了社會問題,是社會工作主要的價值考量。以此作為機構行動的價值基礎,作為行政者在考慮機構的資源分配和績效評估時,就應該注重機構的效能,而非一味注重機構的效率。
王思斌(2006)在《社會行政》一書中也指出:社會行政人員同政府中的一般負責人是不同的。與一般負責人相比,社會行政人員應該具有更強的社會工作價值,即為社會正義,社會進步而幫助困難群體和弱勢群體,這樣他們的行政行為就不是完全價值中立、不帶任何價值和只追求效率的,而是要以切實有效地改善政策對象的不利狀況為目的。
但是,社會工作行政人員作為組織和機構的負責人,要利用獲得的有限資源為更多有需要的人提供專業(yè)服務,要根據員工的工作業(yè)績進行有效管理,要接受資源提供者和社會大眾的問責,要利用有說服力的事例和數據并通過有效的宣傳途徑,以提高機構的社會知名度和美譽度,在這些壓力之下,就會出現關于效能與效率孰者優(yōu)先的倫理困惑。
困惑之二:服務案主與社會控制如何平衡
在中國情境下,政策環(huán)境和服務資源大多由政府把控和提供,在重管理輕服務的政策導向下,社會工作機構或項目的關注點是放在滿足案主的需求還是放在維護現有社會秩序上,也是社會工作行政中會經常遇到的矛盾與困擾。
困惑之三:專業(yè)關系與社會關系的沖突
作為社會服務項目的策劃者、組織者和管理者,常常要與服務地區(qū)政府和被服務機構的負責人打交道,此即社會工作行政中的合作和協(xié)調的活動。
按照社會工作專業(yè)的視角看,這二者的關系是純粹工作的關系、專業(yè)關系。朋友關系、私人情感等方面的因素盡量不要帶進這種專業(yè)關系中來。但是在中國情境下,私人關系和工作關系常常很難明確區(qū)分,在社會工作專業(yè)的社會認知度、認同度比較低下的現今社會中,有時利用私人關系常常有利于建立關系和打開局面。困難之處在于:兩者最終界限在哪里?度如何把握?
三、構建有中國特色社會工作行政體制的建議
行政體制是一個系統(tǒng)概念,它包括了行政機關的設置、權力的劃分及運行等內容。相應地,社會工作行政體制是指國家權力和社會民眾共同參與建構的、實施專業(yè)化社會福利服務的制度化的架構,它包括了政治制度、福利體系、組織體系等內容。
2011年10月,中央18個部門和組織聯(lián)署的《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頒布實施,對于中國特色社會工作制度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起到極大推動作用(《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輔導讀本,2011)。結合《意見》精神,提出構建有中國特色社會工作行政體制的如下建議:
(一)建構與完善社會福利政策體系
社會工作行政是社會福利政策的實施過程,其前提是要有能反映時代變化的、能回應社會民眾需要的、完善的社會福利政策。在計劃經濟年代,中國的社會福利政策主要是為滿足民眾,尤其是滿足弱勢群體基本生存需求的救助性福利政策,如農村“五保”措施、城市“三無人員”救助等。在此政策目標指引下,社會福利行政的主要任務是組織實施對于“錢”和“物”的發(fā)放,少有專業(yè)意義上的社會工作服務,所以,社會工作行政也沒有其發(fā)揮作用的對象。
現代中國正發(fā)生著劇烈變化,從福利制度角度看,中國正由補救性的剩余型福利制度向發(fā)展性的普惠型福利制度轉變,至少處于剩余型和普惠型相結合的“混合型”福利制度階段。由于社會發(fā)展變化帶來的社會問題的增多和加劇,以及人們需求的多樣化、復雜化,社會福利政策除了要繼續(xù)關注傳統(tǒng)社會弱勢人群物質方面需求滿足之外,更要關注人們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的滿足,在此背景下,社會工作專業(yè)服務以及社會工作行政便有了快速發(fā)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但是,縱觀當前的社會政策和社會立法現狀可以發(fā)現,社會福利政策體系建設并沒有很好回應社會的這一變化,尤其是在回應社會各類人群服務需求的政策制定方面,還幾乎處于政策空白或是剛剛起步階段。因此,需要加強調研,先在已有機構或已有項目開展的服務領域中總結經驗,形成可以推廣的服務模式與標準,并通過相關程序上升為社會政策,使社會工作服務和社會工作行政活動真正有法可依,有政策可循。
(二)構建與完善社會工作組織體系
社會工作的組織體系建設主要涉及兩個方面:
一是在宏觀層面上,要加強政府社會工作業(yè)務專管部門和機構建設。中央18個部門和組織聯(lián)署的《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指出:要“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切實加強黨對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隊伍建設的領導,建立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機構編制、發(fā)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wèi)生、人口計生、信訪、扶貧等部門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殘聯(lián)等組織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承擔社會服務職能的相關行政部門和群團組織要根據事業(yè)發(fā)展需要逐步使用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提高社會服務管理能力。”遵循中央文件的精神,當務之急的一項任務就是要在各級政府部門(包括準政府性質的群團組織)中設置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的部門和崗位,并明確工作職責、程序和標準,發(fā)揮其在中國社會工作事業(yè)發(fā)展中的組織領導作用。
二是在微觀層面上,要鼓勵、培育和扶持民間非政府的社會服務機構的發(fā)展。中央18個部門和組織聯(lián)署的《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指出:要“適應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按照培育發(fā)展和管理監(jiān)督并重原則,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政策,積極發(fā)展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采取財政資助、提供服務場所等方式支持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更好地開展工作。加強對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管理監(jiān)督,建立健全專業(yè)評估機制,指導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加強自身建設,促進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健康發(fā)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和鼓勵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吸納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遵循中央文件的精神,當前需要加緊做的事情,是盡快修訂國家對于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的相關文件,大力鼓勵、培育和扶持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的發(fā)展。
(三)加快社會工作行政高級人才培育
社會工作行政高級人才培育有兩條途徑:
一是通過在職培訓的途徑,使處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行政領導部門和崗位上的人員得到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方面的提升。中央18個部門和組織聯(lián)署的《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指出:要“實施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工程,培養(yǎng)一批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發(fā)揮他們在社會工作專業(yè)教育、研究與督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實施社會工作管理人才綜合素質提升工程,重點加大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區(qū)服務、殘障康復、婚姻家庭、職工幫扶等社會服務機構管理人才培養(yǎng)力度,提高社會工作服務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對涉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黨政部門、人民團體、相關事業(yè)單位、部分執(zhí)法單位的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社會工作基礎理論、專業(yè)知識和方法技能培訓,提高其開展社會服務、管理社會事務、協(xié)調利益關系、做好群眾工作、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
二是通過專業(yè)教育的途徑,培養(yǎng)一批既懂服務又懂管理的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目前中國開辦社會工作本科專業(yè)教育的高等學院達252所,開辦社會工作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MSW)的高等院校達58所,這是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的重要途徑。在這些院校的課程體系中,社會工作行政都作為必修課程列入其中,還有的院校甚至把社會工作行政人才的培養(yǎng)列入專業(yè)方向。但是從教育教學的現狀分析,從事社會工作行政教學的師資隊伍存在著人數不足、能力不強、水平不高等問題,許多教師是從教科書中學習社會工作行政的理論知識的,自身并沒有社會工作行政的經歷和經驗,加之社會工作行政領域的研究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教學工作者和實務工作者的交流和相互學習相對缺乏,因此,培養(yǎng)出來的學生也存在強理論弱實踐的問題。社會工作專業(yè)教育的行業(yè)組織(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xié)會)應該承擔起師資培訓、課程改革、教學研究等方面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職責。各相關院校也要在教育思想、教育內容、教學方法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以適應社會發(fā)展對于人才培養(yǎng)的需求。
(四)加強對于社會工作行政的理論和實踐研究
與社會工作專業(yè)的其他方法相比,社會工作行政領域的研究處于起步階段,關注的學者較少,有關的研究成果也不多。據筆者了解,目前中國大陸有關社會工作行政的教科書僅6至7本,其中有許多內容也屬于相互借鑒引用。從中國期刊和國內碩士學位論文數據庫進行檢索發(fā)現,從1994年至今,將“社會工作行政”概念列為題目的論文僅有6篇。筆者收藏的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xié)會舉辦的歷屆年會和研討會已公開發(fā)表的論文集,以及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xié)會組編的《中國社會工作研究》1至7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共收錄學術論文236篇,其中將“社會工作行政”概念列為題目的論文有2篇,僅占0.85%。此種研究現狀與中國社會工作事業(yè)的快速發(fā)展極不相稱,亟須加以改變。
各級科學研究規(guī)劃機構要加大對于社會工作行政領域研究課題的引導和經費投入,要集中力量組織一批高質量的攻關課題,以解決社會工作行政領域的重要問題。高等院校和實務機構要加強合作,認真總結具有本土特點的社會工作行政經驗并加以理論概括,以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工作行政知識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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