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有什么法律依據
在網絡交易中遇到詐騙要及時報警,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網絡詐騙舉報作出了相應的規(guī)定,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解答舉報有什么法律規(guī)定嗎的疑問,希望對你有用。
舉報的法律依據
舉報有法律依據,我國《憲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都為了舉報提供了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2)人民檢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對于違法的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控告的權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人的法律責任。
(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
(5)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qū)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愿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6)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微信詐騙方式
1、代購詐騙
詐騙者一般會聲稱自己是做“海外代購”的,以低價來誘惑消費者。等到付完錢后,他們要么翻臉不認賬,馬上把對方拉黑,要么就是給出“貨物被海關扣留,需要繳納關稅”等理由,讓消費者再加一筆錢,但最后商品依舊是遲遲未到手。
2、投票暗藏“毒鏈接”
現(xiàn)在朋友圈中的各種“萌娃比賽”、“寵物比賽”的投票是屢見不鮮。但已有媒體報道,此類投票中也暗藏“毒鏈接”。比如重慶的張先生在給朋友的孩子投票時,點擊了下載某軟件,結果銀行卡被盜刷2萬多元。
3、謊稱“投資理財師”
就在前不久,南京一女大學生謊稱自己是“投資理財師”,還在朋友圈發(fā)所謂的“理財產品”投資金額為1000~5000元間,月收益率可高達80%。如此不真實的宣傳語,結果還有人上當。
4、微信紅包也有“毒”
微信紅包近兩年是火得不要不要的,逢年過節(jié)大家多少都會在微信群里發(fā)一兩個紅包娛樂一下。不過,居然有妹子為了滿足微信丐幫的追討及完成微信紅包接龍任務,在一年的時間里發(fā)了206萬余元紅包,搶了196萬余元紅包,凈虧10萬余元。期間,妹子還問借貸公司借錢,結果錢也是越借越多。
5、盜號詐騙
盜號詐騙早在幾年前就已出現(xiàn),比如盜QQ號、盜微博號等,隨著技術的日新月異,詐騙分子也是與時俱進,開始通過盜微信號進行詐騙。
欺詐防范
1、不要輕信詐騙分子的言語,不貪圖小利。網上購物,請盡量選擇正規(guī)第三方交易平臺完成交易。一經發(fā)現(xiàn)對方有售假或詐騙時,請立即報警或在微信客戶端點擊“投訴”選項進行舉報。
2、當微信中有人向你發(fā)起匯款要求時,請注意核實對方真實身份,所有涉及匯款、轉賬等務必電話確認,謹防詐騙。
3、無論通過什么途徑認識的朋友,都要牢記“交友需謹慎”,不輕信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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