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自行車按酒駕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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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駕駛自行車按酒駕處理嗎
現(xiàn)實生活中難免會遇到即使需要駕駛車輛也依舊得在應酬的時喝上幾杯的情況,飲酒后駕駛汽車屬于違法行為,那么酒后駕駛自行車屬于什么行為?按照酒駕處理嗎?下面就由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相關的資料。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于電動自行車是否屬于機動車的范疇,在一些省份,電動車是被視為機動車的,有的省份則不是。在沈陽,電動自行車是可以被認定為非機動車的。
沈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10年1月1日起實施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中,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如果酒后騎電動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將以機動車酒駕進行處罰。
機動車酒駕醉駕的處罰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中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溫馨提示:
酒后駕車屬于危險行為,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珍愛生命遠離酒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