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邏輯思維方法有哪些(2)
2.歸納推理法
1)完全歸納推理
2)不完全歸納推理方法之一
----簡單枚舉歸納推理
3)不完全歸納推理方法之二
----科學歸納推理
1)完全歸納推理
從一般性較小的知識推出一般性較大的知識的推理,就是歸納推理。在許多情況下,運用歸納推理可以得到新的知識。按照一定的目標,運用歸納推理的思維方法,取得新穎性結果的過程,就是歸納推理法。
1000只大象都是灰色,第1001只大象為白色的可能性總是存在。所有的金屬都有導電性,但電阻大小一樣,使用場合與效果也不一樣,用鐵絲充當保險絲就難以勝任,強而為之,后患無窮。
2)簡單枚舉歸納推理
簡單枚舉歸納推理是列舉某類事物中一部分對象的情況,根據(jù)沒有遇到矛盾的情況,便做出關于這一類事物的一般性結論的推理。
例如:花開的時間、天鵝的顏色
?簡單枚舉歸納推理的意義
雖然它的結論是或然的,但不一定是錯誤的,有的是正確的,也就可以提供新的知識
在它的結論的基礎上,可以繼續(xù)研究,如果證明是正確的,就得到了新的知識。即使證明了是錯誤的,也從另一方面給了我們新的知識
3)科學歸納推理
科學歸納推理是列舉某類事物一部分的情況,并分析出制約此情況的原因,以此結果為根據(jù),從而總結出這一類事物的一般性結論的推理方法。
?兩種不完全歸納推理的區(qū)別:
它們的根據(jù)不同,前者只要沒有發(fā)現(xiàn)矛盾的情況就可以做出結論,后者要根據(jù)發(fā)現(xiàn)的因果之間的必然聯(lián)系才能下結論
前者的結論是或然性的,后者的結論要可靠的多
提高前者結論的辦法是多找事實,提高后者的結論是對事實情況作出科學的分析,找出因果關系
?演繹法和歸納法的關系
演繹法和歸納法是人們對客觀現(xiàn)實的兩種對立的認識方法的總結。兩者既是對立的,又是統(tǒng)一的,缺少任何一面,都無法認識真理。演繹法和歸納法,仿佛是相反的兩種方法,實際上在人們的認識過程中,兩者是辯證的統(tǒng)一。
沒有歸納就沒有演繹,因為演繹的出發(fā)點正是歸納的結果。演繹必須以可靠的歸納為基礎。沒有演繹同樣也沒有歸納。因為歸納總是在一般原理、原則或某種假說、猜想的指導下進行的
弗蘭西斯·培根在<<新工具>>書中也寫道:"我們不能像螞蟻,單只收集,也不可像蜘蛛,只從肚子中抽絲,而應像蜜蜂,既采集又整理,這樣才能釀出香甜的蜂蜜。"培根強調的"既收集又整理",指的就是要善于運用歸納和演繹的科學思維方法。
3.實驗法
實驗是為了某一目的,人為地安排現(xiàn)象發(fā)生的過程,據(jù)之研究自然規(guī)律的實踐活動。實驗的特點是必須能重復,能夠在相同條件下重復地做同一個實驗,并產生相同的結果,這是一個實驗成功的標志,不能重復的實驗就不是成功的實驗,其結果就沒有可信度,就不能作為科學依據(jù),這是符合邏輯思維原理的
1)實驗法研究的優(yōu)點
①實驗能夠純化研究對象
?、趯嶒災軌蛉藶榈卦佻F(xiàn)自然現(xiàn)象
?、蹖嶒灴筛淖儸F(xiàn)象的自然狀態(tài)
?、軐嶒灴梢约铀倩蜓泳弻ο蟮淖兓俣?/p>
④實驗可以節(jié)約費用,減少損失
4.比較研究法
比較研究法,可以簡稱比較,是通過兩個或兩個以上對象的同和異來獲得新知識的方法。
在比較研究中,主要起作用的還是邏輯思維中的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所以,比較研究是運用邏輯思維進行創(chuàng)新的一種方法
1)比較的種類
①空間上的比較(橫向比較)
?、跁r間上的比較(縱向比較)
?、壑苯颖容^
④間接比較
2)比較的作用
鑒定真?zhèn)?,區(qū)分優(yōu)劣
明察秋毫,解決難題
確定未知,發(fā)現(xiàn)新知
取長補短,綜合改進
追蹤索跡,建立序列
5.證偽法
根據(jù)形式邏輯中的矛盾律,在同一時間、同一關系上,不能對同一對象作出不同的斷定。用一個公式來表示,就是:A不能在同一時間、同一關系上是B又不是B
根據(jù)形式邏輯中的排中律,在同一時間、同一關系上,對同一事物是兩個相互矛盾的論斷必須作出明確的選擇,必須肯定其中的一個。用一個公式來表示,就是:A或者B,或者不是B,二者必居其一,不可能有第三種選擇
根據(jù)以上兩個規(guī)律,運用邏輯思維方法,可以在證明一個結論是錯誤的同時,證明另一個結論是正確的。用這種方法來取得正確答案的方法,就是反證法,或證偽法。證偽法在許多情況下,可以幫助我們解決疑難問題,取得創(chuàng)新結果。例如:紙上寫的是誰的名字。
人的邏輯思維方式有哪些
分為演繹思維和歸納思維
演繹思維:從兩個或更多的前提推出一個結論,結論必須是根據(jù)前提推出的?;拘问?三段論。例:
所有圍繞恒星運行的天體都是行星。
地球是圍繞恒星運行的天體。
所以地球是行星。
歸納思維:從一類中的一些成員、或一些事件的一組證據(jù)或觀察出發(fā),從這些證據(jù)或觀察得出關于這類的其他成員或其他事件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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