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法律知識考試復習題(5)
51、我國憲法對保護公民的個人財產權和繼承權有何規(guī)定,如何理解?
答:(1)我國的個人財產權和私有財產權是我國社會主義財產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保護公民個人財產權和私有財產權的繼承權也是我國憲法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們只有保護公民的個人財產,才能夠保護和鼓勵每一個社會成員去積極到為社會生產和工作,才能夠使他們?yōu)閲腋粡?、個人富裕作出積極貢獻。
(2)憲法保護的具體體現(xiàn)1)憲法從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到“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是我國憲法發(fā)展一個重大變化,用“財產權”代替“財產所有權”,表明公民的財產權利的范圍大大增加了。這里的財產權利不僅僅是包括了所有權,而且還包括了與所有權相聯(lián)系的其他權利。2)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是指出私有財產權利不受侵害、干涉、觸犯、侵入。不受侵犯,既包括了不受到他人的侵犯,更重要是不受到公共權力的侵犯。即使是確實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征用個人的財產,也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并且給予補償。在憲法明確規(guī)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體現(xiàn)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精神,在我國憲法發(fā)展歷史上有重要的意義。憲法這樣一個規(guī)定為普通法確立了立法基礎,我國的任何法律、法規(guī)都不能夠與之相抵觸。3)與保護我國公民個人財產權相互適應,憲法規(guī)定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是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對死者生前財產權利和義務的承受;繼承是自古以來就存在的一種法律制度。有了私有的財產必然就有繼承。憲法所確認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是對個人合法財產所有權保護的必然延伸。
52、根據我國現(xiàn)行憲法的規(guī)定,公民的平等權利的內容包括哪些內容?
答:(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男女平等(3)民族平等
53、什么是政治權利和自由,它包含哪些內容?
答:(1)政治權利和自由,就是指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與國家管理、表達對國家事務、社會事務的意見和建議的權利。(2)內容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政治自由: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54、簡述我國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人身自由主要包括哪些?
答:(1)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公民人格尊嚴不受侵犯(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4)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55、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特點是什么?
答:(1)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2)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3)權利和自由的現(xiàn)實性(4)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56、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與活動原則是什么?
答:(1)民主集中制(2)聯(lián)系群眾、為人民服務原則(3)責任制原則(4)法治原則(5)精簡和效率原則
57、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和地位是什么?
答:(1)性質,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2)地位,最高的全國權力機關
58、論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權?
答:(1)解釋憲法,監(jiān)督憲法的實施。(2)根據憲法規(guī)定的范圍行使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制定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并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基本法律有權進行部分修改和補充,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3)解釋法律。(4)審查和監(jiān)督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的合憲性和合法性。(5)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以及國家預算部分調整方案的審批權。(6)人事任免的權力。(7)監(jiān)督國家機關的工作。憲法規(guī)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行使監(jiān)督權。(8)國家生活中其它重要事項的決定權。(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59、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性質和地位、產生和任期有哪些內容?
答:(1)性質,屬于國家權力機關的范疇。它不是一個握有一定國家權力的個人,而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機關,對內對代表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同全國人大結合行使國家元首的職權。(2)產生條件1)必須是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2)必須年滿45周歲(3)任期,5年,連續(xù)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60、國務院的性質和地位、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內容?
答:(1)性質,是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zhí)行機關,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2)地位,中央、最高的行政機關(3)組成,、副若干人,國務委員若干人,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4)任期,5年。其中,、副、國務委員連續(xù)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61、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性質和地位、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內容?
答:(1)性質,中央軍事委員會是國家最高軍事領導決策機關,其職權是領導全國武裝力量。(2)地位,最高軍事領導決策機關,從屬于全國人大(3)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組成。(4)任期,5年,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沒有任期限制。
62、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和地位、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內容?
答:(1)性質,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權力機關(2)地位,地方最高權力機關(3)組成,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治州、設區(qū)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級地方單位組成;縣、自治縣、不設區(qū)區(qū)的市、市轄區(qū)、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選民直接組成。(4)任期,每屆5年
63、簡述我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主要有哪些?
答:(1)保證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遵守和執(zhí)行,保證國家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執(zhí)行。(2)地方性法規(guī)制定權 。(3)地方重大事項決定權 。(4)人事任免權。(5)監(jiān)督權。(6)其他職權。
64、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性質和地位、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內容?
答:(1)性質,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zhí)行機關(2)組成,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治州、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由省長、副省長、自治區(qū)主席、副主席,州長、副州長、市長、副市長和秘書長、廳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組成。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屆任期與本級人大每屆任期相同。(3)任期,5年
65、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特點以及與基層人民政府的關系是什么?
答:(1)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點是群眾性、自治性、基層性。(2)基層人民政府與其的關系包括兩個方面1)指導關系2)協(xié)助關系
66、人民法院與人民檢察院的性質和地位、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內容?
答:(1)法院1)性質,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2)地位,是相應級別的人大產生的機構3)組成,法院由院長、副院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組成。4)任期,5年,院長連續(xù)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2)檢察院1)性質,檢察院是檢察監(jiān)督機關2)地位,是相應級別的人大產生的機構3)組成,檢察院由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員組成。4)任期,5年,檢察長連續(xù)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67、簡述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表現(xiàn)在哪些方面?
答: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具體表現(xiàn)在以下幾種關系中。(1)從人民代表大會同人民群眾的關系上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我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由人民通過直接選舉或間接選舉選出的代表所組成的。人民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是人民的使者,能夠充分地體現(xiàn)我國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人民代表向選民或原選舉單位負責,接受選民或選舉單位的監(jiān)督。(2)從人民代表大會同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上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構成我國國家權力機關的統(tǒng)一體系。國家權力機關在整個國家機構中居于主導地位,是國家機構的核心。同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受它監(jiān)督,對它負責。(3)從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國家機關的關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職權的劃分,是遵循在中央的統(tǒng)一領導下,充分發(fā)揮地方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實行下級服從上級、地方服從中央的原則,才能有利于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tǒng)一和尊嚴,才能有利于保障和促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同時,中央又不能集權過多,必須充分照顧地方特點,各少數民族地區(qū)的特點,使地方有可能充分發(fā)揮它們的首創(chuàng)精神。
68、正確處理維權與維穩(wěn)的關系是化解矛盾的關鍵所在
答:在出席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時強調,要處理好維穩(wěn)和維權的關系,要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完善對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強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使群眾由衷感到權益受到了公平對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維護。不僅使政法工作有了正確的價值觀指引,還抓住了化解矛盾關鍵所在。
從理論上來看,維穩(wěn)與維權其根本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大局的穩(wěn)定。但在多年的實踐中,兩者卻存在一定的矛盾,譬如,一些有正當訴求的群眾,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滿足就上訪、鬧訪;但這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社會的穩(wěn)定,此時,政府要出面進行維穩(wěn);然而,在政府維穩(wěn)過程中卻存在著一些新的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這些問題的出現(xiàn),一方面是由于相關制度尤其是民意表達、訴求渠道的不暢通、不完善;另一方面卻是相關工作人員服務意識不強,價值導向出現(xiàn)了偏差。毫無疑問,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即維權是政法工作的根本或目標;而維護社會大局穩(wěn)定,即維穩(wěn)則是政法工作的手段或任務。因此,不能將這二者本末倒置,過分注重維穩(wěn),將維穩(wěn)作為工作的根本目標從而不顧甚至侵犯公民權利,以這樣的價值導向指導政法工作,其結果無非是導致社會矛盾的不斷積怨,必將給社會穩(wěn)定埋下更大的隱患。因此,正確處理維權與維穩(wěn)的關系是化解矛盾的關鍵所在。
正確處理維權與維穩(wěn)的關系,一方面需要依法完善暢通有序的民意表達機制。如果訴求渠道暢通,讓群眾“有怨可訴、有怨可申”,把矛盾沖突化解在前端,就可以避免因無處申訴而導致的大量上訪以及鬧訪;另一方面需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尤其是要有群眾觀,切實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時刻明白,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才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的,維護社會大局的穩(wěn)定是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權是目的,維穩(wěn)是手段。同時,要把“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貫徹落實到維穩(wěn)與維權工作的方方面面。
69、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應符合哪些要求方可舉辦 ?
答:《消防法》規(guī)定,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 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活動現(xiàn)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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