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數字的用法
阿拉伯數字的用法
阿拉伯數字與拉丁字母、象形文字等文字語言作為文字語言,是人類數千年創(chuàng)造文明的成果,那么阿拉伯數字的使用方法你掌握了多少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阿拉伯數字的用法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阿拉伯數字的用法
1、用于計量的數字
在使用數字進行計量的場合,為達到醒目、易于辨識的效果,應采用阿拉伯數字。
示例:-125.03 34.05% 63%~68%
1∶500 97/108
當數值伴隨有計量單位時,如:長度、容積、面積、體積、質量、溫度、經緯度、音量、頻率等等,特別是當計量單位以字母表達時,應采用阿拉伯數字。
示例:523.56km(523.56千米) 346.87L(346.87升)
34~39℃(34~39攝氏度) 北緯40°(40度)
120 dB(120分貝)
2、用于編號的數字
在使用數字進行編號的場合,為達到醒目、易于辨識的效果,應采用阿拉伯數字。
示例:電話號碼:98888
郵政編碼:10087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復興路11號
網頁地址:http://127.0.0.1
汽車號牌:京A00001
公交車號:302路公交車
3、已定型的含阿拉伯數字的詞語
現代社會生活中出現的事物、現象、事件,其名稱的書寫形式中包含阿拉伯數字,已經廣泛使用而穩(wěn)定下來,應采用阿拉伯數字。
示例:3G手機 MP3播放器 G8峰會 維生素B12 97號汽油
“5•27”事件 “12•5”槍擊案
漢字數字的用法
1、非公歷紀年
干支紀年、農歷月日、歷史朝代紀年及其他傳統(tǒng)上采用漢字形式的非公歷紀年等等,應采用漢字數字。
示例:丙寅年十月十五日 庚辰年八月五日
臘月二十三 正月初五 八月十五中秋
秦文公四十四年
太平天國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
2、概數
數字連用表示的概數、含“幾”的概數,應采用漢字數字。
示例:三四個月 一二十個 四十五六歲
五六萬套 五六十年前 幾千 二十幾
一百幾十 幾萬分之一
3、已定型的含漢字數字的詞語
漢語中長期使用已經穩(wěn)定下來的包含漢字數字形式的詞語,應采用漢字數字。
示例:萬一 三葉蟲 四書五經 星期五 白發(fā)三千丈 二八年華 五四運動 “一·二八”事變 “一二·九”運動
數字形式的使用
1、阿拉伯數字的使用
1.1 多位數
為便于閱讀,四位以上的整數或小數,可采用以下兩種方式分節(jié):
——第一種方式:千分撇
整數部分每三位一組,以“,”分節(jié)。小數部分不分節(jié)。四位以內的整數可以不分節(jié)。
示例:624,000 92,300,000
——第二種方式:千分空
從小數點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數字一組,組間空四分之一個漢字,即二分之一個阿拉伯數字的位置。四位以內的整數可以不加千分空。
示例:55 235 367.346 23 98 235 358.238 368
注:各科學技術領域的多位數分節(jié)方式參照GB 3101—1993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2 純小數
純小數必須寫出小數點前定位的“0”,小數點是齊阿拉伯數字底線的實心點“.”。
示例:0.46不寫為.46或0。46
1.3 數值范圍
在表示數值的范圍時,可采用波浪式連接號“~”或一字線連接號“—”。前后兩個數值的附加符號或計量單位相同時,在不造成歧義的情況下,前一個數值的附加符號或計量單位可省略。如果省略數值的附加符號或計量單位會造成歧義,則不應省略。
示例:—36~—8℃ 400—429頁
9億~16億(不寫為9—16億)
13萬元~17萬元(不寫為13~17萬元)
15%~30%(不寫為15~30%)
4.3×106~5.7×106(不寫為4.3~5.7×106)
2、漢字數字的使用
2.1 概數
兩個數字連用表示概數時,兩數之間不用頓號“、”隔開。
示例:二三米 一兩個小時 三五天
一二十個 四十五六歲
2.2 年份
年份簡寫后的數字可以理解為概數時,一般不簡寫。
示例:“一九七八年”不寫為“七八年”
2.3 含有月日的專名
含有月日的專名采用漢字數字表示時,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應用間隔號“•”將表示月日的數字隔開,涉及其他月份時,不用間隔號。
示例:“一二·八”事變 “一二·九”運動
五一國際勞動節(jié)
2.4 “零”和“〇”
阿拉伯數字“0”有“零”和“〇”兩種漢字書寫形式。一個數字用作計量時,其中“0”的漢字書寫形式為“零”,用作編號時,“0”的漢字書寫形式為“〇”。
示例:“3052(個)”的漢字數字形式為“三千零五十二”(不寫為“三千〇五十二”)
“95.06”的漢字數字形式為“九十五點零六”(不寫為“九十五點〇六”)
“公元2012(年)”的漢字數字形式為“二〇一二”(不寫為“二零一二”)
3、阿拉伯數字與漢字數字同時使用
如果一個數值很大,數值中的“萬”“億”單位可以采用漢字數字,其余部分采用阿拉伯數字。
示例:我國1982年人口普查人數為10億零817萬5 288人。
除上面情況之外的一般數值,不能同時采用阿拉伯數字與漢字數字。
示例:108可以寫作“一百零八”,但不應寫作“1百零8”、“一百08”
4000可以寫作“四千”,但不能寫作“4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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