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和英語的語法之間的關(guān)系
學(xué)過古文的童鞋們一定見過“之”有這樣一種注解: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譯。
這個解釋一直困擾我好多年,說實話,當(dāng)時真的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總覺得這是一句廢話,沒辦法,只好死記硬背了。
這個解釋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比較喜歡研究這些東西,卻無論如何也想不明白,似乎這個“之”毫無用處,但沒有它卻有一點別扭,不知是否有人和我有同感。
直到有一天,我已經(jīng)作了三年的英語教師,在一次課堂講課的時候,才突然明白了這個“之”到底為什么會讓人產(chǎn)生“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感覺。不是“棄之可惜”,而是“棄之不可”。
誰能想到,這個“之”竟然和英語中的非謂語動詞同是一個作用,我這么說,你會相信嗎?
是的,那一堂課,我講的語法就是非謂語動詞。
直接上例子:
悍吏之來吾鄉(xiāng),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 from 《捕蛇者說》
這個“之”的注解就是: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譯。
如果把這句話翻譯成:兇暴的官吏來到我鄉(xiāng),到處叫罵,到處騷擾。就會出現(xiàn)問題:
“悍吏”是主語,“來”是謂語,“(到)吾鄉(xiāng)”是地點狀語。也就是說,這是一個主語+謂語的獨立的句子。
這顯然和“之”的注解相矛盾,它的作用之一是用在主謂之間,是的,它確實位于主語“悍吏”和謂語“來”之間。其二,它取消了句子的獨立性,意思就是這個句子已經(jīng)不是句子了,成了短語了。
所以我們要翻譯成:來到我鄉(xiāng)的悍吏,到處叫罵,到處騷擾。
這樣就對了,“悍吏”是主語,發(fā)生的動作是“叫罵”和“騷擾”,“來到我鄉(xiāng)的”是限定主語“悍吏”的定語,“到處”是謂語“叫罵”和“騷擾”的地點狀語。細(xì)說的話,“悍”也是主語“吏”的定語。
英語表達是這樣的:
The mean officials broken into my townshouted and disturbed all over.
“mean”限定” officials”作定語,名詞”officials”是主語,”broken into my town”是非謂語動詞分類中的“過去分詞短語”作后置定語,”shouted and disturbed”是并列謂語。”all over”是地點狀語。
這個“之”和非謂語動詞一樣的作用,有了“之”就像謂語動詞變成非謂語動詞一樣,一個變化就導(dǎo)致這個動詞無法作謂語,只能作謂語以外的某種成分,同時這句話就不是句子了,而是短語,可以作除了謂語以外的很多成分。
這個變化過程就像一個男人做了某種“手術(shù)”變成了“太監(jiān)”一樣,呵呵,話糙理不糙。
本來好端端的一個句子,主語和謂語之間加了一個“之”字,就像本來可以作謂語的動詞加上to(不定式),或加上ing(動名詞或現(xiàn)在分詞),抑或是加上ed(過去分詞)一樣,讓這個句子取消了獨立性,并變成了不是句子。
透過這同步,實際上說明語法是真講道理!
本文作者:蘇承宗(公眾號:英語語法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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