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考制度改革下自學直考要過哪些關
駕考制度改革下自學直考要過哪些關
駕照即駕照考試,考試分為理論知識、場地駕駛技能、道路駕駛技能及文明駕駛相關知識四個考試科目,駕駛證考試的基本流程為填寫表格、身體檢查、受理、繳費、考試、制證等。2015年12月10日,社會呼吁多年的駕照“自學直考”成為現(xiàn)實——國務院日前印發(fā)《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今天學習啦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駕考制度改革相關消息:自學直考要過哪些關?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閱讀與參考!
“自學直考”還要過這些“關”
2015年12月10日,《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正式公布,《意見》由公安部、交通部共同制定,意在推動我國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全面改革,將在有條件的地區(qū),試點非經營性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
《意見》提出,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允許個人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車輛,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隨車人員指導下,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并直接申請考試。
自學駕駛所用自備車輛,不得用于經營性的駕駛學習活動。自學人員上道路學習駕駛前應到公安機關免費領取學車專用標識和學習駕駛證明。自學人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隨車指導人員依法承擔責任。
按照嚴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實施用于自學駕駛的車輛條件、隨車指導人員條件以及訓練路線時間劃定、交通違法處理、事故責任認定、保險理賠等管理制度。
據(jù)了解,2016 年上半年,部署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明確各項任務推進步驟,啟動重大改革事項試點;2017 年,總結試點經驗,深入推進改革實施;到 2018 年,完成改革重點工作任務。也就是說,如果你所在的地區(qū)被選為試點省市,2017 年就有望享受到這些福利政策。對于全國大多數(shù)民眾而言,2018 年就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意見》中提出的這些改革舉措了。
專家認為,駕照自學直考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有幾道“關”要過:
安全關:
“馬路殺手”會否增多?
此前,安徽、廣東等地已開展自學直考試點。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應朝陽介紹,這些試點的模型是參考國外設計的,一開始很多人擔心教學效果,但實踐證明,在交通違法率和事故率方面,通過自學直考與駕校培訓出來的駕駛人基本持平。“這說明制度是可行的,百姓接受程度也比較高。”應朝陽說。
“試點自學直考將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既要保障自學人員和隨車指導人員的安全,更要確保社會的公共安全。”公安部交管局局長劉釗表示,“對于試點地方的選擇,要經過嚴格、綜合的評估考察,目前正在進行中。”
法律關:
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針對自學直考,許多人產生法律方面的疑問。其中之一,就是上路學車是否會被認定“無證駕駛”?
清華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表示,上路自學的車、路、人都有嚴格限定。只要駕駛合規(guī)教練車,在公安部門劃定的自學道路,且在有教練資格人的陪同下開車,就不會被認定為“無證駕駛”。
自學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如何責任認定?
意見明確,練車過程中發(fā)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學車人員、指導人員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在學車中因過失引發(fā)事故,教練員應承擔法律上的主體責任,因此要強化教練員安全責任意識。”余凌云說。
余凌云說,一旦答應教別人開車,就形成了口頭約定。口頭約定也是合同約定,因此最好在承諾前,就學車可能出現(xiàn)的風險問題明確細化,避免糾紛。此外,意見將自學直考明確為非經營性活動,也是為了防止產生新的非法培訓市場。
供需關:
考試積壓現(xiàn)象能否緩解?
有人擔憂,在自學直考進一步放開后,迅速增長的考駕需求能否得到滿足?
劉釗表示,意見提出了“三個增加”的解決辦法:一是增加考試場地。有序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建設考場,實行政府購買服務,按照公平競爭、公開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招標,依法選定,補足考場缺口。二是增加考試人員。拓寬選用渠道,從公安機關中選拔專兼職考試員,從社會上聘用考試輔助評判和監(jiān)督人員,提高考試員專業(yè)化職業(yè)化水平。三是增加考試網點。推行省內異地考試,推進駕駛人考試業(yè)務向縣級下放延伸,方便群眾就近考試。
余凌云認為,意見中對優(yōu)化程序方面的規(guī)定也將幫助提升管理效能。例如,允許考生一次性預約、連續(xù)考試,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后可直接參加安全文明常識考試;調整小型汽車夜間考試方式,可在日間采用模擬夜間燈光考試形式進行。改革后,考生最少只需往返兩次即可考完所有科目、領到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