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治理主體是什么
財務治理主體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層,是股東及其代理人;財務管理主體則是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經營權和財權的法律實體,也即企業(yè)法人(對于法人企業(yè)來說)。
財務治理主體確立
財務治理主體的確立應符合以下幾點要求:
第一,企業(yè)財務治理主體應當是明確的、清晰的,這樣才有利于開展企業(yè)財務治理工作。否則,將所有利益相關者都引入到企業(yè)財務治理主體中,會引起財務治理工作的混亂。
第二,由于企業(yè)所有權的狀態(tài)依存性,企業(yè)財務治理主體的確定與企業(yè)所處的狀態(tài)有很強的相關性。在企業(yè)不能償付債務時,債權人及其所組成的債權人會議的地位比企業(yè)正常經營時更為突出。
第三,由于財務治理與企業(yè)治理之間的內在緊密聯(lián)系,財務治理主體的確立應與企業(yè)治理主體具有內在一致性,絕不可能是兩類治理主體在一個企業(yè)治理框架中同時存在。
財務治理主體范圍
財務治理主體是擁有特定的財權,并有能力、有資格、有意愿參與公司財務治理的公司內部權力機構、法人和自然人,主要包括出資者、經營者、債權人、職員、政府等。股東和經營者也可以具體表述為:股東會、董事會、監(jiān)事會、經理層(將供應商、顧客、競爭者和社區(qū)等參與財務治理權利和能力受限制程度較高的公司治理主體暫不列入主要財務治理主體研究范圍)。
公司各個財務治理主體之間的信息是不對稱的,其中主要是財務信息,因而財務信息的生成和呈報在公司財務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依照財務治理主體地位和對財務信息的影響的不同,可以將財務治理主體分為兩類:內部財務治理主體和外部財務治理主體。內部財務治理主體是依賴公司內部財務治理保障其利益實現的群體,主要指能夠參與公司董事會進行決策的大股東和公司的高管層,他們掌握著公司的控制權,影響財務信息的生成和呈報,在財務治理中居于相對主動地位;后者是依賴公司外部財務治理保障其利益實現的主體,主要包括小股東、債權人、政府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只能被動地接受和檢驗財務信息,其進行公司財務治理的難度大于前者,利益容易受到侵害,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
進一步考慮成本收益關系,理論界公認的最主要的財務治理主體包括股東、債權人和經營者,這三者之間的關系也是公司最基本的財務關系。
財務治理豐體理論依據
利益相關者理論是利益相關者公司治理理論和利益相關者財務論的基礎理論之一。利益相關者理論關鍵是對利益相關者的理解。作為公司的利益相關者應符合四條標準:一是向企業(yè)投入專用性資產;二是分享企業(yè)剩余;三是承擔企業(yè)風險;四是分享企業(yè)控制權。符合這四條標準的就是目前主流經濟學所關注的“真實的利益相關者”,包括出資者、經營者、職工、債權人、供應商、顧客和政府等。
現代公司治理理論的公司治理豐體具有多元性。由于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與公司息息相關,對公司生存和發(fā)展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公司必須體現他們的利益。因而公司治理的豐體不能僅僅局限于股東,而且還應該包括債權人、雇員、顧客、供應商、政府、社區(qū)等在內的廣大利益相關者。公司治理的主體不僅要維護股東的利益,同時也要維護其他利害相關者的利益。其中,股東、債權人、經營者、雇員構成了企業(yè)內部利益相關者;而顧客、供應商、政府及社區(qū)是企業(yè)的外部利益相關者。
現代財務理論的公司財務主體是公司財務主體一元化下的財務管理主體多元化和財務治理主體多元化。財務管理主體多元化,是指在公司內部層面,所有者等利益相關者是具體的財務主體,具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但是他們的利益保證、意愿表達都是在公司內部完成的,公司作為獨立的唯一的財務主體所進行的財務活動,統(tǒng)一代表了內部各個財務管理主體的經濟利益,是它們之間不斷博弈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