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六君子指的是誰
戊戌六君子指的是誰呢?戊戌六君子是指清朝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農(nóng)歷戊戌年)以康有為為首的維新派人士發(fā)動戊戌變法時,被慈禧太后所逮捕并處死的六名變法派人士,分別為譚嗣同、林旭、楊銳、楊深秀、劉光第與康廣仁。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戊戌六君子簡介,希望對你有用!
戊戌六君子是誰
譚嗣同
譚嗣同(1865-1898),字復生,號壯飛,別署東海褰冥氏,湖南瀏陽人。他是改良主義運動中的激進派,
為了變法事業(yè)獻出了自己的生命。譚嗣同是近代著名的思想家,他猛烈抨擊了君主專制制度和清王朝的反動統(tǒng)治,并對封建綱常倫理進行了犀利的批判,其思想之激進和深刻,達到了同時代的最高水平,并成為后來資產(chǎn)階級革命派思想的先導。譚氏富有文學才華,詩文都寫得有氣勢,有詞采。詩作表現(xiàn)了豐富的時代內(nèi)容和強烈的愛國主義思想,有些山水詩融入了個人的生命感受,抒發(fā)了他沖破網(wǎng)羅、追求個性解放的積極進取精神。詩風恢闊豪邁、剛健遒勁,所謂"拔起千仞、高唱入云"(譚嗣同《報劉淞芙書》),帶有濃郁的浪漫主義特色,入獄時有詩一首:“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有《譚嗣同全集》。
康廣仁
康廣仁(1867—1898),名有溥,字廣仁,號幼博。廣東南海人。康有為胞弟。自少鄙棄八股科考,認為國家弱亡皆由八股錮塞人才所致。曾納貲為小吏,深感官場黑暗,掛冠而歸。從美國人嘉約翰學西醫(yī),計劃在上海創(chuàng)設(shè)醫(yī)學堂,未成。1897年(光緒二十三年)2月和徐勤等在澳門創(chuàng)辦《知新報》,宣傳維新變法。后到上海倡設(shè)女學堂。和梁啟超、譚嗣同等發(fā)起成立戒(不)纏足(腳)會。創(chuàng)設(shè)大同譯書局,刊刻康有為、梁啟超等人的著作。1898年春挾金赴京,協(xié)助康有為開展維新運動。主張廢八股,開民智。與御史宋伯魯謀議上書,請變生童歲科試,向用四書文者,一律改試策論,得旨允行。由于看到頑固守舊勢力強大,變法難以進行,屢勸康有為離京南歸,收徒講學,培養(yǎng)維新人才,待機變法。戊戌政變時被捕,在獄中說:“若死而中國能強,死亦何妨!”從容就義。
楊深秀
楊深秀(1849—1898)字漪邨,本名毓秀,號孴孴子。山西聞喜人。1889年(光緒十五年)中進士,授刑部主事,累遷郎中。1897年底授山東道監(jiān)察御史,立志“以澄清天下為己任”。次年3月和御史宋伯魯發(fā)起關(guān)學會,講求變法。4月列名康有為組織的保國會。與康有為過從甚密,不少奏疏是和康有為商量后寫成,或為康有為代擬。6月1日上新政條陳5篇,請明定國是,宣布變法;請厘正科舉文體,廢棄八股,改試策論;請議游學日本章程,派遣近支王公游歷;請籌款譯書。又多次奏劾阻撓變法的守舊大臣。曾對文悌說:“八旗宗室中,如有徐敬業(yè)其人,我則為駱丞矣!”(胡思敬:《戊戌履霜錄》卷四)被文悌告發(fā)。戊戌政變時被捕,遇害。遺著有《雪虛聲堂詩鈔》、《楊漪邨侍御奏稿》、《聞喜縣新志》。
林旭
林旭(1875—1898)字暾谷,號晚翠。福建侯官(今福州)人。舉人出身。好為歌詩。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針對簽訂《中日馬關(guān)條約》,上書請拒和議。同年捐貲為內(nèi)閣中書。1897年進張元濟等創(chuàng)辦的西學館學習。1898年創(chuàng)立閩學會,與粵、蜀、浙、陜各學會相呼應(yīng),推動維新運動。4月參與發(fā)起保國會,任董事。因仰慕康有為,受業(yè)于康。曾為康有為的《春秋董氏學》作跋,推揚今文經(jīng)說。百日維新中,受到光緒帝召見,賞四品卿銜,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參與新政。戊戌政變前夕,曾把光緒帝的密詔帶給康有為,共商授救光緒的辦法。戊戌政變時被捕,遇害。年僅24歲。遺著有《晚翠軒集》。
楊銳
楊銳(1857—1898)字叔嶠,又字鈍叔。四川綿竹人。舉人出身。1889年(光緒十五年)授內(nèi)閣中書,后晉為侍讀。曾入張之洞幕府,在北京任職期間經(jīng)常寫信向張之洞密報朝中動態(tài)。中日甲午戰(zhàn)爭時,主張集精兵猛將大舉北援,保衛(wèi)津沽。1895年參與發(fā)起強學會。強學會被封禁后,又聯(lián)合會中志士抗爭。清廷在強學會舊址基礎(chǔ)上設(shè)立官書局,命其參與選書事宜。1898年春在京創(chuàng)立蜀學會,并辦蜀學堂,以張之洞的《勸學篇》為指南,兼習中學和西學。4月列名保國會,而每于集會時常當眾假寐。在百日維新中受到光緒帝召見,賞四品卿銜,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參與新政。與康有為相交,但變法主張多有不合,攻擊康“多謬妄”,聲稱要對新法“稍加裁抑”。戊戌政變時被捕,張之洞營救不及,被害。遺著編為《楊叔嶠文集》和《楊叔嶠詩集》。
劉光第
劉光第(1859—1898)字裴村。四川富順人。1883年(光緒九年)中進士,授刑部主事。為官清廉,不媚權(quán)貴。1894年中日甲午戰(zhàn)爭爆發(fā),上書建議變法求強,刑部堂官閱后震恐,不敢代遞。1898年春列名保國會。百日維新中,受到光緒帝召見,賞四品卿銜,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參與新政。曾與譚嗣同一起批駁守舊派曾廉請殺康有為的奏疏,但又經(jīng)常依違于維新與守舊之間,處理政事盡量“無新舊畛域”,使“維新守舊,咸得其宜”(劉光第:《與厚弟書》,《衷圣齋文集》)。戊戌政變時被捕,遇害。年僅39歲。遺著有《衷圣齋文集》、《介文堂詩集》。
戊戌六君子”為何被殺
所謂“戊戌六君子”,系指在戊戌年被慈禧勒令殺害的譚嗣同、康廣仁、林旭、楊深秀、楊銳、劉光第等六人。此六人均與當年之維新運動有關(guān),其中譚嗣同、林旭、楊銳、劉光第四人乃光緒皇帝戊戌年新任命之軍機章京;楊深秀乃山東道監(jiān)察御史;康廣仁乃康有為之胞弟。
1898年9月28日,朝廷下達殺害“六君子”之上諭,稱:“康廣仁、楊深秀、楊銳、林旭、譚嗣同、劉光第等大逆不道,著即處斬,派剛毅監(jiān)視,步軍統(tǒng)領(lǐng)衙門派兵彈壓。”次日,內(nèi)閣所奉硃諭將“六君子”之“大逆不道”的罪名具體化。硃諭稱:
“主事康有為首倡邪說,惑世誣民,而宵小之徒,群相附和,乘變法之際,隱行其亂法之謀,包藏禍心,潛圖不軌。前日竟有糾約亂黨謀圍頤和園,劫制皇太后,陷害朕躬之事,幸經(jīng)覺察,立破奸謀。又聞該亂黨私立保國會,言保中國不保大清,其悖逆情形,實堪發(fā)指。……康有為實為叛逆之首,現(xiàn)已在逃,著各直省督撫,一體嚴密查拿,極刑懲治。舉人梁啟超與康有為狼狽為奸,所著文字,語多狂謬,著一并嚴拿懲辦??涤袨橹芸祻V仁、及御史楊深秀、軍機章京譚嗣同、林旭、楊銳、劉光第等,實系與康有為結(jié)黨,隱圖煽惑。楊銳等每于召見時,欺蒙狂悖,密保匪人,實屬同惡相濟,罪大惡極,前經(jīng)將各該犯革職拿交刑部訊究。旋有人奏,稽延日久,恐有中變,朕熟思審處,該犯等情節(jié)較重,難逃法網(wǎng),儻語多牽涉,恐致株連,是以未俟復奏,于昨日諭令將該犯等即行正法。”
通觀這份諭旨,“六君子”之罪行,總結(jié)起來不外乎三條:1、康黨謀圍頤和園誅殺慈禧;2、“六君子”與康有為結(jié)黨;3、楊銳等人任職軍機處期間“欺蒙狂悖,密保匪人”——所謂“匪人”,其實就是康有為梁啟超一干人等。換言之,“六君子”乃因其康黨身份而被殺。
“六君子”當日被當作“康黨”而被殺;后世亦長期將其歸入“康黨”,說他們圍繞著康有為,為了戊戌年的維新變法事業(yè)而不懼犧牲。但事實絕非如此,“六君子”中,楊銳、劉光第二人對康黨甚為厭惡;康廣仁、林旭二人曾努力撇清與康黨的關(guān)系;楊深秀情形如何,筆者尚未見可靠資料,唯譚嗣同自命與滿清為敵,故而口出“有心殺賊,無力回天”之語,從容赴死。
“六君子”被捕前,康有為因全盤參與籌劃戊戌年圍園殺后等內(nèi)幕,并對其成敗有所預(yù)判,已提前遁走天津。“六君子”被殺后,康黨為維護其“維新派”面目,以爭取國際、國內(nèi)之同情與支持,又不惜種種作偽,掩蓋“六君子”被殺之真相。
1、篡改楊銳、劉光第等與康有為的關(guān)系
如前所述,楊銳、劉光第二人對康有為及“康黨”的基本態(tài)度是厭惡和不滿。但二人被殺后,康黨刊布了許多回憶、紀念文章,將二人打扮成了康有為的忠實擁躉。如康有為之《六哀詩》談楊銳,說楊氏“與我志意同,過從議論熟”;梁啟超之《楊銳傳》聲稱:楊銳“久有裁抑呂(后)、武(則天)之志”,于是“奉詔與諸同志謀衛(wèi)上變”——實際上,楊銳根本不知道康黨的“圍園殺后”計劃,其對光緒所言,乃是要調(diào)和帝后關(guān)系,絕無什么“裁抑呂、武之志”。
再如,康有為在《六哀詩》里說劉光第:“我不識裴村,裴村能救我”,說的是康有為被人彈劾“保中國不保大清”,劉光第與譚嗣同聯(lián)名擔保康有為忠心不二之事;梁啟超之《劉光第傳》則記載,劉光第稱此舉是奉君命而為,同時又慷慨表示:“即微皇上之命,亦當救志士,況有君命耶,仆不讓君(譚嗣同)獨為君子也。”但實際情形,據(jù)胡思敬披露,劉光第之所以署名,乃是被一同值班的譚嗣同百般纏擾的結(jié)果,“譚嗣同與同班值宿,邀與聯(lián)名,以百口保之,不能力拒,故及于難。”譚氏對康黨“保中國不保大清”一事知之甚詳,其力邀劉光第聯(lián)名,乃是故意拉劉下水。類似此類篡改者甚多,此不贅述。
2、篡改譚嗣同絕命詩,掩蓋其革命黨之真相
康黨對“六君子”之死真相,最重大的掩蓋,是篡改了譚嗣同的絕命詩。譚之原詩《題壁獄中》,有兩種流傳版本。其一是:“望門投止憐張儉,直諫陳書愧杜根。手擲歐刀仰天笑,留將公罪后人論。”其二是:“望門投止憐張儉,直諫陳書愧杜根。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前者系非康黨人物所記;后者則是康黨所著力宣傳之版本。
這兩個版本的主要區(qū)別,在于后兩句。“歐刀”乃刑人之刀;“公罪”,如前所述,譚氏《仁學》中有謂:“謀反,公罪也”。如《仁學》中所述,譚氏認為滿清皇室殘害“中華”數(shù)百年,乃罪大惡極者,故在譚氏看來,“圍園殺后”乃是代表千萬“華人”對滿清最高領(lǐng)導層實施正義的刑罰,故有“歐刀”之說;所謂“手擲歐刀仰天笑”,乃系指“圍園殺后”計劃失敗,未能如愿刑罰滿清皇室。譚氏認為:“謀反,公罪也。……公罪則必有不得已之故,不得任國君以其私而重刑之也。且民而謀反,其政法之不善可知,為之君者,尤當自反”,也就是說,“留將公罪后人論”一句,乃是譚氏自承謀反,且不認為謀反有什么不對??迭h戊戌年之后,傳播譚氏絕命詩甚力,但這兩句,絕不見于其宣傳讀物,而被置換為“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這與康黨在戊戌年后竭力否認自己曾有“圍園殺后”計劃及“保中國不保大清”等謀反行為,是相一致的。
至于“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是否康黨杜撰,目前還存疑。一種很大的可能是:這兩句其實也出自譚氏之手,只不過被康黨移花接木嫁接到了絕命詩中。證據(jù)就是:譚氏應(yīng)詔赴京時,唐才常為之餞行,譚氏曾口占一絕:“三戶亡秦緣敵愾,勛成犁掃兩昆侖”——所謂“三戶亡秦”,乃明言此行目的,是陰謀推翻滿清之暴政,“昆侖”非獨指高山,亦有“華夏”之意。
除篡改絕命詩之外,康黨還捏造了一份譚氏的絕命血書。內(nèi)有“傷心君父,……告我中國臣民,同興義憤,剪除國賊,保全我圣上”、“受衣帶詔者六人,我四人必受戮,……千鈞一發(fā),惟先生(指康有為)一人而已,天若未絕中國,先生必不死。嗚呼!……嗣同為其易,先生為其難……”等語。渾不顧譚氏畢生仇恨滿清皇族之政治立場,必欲將其打扮成光緒之忠臣烈士;更無視譚氏心知肚明康氏早已離京之事實,反杜撰出“天若未絕中國,先生必不死”等肉麻語。與康黨一同逃亡的王照后來披露,這份血書,是梁啟超、唐才常、畢永年三人密謀捏造的。
戊戌六君子影響
(1)資產(chǎn)階級改良運動,符合中國歷史發(fā)展趨勢,具有進步意義。
(2)愛國救亡運動,激發(fā)了人民的愛國思想和民族意識。
(3)近代中國第一次思想解放的潮流。在社會上起了思想啟蒙作用,促進了中國人民的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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