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京購房需要的條件
北京作為我國的首都,是很多人購房的首選城市,但是,在北京購房是需要具備一定條件的。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提供的外籍人在京購房的條件,希望對你有幫助。
外籍人在京購房的條件
1:在北京連續(xù)滿五年納稅證明(指個人所得稅)或者在北京連續(xù)滿五年的社會保險證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暫住證;
3:購房人在北京沒有房屋,如果已經結婚,夫妻雙方在在北京沒有房屋;
4:身份證、結婚證和戶口本。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貸款買過一套房,符合以上條件在北京再貸款買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貸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注:社會保險證明這個是累計五年,以前必須是不能間斷的,現在是累計五年就可以。
以上外地人在北京買房條件。供想在北京買房的人做參考。
6:北京戶口的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名下不能超過2套住房,假如賣了一套可以再買一套,可以無限循環(huán)(貸款第三次銀行不貸,外地戶口的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名下只能擁有1套住房,假如賣了一套可以再買一套,無限循環(huán)(貸款第三次銀行不貸)。
外籍人在京購房的流程
從目前市場來看,華僑、港澳臺及外籍人士同大陸人士在購買豪宅的流程上基本類似,只不過增加一項買方需要到涉外審批室進行審批手續(xù),然后才能購房。具體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與經紀公司簽署買賣合同;
2、買方到涉外審批室進行審批;
3、買賣雙方提交過戶相關資料;
4、買賣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
5、領取房屋產權證。
外籍人在京購房的政策
外籍人在京購房的行為和程序有所變化。北京市住建委和市公安聯合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境外個人購買商品住房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發(fā)〔2015〕207號),通知對規(guī)范境外個人購房,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有新規(guī)定:
1、境外個人在北京購房前,應按京建發(fā)〔2011〕65號、京建交〔2007〕103號文件的規(guī)定,如實向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經紀機構、區(qū)縣存量房網簽窗口等網簽服務機構,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材料,申請購房資格審核;
2、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經紀機構、區(qū)縣存量房網簽窗口等網簽服務機構對材料進行初步核查后,在北京交易登記系統填報相應信息,網上向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提交購房資格審查申請,并按京建發(fā)〔2011〕65號文件規(guī)定留存申報材料;
3、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會同市公安局在10個工作日內對境外個人購房資格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可在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網站查詢。通過審核的境外個人方可辦理網上簽約手續(xù);
若果境外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申請復核。
4、通知已經執(zhí)行。自執(zhí)行之日起,市公安局不再為境外個人開具紙質《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以下簡稱《居留證明》);境外個人新申請購房資格審核的,通過審核后辦理網簽購房合同,不再出具《居留證明》,后續(xù)辦理轉移登記手續(xù)時,各房屋登記部門不再收存《居留證明》紙質材料。之前已完成網上簽約,辦理后續(xù)權屬登記手續(xù)的,仍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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